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四章真是绝世好男人 要不是雷虎和那个小弟,他今天就不会受这么大的屈辱。 黎枭几乎气疯了,直接让人把那俩货给带回去。 随即,十几辆豪华轿车,加速离开了这片街道。 至于雷虎和他小弟最后会遭遇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离开街道,宁尘走在正中间,小林和茉莉一左一右,并肩而行。 “宁先生,刚才那个好像是星堂的一个高层哎!” 小林满眼都是崇拜的神色:“你居然能让他和你道歉!” “或许他本来就是一个懂礼貌的人吧。”宁尘淡淡地说道。 小林撇了撇嘴:“你把我当小孩子呢。” 她又怎么会看不出来,那个叫黎少的家伙,分明就是因为宁尘才会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 看到宁尘之前,还一副要打要杀的模样。 一见到宁尘,就被吓得跟鹌鹑似的,连我和罪恶不共戴天这种话都喊出来了。 想到那副场面,觉得搞笑的同时,小林对宁尘越发崇拜。 她扭头仔细地打量着宁尘。 这个男人不仅是高富帅,而且身手也好。 更重要的是,他似乎背景也相当深厚,连星堂高层都不敢惹! 难不成……是什么大人物? “这种男人要是放跑了,我要后悔一辈子!” 小林整理了一下表情,娇柔地开口道:“宁先生,我看这位小姐一直跟着你,她是你女朋友吗?” 莫名被点的茉莉没好气地说道:“关你屁事!” 宁尘摇了摇头,淡然道:“她是我徒弟。” 徒弟? 小林愣了愣,难道是什么特殊的称呼? 还是说这男人是那种传说中的隐世家族,所以才会有徒弟这种说法? 一时间,小林心中掠过无数看过的小说。 什么神医下山,高手来都市,种种玛丽苏的情节全都想象了一遍。 于是,她对宁尘更崇拜了。 “宁先生,你今晚住哪个酒店呀?”她小声问道。 宁尘说了酒店名字,小林在手机上不知道点了什么,顿时惊喜道:“呀,宁先生我和你一个酒店!真有缘分呀!” 茉莉一个没忍住,拆台道:“你明明刚才听了名字才马上定的酒店。” “……” 小林也不觉得尴尬,冲着宁尘抛了个媚眼,用此生最娇柔的语气道:“宁先生,既然我们这么有缘,要不要晚上来我房间,一起喝杯酒呀?” 一边说着,一边抬手搂住宁尘的手臂,胸前的波涛不自觉地贴了上去。 “我晚上很怕一个人睡觉的,要是宁先生不介意……可以和我一起吗?” 茉莉眼睛都直了,这个女人居然敢当着她的面勾引师父! 简直恬不知耻啊! 小林对自己的姿色极其自信,还没有男人能逃出她的手掌心。 然而,面对她魅惑万千的注视,宁尘只是轻轻抽出手臂,淡淡地说道:“林小姐的好意心领了,但我有女朋友了。” 说完,便大步向前走,茉莉紧随其后,走着走着还冲小林做了个鬼脸。 夜风中,小林怔怔地望着宁尘的背影,眼神越发痴迷。 “高富帅,能力强,还这么痴情忠诚……上哪儿找这么好的男人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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