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爷你可终于醒了,我家夫人一直在等着你!”一个丫头机灵的说道。 “姑爷,你看我家夫人为了等你,都瘦了好几斤了,这几天她吃不好睡不好!你看夫人的脸色多憔悴啊!”biqubao.com 男人狐疑的打量着憔悴了不少的女人,这也算憔悴吗? 看着体重足足有二百多斤的憔悴夫人,他都不敢想,如果不是吃不好睡不好几天的话,这女人该得有多胖? “我,我还是记不起来!” “唉哟,夫君记不起来就不要记了呗,只要记得,你是我男人,我是你的媳妇就够了!” 胖女人哈哈一笑:“对了,我叫吴来花,你可以叫我来花或者花花!” 男人的嘴角狠狠一抽,这名字还真是够随意的。 不过他现在脑子有点疼,人也晕晕乎乎的,只清醒了一会儿,人又晕了过去。 见到男人又睡过去了,吴来花才站起身来,领着两个丫头走了出去。 “小姐,你真的决定了吗?”一个丫头忧心忡忡的看着小姐,再想想屋里的那个男人。 “他看起来年龄好大啊,都不知道有多大了。而且也不知道,家里有没有媳妇孩子!” “就是啊,小姐,奴婢感觉,他也就是脸长得还行!” 另一个丫头也是一脸的不赞同,吴来花却是不在意的摆摆手:“你们两个都给我听好了,以后她就是你们的姑爷,见了面以后说话都给我小心点,若是让他发现有什么不对,小心我抽了你们的皮!” 两个丫头吓得瑟缩了一下。 “若不是他的脸长得还可以,你觉得我会看上他?” “再说了,当时咱们发现他的时候,你也不看看他身上穿的是什么,穷困潦倒,怎么可能是娶媳妇?” “哈哈哈,想不到我又把自己嫁出去了,希望这个男人能多坚持一段时间!” 话说这个县令的女儿,还真是世界难得的一个奇才。 她先后嫁人三次,第一个男人活了大半年,第二个活了一年,第三个……更惨,成亲才三个月就死了。 当地的人都知道她克夫,即便家里很有钱,也没有男人敢入赘了。 “小姐,奴婢……” 这话才刚说,脸上就挨了一个大耳刮子,啪的一声番外响亮:“你刚刚说什么?” 女人的眉头一竖,一脸凶光。 “夫人……” 女人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再说错话,小心我扒了你们的皮!” 而此时躺在床上的男人,根本就不知道面对他的将会是什么。如果盛玉华他们在的话,估计会很震惊,因为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她的老爹,盛义城! …… 盛玉华很想知道师傅的消息,也就一直在研究冰肌膏的替代品,疯老头子知道后也跟着跑了过来,不管是毒药还是别的,只要是新东西,他都很有兴趣。 这种人做事更加痴迷,两个人不眠不休的研究了一个月,才多少有了点起色。 至于外面的悬赏,到现在也没消息。 太后每天都会关注一下,也是着急万分。 “看来这冰肌膏是真的很难,也不知道华儿能不能研究出来。” 梦念卿每天都会过来询问,她更多的时候都是跑到太医院里面,去找那些太医,现在太医院的人看到她都头大。 这女人,原本不足为惧,可偏偏她是太后娘娘的亲姐姐。 而刘太后那边,还是大病一场。以往她还闹着盛玉华过去帮她治病,喜秀兰的孩子没了之后,她也没了心情。 原本她最大的念想就是六皇子的孩子,现如今那孩子都没了,她不知道自己坚持下去有什么意义。 就算她想争,她想抢,又有什么办法? 两个嬷嬷也是着急万分,他们都跟了刘太后一辈子,知道若主子出事,他们这些贴身奴才,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齐嬷嬷更是变着法子鼓励太后,只可惜效果不大。 “太后,以前二皇子对你还是不错的,现在二皇子还没有醒来,你可不能倒下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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