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你放我下来吧!”到了严府大门外,严思韵说道。 叶长青放下严思韵,说道:“天气冷,快点进去吧,早些休息!” 严思韵踌躇了一下,抬头看向叶长青,说道:“我会去跟二叔谈,你等我消息吧!” “好!” 次日,是朱三爷的女儿朱七小姐与上海滩本地富商魏家的魏荣通的订婚日,叶长青早早就收到了朱三爷派人送来的请柬。 医馆的接诊工作只能歇业一天,但还能卖药,但叶长青吩咐只能卖外敷药,没有大夫的处方和医嘱,口服药和注射药不能卖。 如果病人或家属拿着别的医馆大夫开的处方过来买药,则可以销售,但处方单必须留存。 “长青哥,朱三爷的七小姐跟未婚夫订婚,我也要去吗?”香凝一边找礼服,一边问道。 叶长青从衣柜里拿出一件过年时给她专门定做的收腰修身白貂皮大衣递给她说道:“就穿这件吧,这件很配你的年龄、身高体型和气质,出门的时候再穿一双白色或黑色小皮靴!” “好!” 叶长青继续说道:“今天既是朱七小姐与魏荣通的订婚日子,又是朱七小姐的18岁生日,朱七爷和魏家都非常重视,所以把订婚宴和朱七小姐的成年礼定在了汇中饭店宴会大厅举行!” “不论是朱七爷,还是魏启元都是上海滩商界大佬,这两家在政商两界都有很多朋友,所以今天的场面肯定很大很热闹的!” 香凝穿上大衣说道:“这么大的场面,我没经历过,我怕我到时候会出洋相,给你丢面子呢!” 叶长青牵着她的滑嫩的手笑着说:“你是我叶长青的未婚妻,谁敢笑话你?说不定你的一举一动都会代表着未来世界女性的潮流!” 香凝笑脸如花,“人家哪有你说的那么好?” 为了去参加这次的宴会,叶长青包了一辆豪华马车,他牵着香凝的手从家里出来时,车夫驾着马车已经在门外等着了。 马车上,香凝有些紧张,问道:“长青哥,我这一身会不会太招摇了?” 叶长青打量着她,说道:“怎么会招摇呢?你的穿着端庄、大方、得体、知性而又不失华贵!” 香凝安心了一些,又问道:“长青哥,朱三爷为什么要跟魏家联姻呢?这个魏老天是怎么起家的?” 叶长青说道:“魏家也是上海开埠之后发达的,魏荣通的父亲魏启元精通洋文,而且有一手精湛的裁缝手艺,以缝制西装礼服而闻名上海滩!” “当年他可以说是上海滩洪帮裁缝的龙头老大,因为他的西装做得好,在上海滩的洋人政商两界的头面人物都找他缝制西装礼服,久而久之,其他人就以找他做一件西装而为荣!” “魏启元发达之后,又从事其他产业,开了好些工厂,买了不少地,徐家汇那一片三分之二的土地都是魏家的!” 马车在两人的交谈中来到了汇中饭店门口。 车夫停下马车扭头对叶长青说道:“叶先生,汇中饭店到了!“ 叶长青先下了车,然后再伸手扶着香凝下车,转身对车夫说道:“等宴席过后一个钟头来饭店门口接我们!” “好的叶先生!” 叶长青牵着香凝的走上饭店的台阶,站在台阶上迎接宾客的朱三爷看见后,上前一步笑着打招呼:“长青,你们来迟了啊!” 叶长青松开香凝的手,向朱三爷拱手说道:“对不住三爷,我本想找早些来帮忙的,可是女人们总是事情多,没个把钟头出不了门!” 朱三爷看向香凝,打趣的说:“我说呢,原来香凝小姐今天打扮得这么漂亮是花了时间的!” 香凝羞涩的说道:“三爷说笑了,今天七小姐是主角,我可不敢抢她的风头!” 朱三爷对魏启元介绍道:“老魏,跟你介绍一下,这就是上海滩的名医叶长青,也是济世堂制药公司的老板!长青,这位就是我未来亲家公魏先生……” 叶长青笑着向魏启元拱手说道:“大名鼎鼎的魏老爷谁不知道?魏公子我见过,绝对是一表人才啊,与七小姐婚配肯定是天作之合,恭喜恭喜!” 叶长青这话绝对不是恭维,魏荣通是留洋归来的高材生,精通英法俄三国语言,中学毕业于中法学堂,数年前受法租界公董局公费派去法国留学,虽然有些好玩,但这个年轻人是绝对有才能的,据说他现在已经当任中法银公司经理。 叶长青的谈吐和接人待物让魏启元颇为惊讶,如此年轻,在交际上竟然如此老练,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年轻人。 魏启元笑着拱手回礼说:“借叶大夫吉言,待会儿宴会上多喝几杯哦!” “一定,一定!” 叶长青说完后对朱三爷说道:“三爷,借一步说话!” 朱三爷点了点头,两人走到一旁的廊柱后面。 叶长青问道:“三爷跟朱副会长和陆伯宏关系如何?” 朱三爷有些莫名其妙,“我跟开甲是本家,我是会长,他是副会长,几乎天天都见面,熟悉得不能再熟悉,至于陆伯宏,那就更不用说了,我的好几家公司里都有我的股份呢,你为何如此问?” 叶长青说道:“听三爷这么说我就放心了,三爷知道他们俩手里都有江南制造局的股份吗?” 朱三爷愣住了,“不会吧,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叶长青没有感觉意外,这事知道的人本身就不多,当初郑儒成给江南制造局招股筹资是秘密进行的,并没有对外宣扬。 “三爷不知道也在情理之中,郑儒成本就没有向外公布,朱陆两家也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没有对外宣扬,可能您更不知道,我手里掌握着30%的江南制造局股权!”m.biqubao.com 朱三爷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会有江南制造局的股权?” “这事也不是秘密,我治好了哈同先生的妻子,哈同先生把他手里掌握的30%江南制造局股权转赠给了我!” “原来……如此!那你跟我说这事是为什么?”朱三爷问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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