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软拿着一张餐巾擦了擦嘴,然后微微挪动着桌子站了起来,“爸爸,姐姐,我也吃饱了。” 淘淘见自己又是最后一个,把包子塞在嘴里后,又喝了两口豆浆站了起来,“我也吃饱了。” “张叔就在外面。”慕少凌说道,示意他们吃饱了,就去上学。 “好,爸爸再见,姐姐再见。”三个孩子一同跟慕少凌与念穆道别后,离开别墅。 念穆的早餐也吃的差不多,她擦了擦嘴,准备站起来去上班的时候,听见慕少凌说道:“这次的临时股东大会会有现场直播,到时候在财经网就能看。” “嗯,好。”她点了点头。 她之所以注意宋氏的事情,是因为李妮,而且,宋北野现在也是阿木尔的目标。 要是宋北野真成为宋氏的总裁,阿木尔的行动或许会变的困难。 念穆知道宋氏从宋老爷子建立开始,便有自己的一套调查系统,这套系统一直被掌握在宋氏总裁的手里。 这组人只服务于宋氏的总话事人,换了谁,便服务于谁。 要是被宋北野掌握住,说不定,阿木尔的任务执行就有难度。 念穆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又道:“少凌,以后我上班,就不用成武来接送……” “还是得让他来。”慕少凌摇头。 “为什么?”念穆诧异,曼斯特的事情不是已经解决了吗?警察已经在进入调查阶段,跟曼斯特合作的那些人肯定不敢轻举妄动。 “曼斯特是个疯子,而且,他现在人还在国内。”慕少凌看向她受伤的手,想到昨天晚上,亲近她的同时,也在小心翼翼地避开她的手。 他把她捧在手心里,定然不允许曼斯特再有伤害她的机会,“再说,你的手现在受伤,也不能开车。” 他说的有道理,念穆点了点头,道:“好。” “成武已经在外面等着。”慕少凌说道。 “那我先去上班了。”念穆说着,拿起自己的公文袋便往外走。 来到别墅门口,成武果然在门口等着,见她走出来,便拉开后座的车门,“念女士,请上车。” 念穆弯身上了车。 成武开车离开。 回到华生后,念穆注意到时间还早,还不到看直播的时间,她便拿着实验样本来到实验室。 坐在实验桌前,念穆犯了难。 用纱布包扎的手,不能戴实验手套,这样可能会对样本造成污染。biqubao.com 同时,做这些精细的实验,她的动作也不灵活。 雷仲走进实验室,见念穆已经坐在实验桌前,微微诧异道:“念教授,您来的这么早。” “嗯。”念穆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她在想着要不要把纱布减薄一点,然后套上实验室手套再说。 但是,减薄纱布,意味着没什么垫着伤口。 她没吃止痛药,要是自己不小心碰着,一定会疼。 “念教授,您受伤了?”雷仲眼尖,注意到她缠着纱布的手。 “周末在家做菜不小心切到手。”念穆随口编了个谎言,昨天看了一眼网上的报道,对于她在林家受伤的事情,没有被报道出来。 应该是慕少凌让人做了处理,所以报道上只说了林家夫妇受伤的事情。 “切到手了……”雷仲纳闷,看她缠着的纱布,这不是切到手背就是切到手心。 他是想不明白,又不是用手当砧板,念穆怎么做到在切菜的时候切到这些地方。 “念教授,您受伤了,也不方便戴实验手套吧……”雷仲说道,他们平时做实验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的皮肤,也为了保护实验样本,会带上一层专用的手套。 这些手套跟医学专用的手套级别是一样的。 能够很好的隔离防护。 “是……”念穆只好看向雷仲,“雷助理,你能帮我吗?” “当然可以。”雷仲闻言,走过去。 念穆让出位置,示意他坐下。 雷仲抑制着自己内心的激动,坐在椅子上,帮她做事,等于在学习。 他一直不满足现有的知识,想要学习更多,“念教授,我要怎么帮你?” “这个样品,你帮我稀释一千倍。”念穆指了指一个样本。 雷仲小心翼翼地从样本瓶中抽取一滴,然后按照标准,进行了稀释。 “放进去。”念穆指了指旁边的分析机器。 雷仲点头,把稀释好的样本放进机器。 念穆则是调好了机器的程序,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等待机器完成。 她又指了指另外一个瓶子,“这个,你抽半试管出来。” 雷仲打开她指着的瓶子,抽出来发现,是暗红色的液体,“这是血?” “嗯。”念穆点头,这是她抽自己的血。 “实验室老鼠的?”雷仲抽出半个试管。 “我的血。”念穆道。 “您……的血?”雷仲诧异,没想到念穆居然用自己的血来做实验。 “雷助理,我不想进行无用的步骤,所以用自己的血来做实验,还有,今天的实验,你得帮我保密。”念穆说着,左手拿起另外的吸管,从没稀释的样本里,抽出小半管,然后放入装着血液的试管中。 “好,我知道。”雷仲答应道。 但念穆用自己的血做实验,他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直接跳过了在动物上的实验,来到人体。 关键是,如果实验失败,这些血等同于白抽,所以他们一般要用到人体血液来进行实验的时候,都会向公司申请。 公司会跟血库进行相关的申请来得到实验样本。 念穆倒是干脆,用了自己的血。 看着在发呆的雷仲,念穆皱眉道:“雷助理,在想什么?” “没有,念教授,我在想要是实验不顺利,您的血就白抽了。”雷仲低声说道。 念穆知道他什么意思。 但是这次的实验,必须用她的血,因为别人的血,没有毒…… 而且,她还需要阿木尔的血来支撑自己的实验…… 想到这里,念穆便犯难,要用什么理由才能得到阿木尔的血呢? 这个实验还没成功,她不想让他过早知道,所以没打算告诉他自己在进行这个实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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