一天的工作结束后,王振兴找了个地用晚餐。 因为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今天并没有找冯茜茜陪同用餐。 白天在上班的时候,王振兴抽空看了一下林可卿入职时填写的个人信息,知晓了林可卿的母亲叫刘芳。 王振兴通过自己人脉,从一个家政公司那里查到了刘芳的一些信息。 解决了晚餐问题后,他来到了一家私家侦探社,雇人调查一下刘芳日常的活动轨迹。 有钱好办事。 两天后的样子,就得到了消息。 看着手机上私家侦探发来的内容,王振兴心中很快就有了一个计划。 而林可卿这边,照样还是日常挨骂。 只是挨骂的次数,比起第一天上班的时候要少很多了。 正所谓严师出高徒,王振兴责骂的结果就是,加速了林可卿在工作岗位上的成长。 虽然只是入职几天,但林可卿现在已经能处理一些简单的公司事务了。 王振兴的工作量也因此减少了很多,轻松了不少。 “总算没有太让我失望,做得还算不错。” 临近下班的时候,王振兴检阅林可卿处理后的文件,欣慰的笑了笑。 林可卿愣了一下。 这是入职以来,老板第一次这么和颜悦色的说话,让她有些受宠若惊。 “这都是王总您教得好。”林可卿拘谨的回道。 “这几天我一直骂你,你心里不会有有怨气吧?”王振兴试探的问。 “老板您是为了我好,我当然不会有怨气。”林可卿摇头。 虽然这几天一直挨骂,但她却学到了很多东西。 作为一个耿直善良的女主,又怎么会分不清好歹呢? 王振兴看了看手腕上的金表,“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了,不用分上司和下属的关系,你不用这么端着,可以把我当成普通朋友。” “这怎么行,在我眼中您不止是我上司,也是我的老师、长辈,我怎么敢把您当普通朋友。”林可卿慌忙摇头,一脸认真的道。 王振兴看着她的反应愣了愣,旋即又有些失笑。 两人的年纪差摆在那里,差个十几岁,加上又有上司和下属这层关系。 林可卿不敢把他当成朋友,也是正常反应。 王振兴也不急。 虽然他三十七岁了,但外形看着还是很年轻的。 与年轻小姑娘牵手出去逛街,完全不会有违和感,看着就像是一对年轻情侣一般。 林可卿现在是他的秘书,以后多的是相处的机会。 王振兴有的是办法,改变林可卿的态度。 “对了,王总,我面试的时候听同事讲,您常说一句话,不过没听完整,‘钱没可以再赚,要是良心没了’的后面,是什么呢?” 林可卿忽然想起之前的一个疑问,此刻忽然寻求解答。 闻言,王振兴下意识的想要回答:要是良心没了,当然是可以赚更多了! 不过为了维持正面形象,只能一脸肃然的说,“要是良心没了,是会遭报应的。作为一个企业家,必须要有社会责任感,必须要有良心!” 这话说得掷地有声。 林可卿听了,不禁升起浓浓的钦佩之心,“这就是公司近年来的效益逐渐下降,您依然坚持做慈善的原因吗?” 这几天帮着处理公司的事情,她也是知晓了公司的大概情况。 振兴集团热衷于慈善事业,哪怕近来年公司效益渐渐变低,但对慈善事业投入的资金,却没有半分减少。 “是的!”王振兴硬着头皮说。 “王总您太伟大了!”林可卿感觉有些振奋,觉得在这样一个良心公司打工,实在是自己的荣幸。 【林可卿对宿主好感度提升+3,当前总好感度为40(亲近)!】 【宿主影响剧情走向,获得逆袭积分200,主角秦逸气运值-40,宿主气运值+40!】 王振兴很快收到两条消息。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话,他其实有点想要昧着良心多赚一点钱,这样就能换更好的车和房子。 但公司正面光辉的企业文化摆在那里,并不是王振兴可以随意去改变的。 哪怕王振兴是总裁兼董事长。 至于公司效益近年来降低,倒不是经营问题,而是被打压。 这事追根究底,算是秦逸的“功劳”。 因为秦逸惹了一个超级富二代,王振兴护着秦逸的妈妈许悠柔,所以才导致公司被打压。 那个超级富二代的妈妈是个女强人,还是清灵女首富。 王振兴之前与其接触过,想要调停一下这事,不过对方完全不给面子。 不出预料的话,那个富二代和他妈妈,应该都是反派。 ‘要是我的反派光环高了,能不能找机会收编他们呢?’ 王振兴突发奇想。 那位女首富年纪轻轻就死了老公,多年来一直孤身一人,年纪和许悠柔差不多,而且保养得还挺不错的,很漂亮。 晚上八点。 林可卿与冯茜茜约在一起吃晚餐。 冯茜茜为了方便上班,同时也为了更好的见王振兴,已经另外找了房子,搬到外面住去了。 两人有好几天没见面了。 用餐时,两人交流了一下各自工作的情况,知晓彼此在工作上都很顺利,于是互相恭贺对方。 “咦,茜茜,你膝盖怎么了?”林可卿在用餐时,发现好朋友的膝盖红红的,于是关切的询问起来。 “不小心摔了一跤啦。”冯茜茜笑着回答了一下,旋即立马转移话题,道: “可卿,真羡慕你,能和清灵有名的钻石王老五一起共事,每天光是看着那么帅一张脸,估计心情都会很好吧?” 冯茜茜在说这话的时候,眼里满是羡慕。 王振兴在形象上没什么可挑剔的,太符合她的审美观了,她是打心里很喜欢。 白天上班的时候,脑子里还经常浮现起王振兴的身影。 冯茜茜这种情况,就像刚刚谈恋爱的女生那般,对男朋友很迷恋。 没见一会心里就想,好像恨不得时时刻刻和情郎腻一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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