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太了解这一家人。 王娜还有些理财观念,拿着这么一笔钱,存入银行做保本投资,利息足够她与李宗的吃吃喝喝。 但如果钱落在李宗的手上,那这笔钱,很容易被挥霍掉。 虽然签订了协议,但是在她跟宋北玺公开已经登记结婚后,李宗肯定觉得背后还有整个宋家做靠山,所以对钱财定然没什么观念。 李妮太了解他们。 “不管怎么样,你总算有了新的生活。”念穆感叹道,这么多年过去,李妮也确实不容易,“对了,你的婚礼筹备得怎么样?” “现在还在跟婚庆公司交流,不过也打算拍婚纱照了,对了,到时候我能让淘淘当花童吗?”李妮问道,身边就有合适的孩子,她打算在大周小周那里选一个,然后加上淘淘,刚好能当花童。 念穆笑着,准备答应的时候,又想起自己的身份,说道:“这话,你应该问问慕总。” “也不用问他吧,这都是小事,只是结婚那天孩子们要上学,可能要请一天的假期。”李妮觉得这种小事,念穆就能做决定。 但是没料到她会让自己询问慕少凌。 “那你问问淘淘?”念穆说道,没打算替孩子答应下来。 “好,淘淘呢?”李妮也觉得亲自问问小孩子的意愿比较好。 “在楼上看书呢,我……”念穆的话还没说完,淘淘的声音便传了过来,“李妮阿姨,你来了!” 淘淘下楼梯看见李妮,便小跑着来着李妮的身边,笑眯眯的看着她问候道:“李妮阿姨好。” “淘淘,你好呀。”李妮摸了摸孩子的头,直接问道:“对了,淘淘,我准备结婚,到时候你能当我的花童吗?” “花童是什么?”淘淘眨着大眼睛,疑惑地看着李妮,又看向念穆,询问答案。 “你的李妮阿姨准备跟宋叔叔举办婚礼,花童就是站在新娘子前面撒撒花瓣,或者是给新娘子牵着婚纱的。”念穆笑眯眯回答,看着李妮,她穿婚纱的模样一定很美。 她们还是学生的时候,便幻想过对方穿婚纱的模样是怎么样的,还嬉笑着,谁后面嫁的,就要给对方当伴娘。 她是不能当伴娘了,幸好她的儿子,还能给李妮当小花童。 “好呀好呀!哥哥姐姐也能给李妮阿姨当花童!”淘淘满口答应,同时也不忘记湛湛跟软软。 在他心里,好玩的事情,都要带上湛湛跟软软才行。 “湛湛跟软软当小花童过了年龄拉,到时候你就跟你小素阿姨家的孩子当花童吧。”念穆笑眯眯的提醒。 时间过得很快,当初她跟慕少凌结婚的小花童,已经长大了许多。 已经过了当花童的年龄。 “好!”淘淘依偎在念穆的身旁,满口答应,周小素家的大周小周,也是他的好朋友。 “对了,你下楼做什么呢?”念穆摸了摸他的脸蛋,脸上满是笑意,想要知道淘淘下楼是要做什么。 “我想喝水!”淘淘才想起自己为什么会下楼。 念穆端起保姆给自己榨的那杯果汁,问道:“橙汁喝吗?” “喝!谢谢姐姐!”淘淘接过,“咕咚咕咚”的喝起来。 看着孩子喝的这么急,念穆知道他是真的渴了,一边抚着他的背细心叮嘱道:“你慢点喝,别呛着。” 李妮坐在那里,看着念穆对孩子的细心。 她真的在无时无刻,都对这三个孩子很温柔细心,就像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一样。 李妮想到阮白。 她被绑架解救回来后,就不曾跟孩子亲近过,明明是亲生的,但在癫狂跟失忆的状态下,一点母爱都没分给过孩子。 对着孩子,她有用不尽的借口去厌恶。 就像孩子不是她亲生的那样。 而现在的念穆,倒是对孩子很好,不像是故意表演给谁看的,而是真真正正的对孩子好。 看着淘淘放下杯子满脸笑容的看着念穆,李妮知道,三个孩子也是真心的喜欢淘淘。 可能,他们已经把她当成母亲了吧…… 孩子们有念穆的照顾,也挺好的,至少比阮白在的时候,要快乐很多。 “姐姐,我喝完了,先上楼继续看书。”淘淘乖巧说道,心里美滋滋的。 “好,去吧,带点零食,分一点给湛湛跟软软。”念穆往他手心里塞了些饼干给他们当下午茶的零嘴。 “谢谢姐姐,那我先上楼了。”淘淘笑着,便顺着楼梯上楼去。 “孩子是真依赖你。”李妮羡慕说道,跟宋北玺结婚,她便做了打算给他生一个孩子。 只是可惜,现在还得调理身体,一下子还不能要一个孩子。 而且孩子是讲求缘分的,李妮虽然想要,但也不是特别的焦急,她也想养好身体,等以后能怀一个健康的宝宝。 “你吃一个疗程的药,让宋先生暂时戒酒戒烟,就能要孩子了。”念穆提醒道。 “北玺现在也不抽烟了,偶尔喝酒,像前两天,要不是宋北野的事情,他也不会出去喝酒。”李妮说道。 宋北野的事情,成了整个宋家的烦恼。 “现在宋家有收到什么消息吗?”念穆问道。 “还没有,绑架宋北野的人都还没联系宋家,你说要是绑匪想要钱,早该在绑走人的瞬间就该联系宋家提出要求了,哪有人这么久的……我都要怀疑,对方是不是不要钱,不然拖这么久,就不怕被查到吗?”李妮郁闷道,她并不担心宋北野,只是心疼宋北玺这么操劳。 听着李妮的话,念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一般的绑匪,的确会在绑架人的第一瞬间联系对方的家属,让他们筹钱。 毕竟普通的绑匪拖得越久,被发现被找到的几率越大。 但是阿贝普就不是普通的绑匪,宋家跟慕家联手,都不一定能找到宋北野现在被藏在什么地方。 阿贝普之所以不焦急联系,这是在跟宋老爷子对弈。 毕竟宋北野算是宋家正统血脉的,像宋老爷子这类的老人,最重视的,就是血脉的传承跟血脉的正统。 他越是拖得久,宋老爷子会因为担心宋北野,会更同意他提出的要求。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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