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在五楼。”雷仲回答,顺带帮忙按下五楼的电梯。 念穆点点头,看着上升的数字。 雷仲又问道:“念教授,您看过报表了吗?” “已经看过,但还是觉得有点问题,我想给这个项目争取更多的研究资金,所以下周一的时候,我们得开个会议。”念穆本来没打算在这个时候跟雷仲说工作的事情,但是既然他提到,自己也便说了。 “好的,没问题。”雷仲点头,这些文书工作莫闲比较熟悉,有她帮忙,自己到时候跟着处理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叮。”电梯到达五楼后,缓缓打开门。 念穆走出电梯,雷仲引导她往左走,“是在祥腾厅。” “好。”她跟着雷仲一同走进宴会厅。 里面已经坐着不少的员工。 不知道是谁见到念穆走进来,便说了一声,“念教授来了。” 其余的人,目光纷纷落在念穆的身上。 蒋教授走过来,脸上带着微笑道:“念教授,你来了,恭喜你啊。” “谢谢,这是大家的努力。”念穆被众人注视,有些不习惯,但想到以前她站在慕少凌身边的时候,更加多不同意味的目光落在她的身上,那时候都挺过来了,现在只是华生的内部员工,倒还是能接受。 所以,她昂首挺胸的,尽量表现出谦虚接受着众人的目光。 “念教授,您的位置在那里,我带你过去?”蒋教授问道,因为总经理离职的缘故,华生现在还没找到总经理,而他们部门又是公司最重要的部门,蒋教授顶替了赵主任的职务,自然的,他现在的地位就跟之前的总经理一样。 所以,庆功宴的事情,也是上心了很多。 “不用了,蒋教授,我跟雷助理坐过去就好。”念穆拒绝了蒋教授的好意。 “好好。”蒋教授不好说什么。 念穆走在前面,雷仲则是跟在她的身边。 她走到最前面那桌坐下,而雷仲,则是跟其他组内的研究员坐在旁边的那桌。 席间,还有几个研究教授。 “各位教授,晚上好。”念穆比他们更快一步的打着招呼,因为人多,她也没一个个打招呼,而是直接用职称给代替。 “念教授,你今晚的打扮,很是好看呐。”林教授率先说道。 他听说念穆已经在准备新的研究项目,这让他们一众还在研究第一个项目的人,很是羡慕。 但是,他们的研究进度确实没有别人快,所以林教授尽管酸,但也不好说什么,免得失了自己的风度。 “谢谢。”念穆大方接受他的夸奖。 “林教授,你说的没错,念教授人长得好看,学识还丰富,这专业的研究更是没话说。”另外一个研究教授也在恭维着她。 念穆淡淡笑着,出席这种场合,而且还是给他们组内的庆功宴,她就预料到会有这样的恭维事情发生。 但还好,这些教授年纪大辈分高,说话也有分寸,不会因为妒忌而阴阳怪气的让人难堪。 “那不是吗,当初我就说念教授是个人才,你们看我说的多对,不但顺利的完成了一个项目,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收益,而且目前还要着手第二个研究,太厉害了。”林教授笑眯眯的看着念穆,“念教授,我都听说了,你在准备申请经费的事情,我们几个都挺好奇的,你第二个研究项目,是做什么?” 念穆也没有隐瞒,直接说道:“是一款治疗肝病的药物。” “肝病?”林教授看了一眼其他教授,目光又落在念穆身上,“虽然说现代人因为生活习惯工作压力,在肝肾方面患病的几率高了很多,但真做这样的研究,可没有你上一个研究的使用率广泛啊。” 念穆点了点头。 当初阿贝普让她从阿萨那里拿两个研究出去,她第一个选择了癌症的治疗药物,第二个,则是选择了肝病的药物。 因为,对她很好的养父,阮利康,就是因为肝脏不健康而走的。 要是在他得肝病的初期能得到阿萨的这款药治疗,说不定也不会这么年轻就走了…… 所以,念穆没有犹豫,直接选择了治疗肝病的药物。 “那你还……”林教授看不懂她,还以为念穆应该会忘更高方向去做研究,“难道你研究的是治疗肝脏方面罕见病的?” “不是的,我是觉得,只要能给患者带来福音的,就是好药,当初在大学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做这方面的研究,所以想要把这个药物真正的研究出来。”念穆给他解释道。 “念教授说得对啊,只要是能造福病人的药物,都是好药。”另外一个教授赞同道。 “也是也是。”林教授收起自己的诧异,“只要对病人有好处的,也是创新型的药物,哪怕是用来治疗感冒的,都是好药。” 念穆笑了笑。 她在这个公司算是锋芒突出,要不是之前为了让着钱教授他们,隐匿自己的锋芒,她早就把研究做出来了。 但是钱教授的事情出来后,她便没办法继续拖延。 因为其他教授的研究似乎一时半会都不能好,所以这个锋芒,注定是她来出。 站在这么一个高处,要是做点平凡一点的研究,说不定都会被这些研究教授在背后讨论。 但是念穆不在乎…… 她就是想要研究这个药,争取为肝病患者带来福音。 不是她给与的福音,而是阿萨…… 阿萨的药很好,用在肝病患者身上,能有很大的作用。 只是现在阿萨的配方还没有经过试验跟临床,并不能直接拿出来造福病人,这点,需要她来努力。 “对了,念教授,今天慕总会来吗?”一个研究教授又问道。 念穆怔了怔。 慕少凌给她安排了造型师,但是却没有跟她说,到底来不来。 “我不清楚,林教授,您知道吗?”念穆看向林教授。 林教授又是一笑,“连念教授你都不知道慕总来不来,我又怎么可能知道?” 念穆的笑容有些僵住,这林教授的话,似乎是话里有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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