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平是个稳重的,觉得这样不合规矩,忙道:“小姐,如此不妥。” 沈念停下脚步,扭头望向她,笑容明媚地说道:“秦姨不会在意的,她肯定巴不得见到我!” “这是当然。”文平不否认,话音一转,“只是,清王妃才回中都,风尘仆仆,高低也得收拾一下,您说呢?” 沈念一想也是,遂点头,“好吧,那就明日再去。” 到底被清王府勾去了心神,雷厉风行的荣安郡主根本坐不住。 坐立难安了小半会儿,歪在软榻上,剥个橘子吃,抬下巴瞅着阿花,“阿花,你继续说热闹事吧。” “是!” … 竹溪村。 沈二等人收到了沈念的回信,咧着嘴笑,乐得腮帮子都酸了。 “看看我闺女的字,越来越好看了!不愧是我闺女,干啥都行!”这浮夸的夸赞一听就是沈二。 李秀娘下意识看向信封署名上的字。 与之前没甚区别。 一样的圆滚滚,像画一样。 她虽不认识,却明显感觉跟满哥儿写的有很大区别,总之她一眼就能认出来。 “你从哪里看出越来越好看的?” 沈二一听这话,瞬间不高兴了,指着那字,严肃道:“你看,这笔画越来越圆了,这不是好看是啥?” “……” 李秀娘:别欺负她没文化,字好看不好看,跟笔画圆不圆应该没多大关系吧。 不高兴地横了沈二一眼,拿着信去找满哥儿了。 满哥儿日日盼着他姐来信,今日刚好休沐在家,让那小子高兴高兴。 脚迈过门槛儿,扬起声音道:“满哥儿,快出来,你阿姐来信了!” 话音才落,书房练字的小少年哒哒哒跑出来。 “哪儿呢,哪儿呢?!” 因为着急了些,放毛笔时不注意将墨水弄到小脸上,小花猫一样。 自从满哥儿进书院,人是越来老气横秋,这样的一面……沈二和李秀娘许久没见了。 此时见到,两口子对视一眼,没忍住笑了,眼里却流露出一抹怅然。 ……以前家里多热闹啊,自打老大老二出门打拼,念姐儿也去了中都,家里是越发清净了。 满哥儿接过信,拉着爹娘进到书房坐下,小心翼翼地拆开,取出里面的东西。 信里放了几幅画,摸起来比以前的都要厚。 “这是画?”沈二捏着画纸说,想到什么似的,眼睛一亮,“难道念姐儿还学会画画了?” 说话间,将其中一副铺在桌子上。 大气磅礴的越翰书院正门出现在一家三口眼前。 看着建筑门匾上游云惊龙的四个字,沈二目光都收不回来。 “越翰书院?!” “这是越翰书院!!!” 激动到声音打飘。 满哥儿连信都顾不得看,亮晶晶的眼睛盯着画看,“这就是越翰书院,真气派!” 越翰书院是大越第一书院,想当然也是所有学子最梦寐以求的地方。 小少年注视着画,眼里光芒万丈,攥着小拳头,认真自信地说:“我一定要进越翰书院!” 沈二摸摸儿子的头,语气欣慰,“爹相信我儿。” 他三個儿子都不笨,总有一个会有大出息,到时候他就带着娘子去中都定居,也省的他们总是挂念着念姐儿。 看完画,满哥儿打开那封写得厚厚的信。 【爹,娘,满哥儿,过年好! 我在中都一切都好,就是很想你们。 收到信知道你们很好,我就放心了。 等来年春我就回去看伱们,等我吖~ 还有,皇上给我和萧谨之赐婚啦,爹娘要是知道……能放心了吧? 今天我和大哥、萧谨之来越翰书院了,特别气派,特别不一样,书院的夫子都挺好的,食堂饭好吃,住的地方也不错,还有马场,又大又阔气…… 书院活动也挺多的,有蹴鞠、射礼、投壶、马球等等,听说很有意思。 我让萧谨之画了几张图,你们可以看看,冬天的书院看着不错,等开春应该会很不一样,到时候我再去瞧一眼,回去给你们讲~ 不知道满哥儿在书院怎么样了,爹娘说你很刻苦,小奶膘都没了! 我有些想不到没有小奶膘的满哥儿是什么样儿。 刻苦是对的,但是也要注意身体呀,你还小,别把自己逼的那么紧…… 满哥儿是家里最小的,有阿姐和两个哥哥在呢,你开心最重要哦! 先说到这里,期待和爹娘还有满哥儿团聚。 ——想家的沈家念念,笑脸.jpg】 絮絮叨叨说了几页纸,沈二等人好像看见了沈念出现在面前,嘴角的笑就没收起过。 满哥儿笑眯了眼,又看了几遍,将信折好,小心翼翼地收起来。 “爹,娘,我出去转转。” 他总是待在书房看书习字,沈二和李秀娘巴不得他多出去走走。 “去吧。”李秀娘笑着说,觉得外面有些冷,取下挂在边上的黑色毛披风,“穿上,仔细着凉。” 这披风是沈念让人送来的。 穿在白皙俊秀的满哥儿身上,衬出几分贵气,像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 别看他们住在村里,实则吃穿用度都是上等的。 对爹娘和满哥儿,沈念从不小气。 满哥儿出了家门,村里人一看到他脸上的笑,就知道念姐儿来信啦。 “满哥儿,你阿姐来信了?”才半年时间高了一大截的大鹏说。 这小子是个肯吃苦的,当初流风教了他几招功夫,愣是不间断地练习许久。 沈念从满哥儿的信里知道此事,专门儿找亲爹要来个武功招式的书给寄回去。 可给大鹏乐坏了,练武愈发用心,短短时间,看着比村里的孩子壮实许多。 听到小伙伴的话,俊秀小公子满哥儿矜持地点头,“嗯。” 果果好奇地睁大眼睛,“念儿姐姐说啥了?” 其他小孩儿也是一副期待模样。 满哥儿嘴角翘起,说道:“我阿姐说她想我们了,还替我看了越翰书院,让萧哥哥给我画了图,给我说了好多越翰书院的事……” 越翰书院的魅力少有人无动于衷。 一群少年少女激动不已,催促道:“满哥儿,满哥儿,你给我们也说说呗!” “好。” … 翌日。 沈念起个大早,就盼着下午去清王府。 正在吃早饭,予安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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