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仲点头,“吧嗒”一声,血液从阿木尔的血管里流出。 念穆左手入针成功。 “念教授,要抽多少管?”雷仲问道。 “一管就够。” “多抽两管。” 念穆与阿木尔同时说话。 雷仲看了看念穆,又看了看阿木尔,他自是听念穆的。 一管血抽满以后,他拿着棉签,拔针后立刻压着针口。 “多抽点没关系。”阿木尔皱眉,想尽最大的可能帮助念穆。 “已经够了,阿木尔。”念穆摇头,“一管能做很多次实验。” 阿木尔听着,只好点头作罢。 “你拿棉签压好,我可能下针不太稳,针孔的地方可能会肿,要是肿了,买个土豆切片敷一下,知道吗?”念穆叮嘱道,虽然受恐怖岛药物的影响,他们受伤后都会痊愈得比较快。 但是针口一旦肿了,至少要两天才能散开。 “好。”听着她的絮叨,阿木尔觉得温暖。 “雷仲,你把样本送去我的办公室,放冰箱里。” 念穆叮嘱道。 “好的,念教授。”雷仲拿着管子离开。 阿木尔打量了一眼周围,便问道:“接下来你也是在这里上班吗?” “应该是吧。”念穆点头。 “不用回去?”阿木尔又问道。 “应该不用,对了,我研究的项目已经上市了。”念穆说道,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研究。 阿木尔这时候才知道,他眼眸闪烁,他们没住在一起后,她很多的事情,自己都不知道。 甚至连谁让她受伤的,也不知道。 阿木尔想要保护她,却无从下手,看着念穆眼中的温柔,他只能讪讪道:“恭喜,我先回去,不打扰你工作。” “好,我送你下楼。”念穆顺道,分析报告出来后,她满心想要再进行下一轮的实验。 “不用,你忙,我不会给你制造麻烦的。”阿木尔摇头,拒绝让她送。 “好,那你注意,回去的时候买个土豆放着,针口真的可能会肿。”念穆又叮嘱。 她把阿木尔当成是自己的弟弟,所以忍不住的担心。 “好,我知道了。”阿木尔与她一同离开会客室。 念穆送他坐电梯离开后,自己才上了另外一座电梯。 她走进办公室,发现雷仲还没离开,而且站在她的小冰箱前,“雷助理?” “念教授。”雷仲回过神,把冰箱门关上。 “想问什么?”念穆注意到他满眼的疑问。 “您冰箱里,怎么抽了那么多血?”雷仲本想问,她冰箱里的血液样本是谁的。 如果念穆跟公司申请,申请文件的手续都应该然他来做。 但是这几天他没有替念穆做过这样的文件。 “我自己的血,不是非法得来的。”念穆知道他在担心什么,淡淡解释后,又问道:“雷助理,还有事情吗?” “没有……念教授,我先下去了。”雷仲离开念穆的办公室,关上门后,他不禁感叹,念穆对自己太狠了! 居然给自己抽了那么多管血。 就算是去医院做全身的检查,也用不着抽那么多血。 看来念穆很重视她现在手头的这个研究。 雷仲也不禁好奇,念穆做的是什么研究? “雷助理,在想什么呢?”同一个小组的研究员走过来,见他一副若有所思甚至见不着自己,不禁好奇问道。 雷仲摇头,没把念穆的事情告知,“没什么,你的研究做成怎么样了?” “别提了,很糟糕。”研究员举了举杯子,“所以我要去茶水间倒杯咖啡,你要喝吗?” “不用,谢谢。”雷仲摇头,他打算继续回实验室做实验。 “对了,我出来之前好像看到你的研究报告分析出来了,去看看吧。”研究员提了一嘴。 “好,谢谢。”雷仲往实验室走去。 念穆一直待在自己的办公室,拿出购买的药材。 一边看着之前的资料,一边调配着药材的剂量,不知不觉,到了下班时间。 念穆担心自己会迟到,还提前调了闹钟提醒自己到时间。biqubao.com 闹钟一响,她叹息一声,一天的时间过得这么快。 她把药材收拾好,剂量这些,她还没调配好,眼下要出发去名门大酒店,这些工作职能留到明天。 收拾好以后,念穆便打卡下班。 来到华生的地下停车场,成武已经在那里等着,“念女士,请上车。” 念穆点头,弯身上车。 成武关上车门后,坐回驾驶座,询问道:“念女士,您现在是准备去名门大酒店吗?” 慕少凌早就把行程告诉他,但是还是需要跟念穆确认一下。 “嗯,是的,直接过去。”念穆从公文袋里拿出资料,继续做研究。 成武透过后镜看她争分夺秒的工作,直接想到他的老板。 念穆的这副模样,跟慕少凌一模一样。 两人都爱在车里看文件,就是这段路程,他们都是争分夺秒的。 “念女士,在车里看文件,对眼睛不好。”成武提醒道。 “没关系,我习惯了。”念穆惊愕抬眸看了他一眼,随即又垂眸。 在车里看文件确实伤眼睛,但是他开的车也不颠簸,看会儿也无妨。 成武不禁感叹道:“您跟老板一模一样,就是短短的路程,也在处理工作。” 念穆一怔,想到慕少凌在车里办公的专注模样。 他确实如此。 但是自己与他相比,还是差远了。 像现在这种情况,她只是偶尔,但是慕少凌基本上不开车,都会在后座处理工作…… 念穆继续垂眸看着文件。 到达名门大酒店后,成武把车挺好,她把文件放回公文袋里后,便下了车。 准备关车门的时候,念穆顿了顿,弯身询问着成武,“你知道宋先生订的是哪个包间吗?” “不清楚,您进去问问酒店工作人员,他们一定知道。”成武提醒道。 念穆心想,也是。 宋北玺,这个名字说出来,谁不知道? 尤其是今天的直播,宋北玺又是火了一把,不过可惜了,宋北玺再也不是A市的钻石王老五,因为他已经是她好姐妹李妮的老公。 念穆走进酒店,对迎宾人员报上宋北玺的名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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