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临床上可以使用dna进行亲子鉴定的主要有三种办法,一是无创亲子鉴定,二是绒毛亲子鉴定,三是羊水亲子鉴定。”他说到这里的时候,还转头看了眼江依菲。 老爷子神色凝重又认真的看着他:“你继续说!” 司文建心中冷哼,他就不信了,还治不了这个小丫头? 唐元忠沉默片刻,继续说道:“不同的鉴定办法,适应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无创dna进行亲子鉴定,在月经停止6周左右就可以进行;绒毛进行亲子鉴定一般选择在12到14周就可以进行;穿刺羊水进行亲子鉴定,一般选择在18周以后,也就是之前说的等到她月份大一些,再做亲子鉴定。” “但是我们过去一般都是选择绒毛或者羊水穿刺亲子鉴定,现在随着技术的发展,目前更多的是使用无创dna进行亲子鉴定,因为前两者是有创的,可能会造成出血,感染,影响胎儿发育,甚至诱发流产等等,无创dna亲子鉴定,只要抽取母亲的血液几毫升即可短期内进行鉴定。” 唐元忠说完,江依菲的脸色就已经接近于铁青色,她怎么都没想到,竟然还可以在六周左右就做这个鉴定?而且准确率还很高?那按照现在的时间来算,还有三周?她就要暴露了? 老爷子的脸色却相反,他满意的挑着眉,看着唐元忠:“既然六周就能做无创亲子鉴定,那,就交给你了。” 唐元忠犹豫片刻,还是说道:“不管任何检测,过程中都是会有一定的危险性。” 他说完,偷偷的瞄了眼江依菲,果然,这女人的表情是‘松口气’的样子。 看来,这女人果然是有问题! 老爷子自然也看到了江依菲的表情,更加确定她肚子里的孩子来的蹊跷。 “出去吧,就这么定了。”司文建摆摆手,多一分钟都不想看到这个不怀好意的女人。 江依菲离开老爷子房间后,整个后背的衣服都被冷汗打湿了。 她连着两个深呼吸,才让自己找回正常的呼吸节奏。 司臣就站在客厅里,阴沉着脸看着她,但两人并未有过多的交流。 江依菲离开司家之后,足足走了两个小时,才打着车。 她回到酒店后,马上拿出手机给司臣发了信息,告诉他,老爷子要六周就做亲子鉴定。 司臣那边过了一会儿才发信息,让她不要自乱阵脚,其他的交给他。 江依菲想问问他,之前说好的五百万还给不给,可以想到那一家人的样子,她就有点害怕。 到最后,愣是没敢问。 另一边,司景淮从司家离开后,直接给桑延打了电话,确认地址。 原来,肯特先生让暮辞的带着他和助理去爬山了。 司景淮脸色一沉,直接就在电话里不悦的说道:“爬山?她现在的情况能爬山吗?” 虽然肯特先生对他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客人,但现在暮辞怀孕了!怎么能做这么劳累的运动? 万一肚子里的孩子有什么意外,谁负责? 桑延听着自己老板火气十足的声音,连忙解释着:“暮秘书没上去,我们就只负责把肯特先生送到了山下,他好像是要去找一个多年前隐居在此的好友,我们也不好跟着。” 听到此,司景淮的脸色缓和了些,不过,肯特所谓的隐居好友,难道是那位? 他的车子停在山下的时候,刚好看到暮辞从山脚下的一间小店里,端了碗小馄饨走出来。 这里算是一个旅游区,虽然不是大热门,但也不缺这些民生店铺和设施。 她坐在店门口,小口的吹着还冒着热气的馄饨。 安城已经冷了下来,不过几日就要飘雪的时节了。 男人就这么远远的站着,看着她动作轻缓又小心的模样,唇角微勾。 暮辞饿了,她吃的却不及,因为这刚出锅的小馄饨,是有些烫嘴。 肯特没有让他们其他人跟着,甚至都不需要自己上去帮忙翻译手语,就说明那住在林子里的人,很重要也很神秘,至于他们怎么沟通,自己就不知道了,先吃饱了再说。 这说话都会觉得冻嘴唇的季节,吃一碗鸡汤小馄饨,暖心又暖胃。 她小口的喝着汤,细细的品味着鸡汤馄饨,满足的眯着美眸,看向远处。 其实这景区的东西也不怎么好吃,但这一家的馄饨,却是安城小有名气。 老板是一个看起来40出头的阿姨,在这里开馄饨店也有个20年,味道好,回头客多。 “小姑娘。”阿姨端着一碗汤,放在她旁边:“我看你碗里的汤都喝光了,再给你添一碗。” 暮辞微笑着道谢,她确实爱喝这里的汤,以前爸妈还活着的时候,每周都会带她来吃。 还会爬山,去山顶的庙里祈福。 “谢谢明珠阿姨。”她喊着那位阿姨。 傅明珠一愣,侧过头看着她,片刻惊呼着:“是暮辞?” 天冷,她戴了顶毛茸茸的帽子,刚才进店时又戴着围巾,遮住了大半张脸。 这会儿打了招呼,傅明珠才认出来,竟然是这小丫头。 “是我。”暮辞笑看着她:“好久不见。” 傅明珠满目惊讶:“你有好几年没来过了!” 她知道暮辞父母当年出了一场很大的车祸,当场死亡。 心疼的去找过这个小姑娘,可邻居却告诉她,暮辞搬去了星海市。 她以为小姑娘是去寻父亲家里的亲戚收留了,也没多想,可谁知道,竟然在这多年之后的北冥山下,又见了! “嗯。”暮辞敛眸,压下眼底的一丝不舍和惆怅,父母过世后,她再没有来过这里。 一是怕触景伤情,二是当时已考上了星海大学。 “明珠阿姨还是老样子。”暮辞放下了碗筷,和她聊着。 傅明珠心疼她,把碗往前推了推:“吃,先吃饱了再聊。” 暮辞点着头,小口的吃着,秀气又好看。 傅明珠轻叹一声:“暮辞,你当年离开安城,怎么不跟我打个招呼?” 暮辞拿着勺子的手一顿,长睫微微抖着:“明珠阿姨,对不起,当年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352/73014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