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哪跟哪啊,这辈分也太乱套了。林牵洛无语的仰起小脸看向这一世最亲的人,这个美丽的女人正微笑着招呼那小男孩过来。 很快,她就感受到一个人的气息瞬间靠近。 荆丽芸把怀里的小女婴往外递了递,林牵洛就看到了一张近在咫尺的脸,带着婴儿肥的小脸,皮肤白净光滑,一双丹凤眼配上长长的睫毛,眼眸亮晶晶的十分好看。林牵洛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小子长得可真俊啊,我有他这么好看吗? 作为小婴儿的她还从未照过镜子,不知道自己这一世长的什么模样,不过娘亲这么美,父亲也儒雅英俊,自己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才对。 小男孩笑嘻嘻的伸手摸了摸林牵洛的脸,道:“妹妹的脸好软啊,好可爱。” 林牵洛先是愣了愣,继而微微蹙起眉来,真想破口大骂一声:臭小子,你算哪根葱啊,敢摸我? 但最终还是忍住了,想象一下一个刚刚满月的小婴儿,突然开口说话,而且还是骂人的话,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惊恐的事儿啊。 “丽芸,你可别忘了咱们当初说过什么?”梁瑞雪道。 “说过什么?”荆丽芸明知梁瑞雪所指所事,却故意逗她。看着女儿一脸不喜的脸,以为她饿了,便一边背过身去给林牵洛喂奶,一边笑盈盈的扭头问梁瑞雪。 “唉,你这个白眼狼,当初连订婚信物都给我家苏儿了,答应只要你生了女儿,就嫁给我家苏儿做媳妇的,怎么着,现在想反悔不成?苏儿,跟你说多少次了,她跟娘平辈,不能叫姐姐,得叫她岳母。”梁瑞雪笑骂。 林牵洛听到这里,惊得一口奶喷了出来,呛得重重咳嗽起来,一张拳头般大小的脸儿涨得通红。在梁瑞雪的帮助下,林牵洛被奶水呛到的痛苦才慢慢缓解下来。 心想,我既然不能反对,那便罢了,心里安慰自己,反正我不过一个才刚刚出生的小婴儿而已,等到结婚的年龄还有二十来年呢,不急不急,之后再慢慢想办法拒绝这个婚约。虽然那个小男孩长得挺好看的,但是脑子是不是有点——傻,竟然管我妈叫姐姐,而且爱情这种事嘛,还得要两情相悦才行,上一世还没有遇到合适的人选,这一世就更不能将就。 林牵洛在外祖父家住了三个多月,荆丽芸才带着刚满百日的女儿和贴身婢女闻如絮回京城晟都。荆家派了辆舒适的大马车,差了几名家丁一路护送,把这主仆三人送回了京城的御史府。 在荆府,除了长辈,即外祖父、外祖母外,还有舅父、舅母叔叔、婶婶等人一大家子人。令她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小表哥了,一个两岁左右的小男孩,长得白白俊俊的,一双黑黝黝的大眼睛盯着林牵洛看,开心的大叫:“我有妹妹了,彦瑜也有妹妹了……” 林牵洛也对这个长相聪俊的小表哥印象颇深,可惜的是,这个叫荆彦瑜的小表哥还是在一次残忍的屠杀中夭折了,那是后话! 御史府的规模建得比洛城荆家的府邸要小了许多,但整个御史府庄严肃穆,气氛完全不一样。一个是商贾的住宅,一个是朝廷一品官员的府邸,给人的感觉是荆府生活随性,氛围和谐,四处欢声笑语,连重病缠身的外祖母也常常被一群小辈逗得喜笑颜开。而御史府则不同,连下人说话都小心翼翼的,生怕说错了话挨罚。所以林牵洛还是喜欢荆府的轻松自在。 爷爷是殿阁大学士,父亲是都察院监察御史兼太傅,外祖父家是富可敌国的大赓国首富,冲着这个身份,林牵洛小小的心灵早已得意忘形,觉着这一世莫名其妙的投了个好胎,但她不过自得其乐的享受了一百天的身份,便在回到京城御史府之后受到了深深的打击。 现实终归是现实,现实对她而言,还是残酷多于眷顾。 这个带着前世记忆出生的小女婴,这时才知道自己不过是林家的庶女而已,母亲虽是大赓国首富的女儿,却也只是父亲林章的二房,说白了就是妾室。 林家的当家主母,林章的正妻林魏氏——魏姈,乃是当朝煊武大将军的爱女。 魏姈两年前便给林家添了一丁,林牵洛同父异母的哥哥林庆旭。而在林牵洛出生两个月后,林家又添一位千金,那就是魏姈的女儿,林牵洛同父异母的妹妹林映月。 那对嫡出的兄妹,一个名叫庆旭,一个名叫映月,这一日一月,受尽“宠爱”,那才是整个林家都珍爱的宝贝。因为他们不仅是都察院监察御史林章的嫡子嫡女,也是当朝煊武大将军的外孙、外孙女,身份自然比林牵洛高出不止一大截。 所谓士农工商,商人在这个时代的地位是非常低的,即便林牵洛的外祖父家是天下首富那又怎样,也比不过权大势大的大将军。 一官一商、一妻一妾、一嫡一庶……这就是摆在明面上的差距。 在这个把世俗门阀看得比性命还重要的年代,林牵洛一个庶女的身份,日子也就好过不到哪里去了。 在林牵洛刚刚开始“牙牙学语”的时候,父亲便教她叫大夫人魏姈为母亲,叫自己的生母荆丽芸为姨娘。林牵洛十万个不愿意,但还是没有让父亲和大夫人失望。反正她心里清楚谁才是她的生母,这份母女情谊,她可以留着长大了再好好孝敬自己的娘亲。 转眼间林牵洛四岁了,林牵洛和哥哥妹妹一起坐在私塾里跟着老师大声念着诗歌。她和妹妹林映月在这里念书已经有一年了。 在这个男尊女卑的世界,普通平民家的女孩子几乎是没有机会上学的,但官宦之家以及多少有点家底的人家,还是会让女孩学习知识的,至于学多学少,那就是个人天赋和能力问题了。 林章作为八、九两位皇子的老师,自己的儿子肯定也是要饱读诗书,惊才绝艳才行。而就两个女儿而言,就算是天赋再差,那也必须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382/73039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