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背叛后,全城第一美女向我求婚_第262章 梁家骑虎难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二百六十二章梁家骑虎难下
  “大胆,胆敢威胁梁家?给我拿下!我梁家可不是菜园子,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梁志强脸色一沉,怒喝一声。
  呼啦!
  十几个梁家保镖顿时就朝宁尘冲了上去。
  “想拦我?就凭你们?”
  宁尘冷笑出手,一拳就将冲在最前的一个保镖打飞十余米。
  又是一脚,将第二个保镖踢飞撞到一片客人。
  宁尘本来心中就有火气,虽然不至于下杀手,但也没怎么留情,三两下便把十几个梁家保镖全都打翻在地,哀嚎不已。
  “废物!”
  梁志强顿时大怒,立刻让人去叫更多保镖。
  而旁边的澳岛公子哥们,也是纷纷愤怒不已,大声怒斥宁尘。
  “姓宁的小子,你敢在梁家动手?真是不知死活!”
  “就凭你诬陷诽谤,又动手伤人,我就能告得你坐进大牢,在铁窗里痛哭悔过!”
  “现在是法治社会,你刚刚的行为是自寻死路!”
  “还不立刻跪下赔罪忏悔,否则,就等着收传票吧!”
  一名身穿西服,带着金丝眼镜的男子上前一步,指着宁尘呵斥道。
  “你是什么人?”宁尘道。
  金丝眼镜男子傲然道:“我乃澳岛第一大律师吴法天……”
  “滚!”
  宁尘抬手一巴掌,直接抽得这个大律师吴法天,倒飞出十米开外,重重落地,晕死过去。
  “大胆!竟然连吴大律师都敢打?”
  “简直是无法无天,简直是狗胆包天!”
  众人纷纷大惊失色。
  呼啦!
  这时,又是几十个身穿黑衣的梁家保镖冲了过来,这是紧急从庄园其他地方调来的。
  “给我上,废了这小子!”
  领头保镖大喝一声,手上电棍一挥,冲到宁尘面前,就要一棍砸下。
  嘭!
  他手里的电棍才刚刚举起,就只觉得身体被一股巨力撞飞,随后重重落地,剧痛传来,眼前一黑,晕死过去。
  嘭嘭嘭……
  其他的保镖不断冲向宁尘,宁尘冷笑不已,他如今的实力连二品宗师都能一招打飞,又何况这些普通保镖?
  就算是拿了电棍,在他面前也不过是小儿舞大锤而已。
  只用了不到三分钟,宁尘便将冲上来的几十个梁家保镖全都打倒在地。
  “怎么?还想留我吗?”
  宁尘将最后一个保镖一巴掌打飞后,冷冷看向梁志强和梁家姐妹。
  梁超琼和梁超仪两姐妹俏脸变色,尤其是梁超仪,在看到宁尘的身手后,脑海里下意识的想起半个月前,宁尘在那座山谷里,以手为剑,剑斩火蟒的情形。
  梁志强则是脸黑如碳,心中隐隐生出些悔意。
  其实他之前一看到那张婚书,就知道,那婚书是真的,老爷子昏迷前,也的确大概说过有一份婚约的事。
  但他以为宁家早已破败,如今的宁尘真的只是个社会底层的普通人,所以自然不肯认这门亲事。
  至于那张欠条,他作为父亲,自然也了解自己小女儿的行事风格,从那欠条碎片上的字迹,也大致能判断出,欠条是真的。
  但既然他不肯认这门亲事,那自然也不可能再认这张欠条!
  所以,他才决定如此对待宁尘。
  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宁尘的身手竟然如此之好。
  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梁家豢养的几十个专业保镖全都打倒!
  今天若是就这么让宁尘走了,那梁家的脸也算是丢尽了!
  梁家以后,还怎么号称澳岛第一家族?
  梁志强此时,已然是骑虎难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7_167353/73015472.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