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你多说几句?”柳晟声音如覆冰霜。 归帆听着少爷阴冷的话,吓的一哆嗦,忙认错,“奴才不敢,奴才知错。” “滚。”柳晟吐出一个字,脸色黑沉沉一片。 “……嗳。” 免挨一顿罚的归帆立马走人。 离开院子后还在心里嘟囔,来这里后,自家少爷脾气似乎好了不少。 以前他哪敢说老实话,一旦戳到主子痛处少说也得挨几棍子,眼下竟只得了个滚字,怪哉! 再有,国公爷对沈姑娘纵成那样,也怪! 这些事不是他一个月收三两的小厮该操心的,只在脑海过了一遍,归帆就把这事抛到了脑后。 气走柳晟,沈念后知后觉她似乎过分了,在人家亲爹面前给人儿子上眼药,属实太嚣张了。 于是,悄咪咪地拿眼睛瞧柳伯伯。 只见,一身上位者威凛气场的国公爷神色未变,表情仍是纵容又温和。 沈念觉得心里怪怪的,就问:“柳伯伯不觉得我过分吗?” “过分什么?”柳国公笑着反问。 怕乖女跟自己生疏起来,他紧跟着说道:“我那個儿子啊,性子实在谈不上好,有你时不时教教他做人,我觉得挺好的。” 原来柳伯伯也觉得柳三哥性子糟糕啊。 沈念想着,脸上带了出来。 柳国公看着她这副样子,眼底笑意加深。 “有什么奇怪的?” “你柳三哥是我儿子,我哪会不知道他什么性子?” “只是,当我意识到问题,想揪回来时已经为时尚晚。” 好在老大和老二是跟着老爷子长大的,否则他早晚会被气死。 沈念了然地点头。 “噢,这是小时候没管,然后长歪了,再想着管教,性子已经定型了。” 啧! 怪不得她见到这公子哥儿就想刺刺他,原来是个熊孩子。 “念念聪慧。”柳国公夸赞道。 在女儿控父亲眼里,乖女哪儿哪儿都好,念念聪慧,念念落落大方,念念真会说话……都是挂在嘴边的。 沈念都习惯了。 说着话,一伙人来到吃饭的厅堂。 肉香浓郁,让人垂涎欲滴。 “好香好香!”沈念耸动着鼻子,语气惊叹。 满哥儿看着阿姐馋嘴的样子,小小的人在心里叹气。 朝主人家柳国公微微躬身,施了个学子礼。 小大人一般地说道:“我阿姐不把柳伯伯当外人,所以比较…自在,请伯伯见谅。” 全然不知,他阿姐被柳国公纵的,在柳府跟在自家一样自在。 柳国公身高腿长,站在满哥儿面前跟个巨人一样。 望着小家伙一本正经替姐姐挽尊的样子,国公爷笑容温和。 “小家伙倒是知礼。” “放心吧,你阿姐在这里想如何便如何,没人敢说她半句。” 他的乖女,有任性的资本! 沈念可不知道两人的对话,娄空青一招手,她就直接过去了。 尝到柳府的酱牛肉后,她眼泪汪汪。 “太,太好吃了!” 怪不得大越要禁止杀牛,这要是不禁,早晚被杀到灭绝。 见状,女儿控父亲心疼不已。 “你喜欢,我改日再让人做。” 乖女受委屈了,吃个牛肉都这样惊喜,等回中都…他一定把所有她想要的捧到她面前。 此时的柳国公还不知道,荣亲王府、豫王府和姜府都是这么想的,就等沈念去中都呢。 沈念好奇这肉的来源,就问:“大越不是不能杀牛吗,柳伯伯怎么能弄来牛肉,难道是……贵族特权?” “确实是特权。”柳晟颔首,大大方方承认了。 他从来不觉得贵族享有特权有什么值得羞愧的。 毕竟都是祖上打下的荣光,为的就是让后辈当规则的制定者,而非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鱼肉。 沈念也没觉得哪里不好,竖起大拇指。 “不错,柳伯伯家的祖辈都很厉害,柳伯伯也厉害。” 闻言,柳国公神色蓦地柔软,大掌在她头顶揉了揉。 乖女这样聪慧通透,让他如何不偏心。 美美地吃晚饭,柳国公临时被喊去处理紧急公务。 娄空青带着沈念姐弟……坐在院子吹风闲聊。 小姑娘肚皮溜圆,靠在躺椅上,眯着眼,宛如一只吃饱喝足正在打瞌睡的小奶猫。 娄空青好笑地说:“喝点儿消食茶,不然肚子撑的难受。” 沈念模样乖顺地喝了。 没一会儿,觉得肚子不那么鼓胀了,突然发现娄伯伯似乎也有几把刷子。 遂问道:“娄伯伯,你有祛疤的药膏吗?” 娄空青一愣,语气关切,“伱要?” “不是我。”沈念连连摆手,“是我新认识的一个姐姐,她身上有烫疤。” 说罢,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他。 娄空青心一软,笑道:“什么时候留下的疤?时间短的我手头药膏有效,时间超过三个月我就无能为力了。” “啊……!”沈念面上露出失望,“那看来是不行了,她那疤是三年前留下的。” 娄空青眼里闪过犹豫。 考虑再三,没把玉肤膏的事说出去。 国公府有玉肤膏,祛疤效果甚是好,只是极为珍贵,用了可就没了。 念丫头想要,国公爷肯定会送出去,可用了后以后怎么办?以后若是念丫头需要,又去哪里找? 不行不行。 不能说! “唉,老夫学艺不精,帮不了姑娘。”娄空青一脸愧色。 怕沈念失望,又道:“大越能人多,或许有更精于此道的人呢。 老夫听说名声传遍各国的怪医手里有能祛陈年旧疤的良药,可惜……怪医前辈行踪成迷,没人知道他在哪里……” 语气不无遗憾。 怪老头有办法?沈念眼睛一亮。 想着寄出的信,小姑娘彻底放心啦,轻晃着小脚,模样自在又散漫。 小书呆满哥儿在边上看的浑身难受。 “阿姐,女子当坐有坐相,你如此这般……”扒拉着脑子里的词汇,好不容易吐出两个字,“不好。” 沈念伸了个懒腰,故意逗他,“哪里不好了?” “夫子说,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 礼修于心,仪养于行。应时刻谨守礼仪,不可有一丝懈怠……”满哥儿小脸严肃,一本正经地说道。 “你夫子是在哪儿说的?”沈念从容反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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