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成了杜十娘_第352章 别纵容小姨子搞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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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寻耸了耸肩,不耐烦地抖了抖晃了晃自己的钓竿,“你好像快十年没发歌了吧,我还以为你早就退圈,打算做个中年油腻男了呢。”
  就在王寻不耐烦期间,郑命已经又钓上来一条鱼,他无所谓地啧了一声,“我只是摆烂又不是真的烂。”
  王寻的眼睛亮了起来,“你还要唱歌?”
  郑命扭头看着他,仿佛他刚才说了什么荒谬至极的话,“这话说的,我只是没唱歌没发歌而已,我最近这七八年虽然混迹名利场,可我一直洁身自好,不喝酒不熬夜不私生活混乱,甚至歌都写了一本儿了。”
  “嗨!我还以为这辈子再也听不见你唱歌了呢。”
  王寻微笑着半晌没说话,注意力集中在钓鱼上,不过他到底是耐不住寂寞,憋了几秒钟后还是打开了话匣子。
  “你当年那么决绝,说不唱歌就不唱了,现在又突然转变了?”
  郑命放下钓竿,从兜里摸出来一包烟,随着打火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点燃了一根烟,他重重吸了一口吐出个烟圈。biqubao.com
  “你知道我是因为鸢子的事儿才不唱的。”
  ……
  鸢子是郑命八年前去世的妻子,大名叫柳鸢,也是柳萱的亲生姐姐。
  柳鸢跟郑命结婚之前,也是一名非常优秀的舞蹈演员,还跟王寻一个团,王寻当年能跟郑命同台演出还是柳鸢给牵的线,柳萱能从小学舞蹈也是受姐姐的影响。
  如果没有跟郑命在一起,柳鸢或许现在可以像王寻秦风一样,能够在舞蹈界小有名气,能够排演自己喜欢的舞剧,可惜她偏偏遇到了梦里的劫数。
  郑命年轻时玩摇滚玩儿得很疯,那时候摇滚圈人人都爱郑命,他是张扬的是不羁的,是天王是浪子是人人心目中的King,但却没有成熟到能够做一个好丈夫以及好父亲。
  男人有时候很幼稚,幼稚到他可以向全世界大肆表达他对你的爱,只知道轰轰烈烈却不知道细水长流,只知道烟花绚烂却不知天长地久。
  郑命很爱柳鸢,但他也是粗心的,结婚后柳鸢为了家庭放弃了自己热爱的舞蹈事业,生活上的大事小事都是柳鸢帮忙打理,有的时候为了演出十天半个月夜不归宿都是家常便饭,有时候他们为了创作不吃不喝不睡,直到精力耗尽了不知道在谁的床上倒下就睡,他就觉得不管他在外面怎么的闹腾,柳鸢永远都会在家里等着他。
  温柔的、万能的柳鸢,永远都会在家,等他、陪他、爱他。
  郑命那个时候甚至不怎么爱惜生命,他曾经说过:他要摇滚到死,然后死在柳鸢怀里。
  可他那时候完全没有想过,柳鸢为了他承担了多么大的压力。
  那个时候互联网已经很发达,郑命生性坦率不羁,早早地就公开认爱,用自己的歌声向全世界嘶吼着宣告他对柳鸢的爱,不过互联网上什么人都有,还有一些媒体黑嘴努力挖掘人们心中的阴暗面,他们会公开写各种博人眼球的标题来讨论柳鸢配不配做“大哥的女人”,会拿着郑命跟其他女人的照片见缝插针地找柳鸢做采访。
  郑命一直不太在意这些问题,因为他问心无愧,活得坦坦荡荡。所以等他发现柳鸢的不正常时已经有些晚了,他的鸢子得了抑郁症,需要靠药物才能睡着。
  郑命开始推掉所有演出陪着柳鸢,那段时间柳鸢的状态真的好了很多,她甚至还怀上了郑命的孩子,夫妻二人以为他们的生活已经渡过难关开始新的美好阶段,郑命看柳鸢的状态越来越好,加上自己也想在孩子诞生之前多赚些奶粉钱,就恢复了部分演出。
  柳鸢就是在那个时候一不小心流产,却为了不耽误郑命的演唱会独自承担了这个痛苦的秘密,以及病情的折磨,就在郑命巡回演唱会的最后一场,柳鸢独自一人结束了生命。
  自从那件事之后,郑命的心就被剜走了一大块,他不再唱歌,也没法再唱歌,只要他一拿起吉他,就会看见柳鸢那张美丽又哀伤的脸。
  ……
  郑命收起鱼竿,重重叹了口气,“我这样的一个人,如果不唱歌了,那再做什么也都无所谓,都是一具行尸走肉。”
  王寻终于钓上来了今天的第一条鱼,最后那鱼却在他手忙脚乱收竿时又脱钩跑掉了,他手搭凉棚看着鱼逃走的方向,咳嗽两声才接话。
  “我这么说可能比较自私,可是死去的人不能复生,我是柳鸢的好朋友,她曾经跟我说过,最爱看你在舞台上唱歌的样子,所以如果可以,你真应该回到舞台上,而不是帮她照顾小姨子。”
  郑命白了王寻一眼,手里的烟已经快烧到指尖,“鸢子走了之后,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什么,只能把所有一切都补偿在柳萱身上,毕竟她那个时候也在跳舞,是世界上最像鸢子的女人。”
  王寻小心翼翼斟酌词句,“柳萱啊……,你其实太惯着她了,她想要什么你就给什么,如果你不特意成立个经纪公司捧她进娱乐圈,她也许会留在舞台上,但现在我真的说不好。”
  “柳萱一点都不像她姐,我说什么她根本听不进去。”
  王寻叹了口气,“行吧,你照顾了她八年,也算对得起她姐了,路都是自己走的,你要是还能写歌就写吧,期待你早日回到舞台上。”
  “是,我想我也该放自己一条生路了,为了鸢子我也想重新回到舞台上,告诉她一声,我长大了。”
  郑命扭头看向不远处,正领着姜小宇在草地上跑着玩儿的杜薇,目光闪烁,“这个叫杜薇的女孩,真的很像年轻时的鸢子,如果我们的孩子保住了,现在比那孩子还大呢。”
  王寻认真审视着郑命的侧脸,终于还是缓缓开口,“所以如果将来你小姨子搞了什么对杜丫头不利的事情,你能不能帮杜丫头一把?”
  “当然,我不是第一次见面就问她想不想进入娱乐圈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休想让我女儿加入那个大染缸!”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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