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延愣住了:“你是说,当年你们学校的那场火灾,是有人在外面把门锁上了?” “可我记得当初警察调查过,不是说密码锁故障才导致的门没有打开吗?” 当年那场大火很惨烈,放家里烧死了一些在研究院里搞研究的学生,包括重伤的几个,其中有秦枭,还有半张脸毁容后,又被浓烟熏得昏迷不醒的欧佳盈。 但是警方的证据仅限于一段其他同学的证词,说是当年秦枭曾经半路离开过一次,于是警方开始怀疑秦枭,并且将他列为了逃犯,但并不是纵火犯,而是偷窃,因为,学校研究院里的资金被盗!而监控视频显示,那段时间,也就是研究院燃起火灾的之前半小时,是秦枭进去过那个放着某个公司捐赠的现金的房间! 当初,那个事情还上过新闻,某公司给大学捐赠了现金一百万,一摞摞的现金摆在桌子上,实在是太吸引人了,警方猜测,当时或许就是秦枭想要偷窃这百万现金,然后又怕被研究院的同学发现,才直接烧毁了他们。 但是,仅仅是有秦枭进过那个放钱的房间的一段视频,却没有放火的,且后来警方还在秦枭的寝室行李箱内,发现了十几万的现金,认定是他没有来得及转移走的钱,后来这件事也只能推断他犯盗窃罪,并且列为了逃犯,再加上后来秦枭真的就跑了,更加坐实了这个罪名。 所以到现在为止,司景淮都没有怀疑过秦枭,但,今天司雨晴却忽然间提到了一个跟这件事压根不可能有关系的黎望舒,让司景淮有些意外! 黎望舒……一个医学系的学生,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可,司雨晴是自己堂妹,她说的话,司景淮还是信的,虽然她跟黎望舒多年来关系都不怎么好,不过自己这个堂妹,是不会无缘无故的说起这些事的。 “当年确实是门锁故障,导致了他们都被困在房间里,然后电路起火,这样不也证明了另外一件事?那就是火,不是秦枭放的,若是秦枭放火的话,怎么会把自己也烧了?”司景淮提醒着。 桑延点头:“那倒是,如果真的是秦枭放火,不会把自己也烧成那样,况且,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之所以这么照顾欧佳盈,是因为她是秦枭的女朋友?” “她也不算是秦枭的女朋友,当年秦枭追求她很久,她一直没同意,而秦枭和我是同一个寝室的,欧佳盈明确的跟他表示过,她喜欢的人是我,导致秦枭一直误会,是我在陷害他偷窃,陷害他纵火。”司景淮解释着。biqubao.com 当年的事情确实是很多没有解开的疑惑,甚至于警方也没有查到证据去证明到底是谁放火? 以至于到现在为止,没有人知道那场大火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就只是电路故障造成的? 但,欧佳盈喜欢司景淮的事情,很多人都是知道的,导致秦枭记恨司景淮,也是合情合理。 “老板,要不然你就让秦枭回来看看欧佳盈吧?这几年你尽心尽力的照顾她,不都是因为秦枭?”桑延觉得司景淮没必要为了这件事人,让他自己背锅。 司景淮摇头:“没用的,秦枭现在是逃犯,回不来,况且,你觉得他会相信?不会怀疑是我喜欢欧佳盈,才会把她照顾到现在?我之所以留下欧佳盈照顾,是因为当年那场大火烧起来之前,是她把我从窗户推了出去,其他人还没来得及逃跑的时候,窗户因为施工问题就坍塌了,所以他们才没有跑出来!” 司景淮说出这件事,桑延愣在原地,没想到当年是这么一回事! “你是说,欧佳盈救了你,你是唯一一个逃出来的人,你刚出来,房子就坍塌了?”桑延感慨着,这也太巧合了! 司景淮点头:“是,后来,我知道欧佳盈没有死,就找了人照顾她,随后没多久,我就出国进修。” “原来是这么回事。”桑延低声呢喃着,因为以前司景淮没有跟他说起过关于这件事的经过,所以他也不清楚司景淮为什么这么多年一直都养着欧佳盈。 搞了半天,欧佳盈算是司景淮的救命恩人,所以他才会这么尽心尽力。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回去吧。”司景淮现在回想起当年的事,也是乱作一团,心里很烦躁。 桑延也看出来他情绪不高,心情不好,于是就开车把司景淮送回了他的平层。 接下来几天,公司里一直都在忙碌着项目组的事。 云佳柠已经出了月子,来了两次公司,但都是探班,没有工作。 她感慨着:“哎呦,没想到这边的条件比咱们星海市好多了!” 暮辞正在吃她送来的蛋挞,笑道:“那你回来呗?” 云佳柠叹气:“我也想呀,但是我现在还在哺乳期,每天就只能出来两个小时,不然我儿子要饿了。” 她说着,指了指司景淮的房间,问道:“我哥怎么那么忙啊?我都来了半小时了,也没看到他。” 自从云佳柠不上班之后,就不会叫司景淮‘老板’,而是喊她原本对他的称呼。 暮辞反倒是觉得,这样的云佳柠才更是她的真性情,以前在公司里,都是装的高冷样子。 “因为肯特先生项目组的事,司总最近几天一直都很忙。”暮辞解释着。 肯特的项目组到了很关键的时候,并且肯特家族那边也取消了招标,只选择了几个和他们这几年在生意上有往来的国内的公司,看哪个公司的项目组能做的更好,这样无形之中就增加了他们的压力。 毕竟,肯特家族里,也有很多人更热衷于让家族跟自己熟悉的公司合作。 肯特虽然掌控了家族生意,但,虎视眈眈的也不少,不能做一手遮天的事。 “好像瀚蓝集团也想和肯特合作。”云佳柠微微皱眉,有些担忧的说着:“如果是瀚蓝集团出手,恐怕会让我哥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境地了。” 暮辞一怔:“已经确定了?你怎么知道这个事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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