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天花板_第267章 真正的江湖中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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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加代一摆手说不用了,你这么的,我管你叫一声三哥,就是因为你比我岁数大,这几个兄弟你们听好了,我今天就问你们一句话,你们回答我这一句话,完了之后,咱们能喝酒就喝酒,喝不了,我现在转身我就走。
  小平当时在这站着一看,说什么话,你说吧。
  那行,那我就问了,那个你是领头的?是不是?
  加代在这坐着,用手一指小平,小平虽然狠,但是在气质上加代绝对有那股霸气的劲儿。
  小平当时就说了,对,我是领头的。
  代哥瞅着他说,你不用跟我俩横,那都没有用,我加代一句话,我就让你出不去四九城,我就一句话,我能找上千的人把你围到这块,我现在就问你一句,下午你砸完我车回到酒店之后,我们200人把你围到这块,你心里什么感受,什么感觉?
  小平一听,一摸大脑瓜子说,我什么感觉?段三哥最知道我什么感觉,你不说了吗?要打折我们六个人的腿吗?我当时就想了,我自己一个人下去,我就这一堆100多斤的,我就交给你们了,你们随便处置,怎么的都行,你把我这些兄弟放了就行。
  加代当时一歪脑袋看着段福涛,是这么回事吗?
  这段老三当时就说了,兄弟,这是真的,千真万确。
  这时候加代又说了,我跟你说,香港的张子强你听过吗?
  小平瞅着代哥说,我听过,怎么的?
  说他妈咱俩挺像的,想当年我自己拿了两个小香瓜,我找过张子强,我一个人去的,我把我下边的兄弟给救出来了。
  小平在那块站着直接就说了,代哥,你绝对是那个,你肯定是个手子。
  加代看着他说,当时200多人给你围到酒店,你现在回想起来,你后不后怕?
  我有啥好怕的呀,我都敢下楼了,我都敢让你们把我废了,说实话,我已经不害怕了。
  可以啊,行,你这小子够用,来吧,坐下吧,三哥呀,来,都坐下啊。
  段老三他们一看,啪啪啪往这一坐,当时段三哥没明白啥意思,兄弟啊。
  这个代哥瞅着他就说了,这个事从现在开始已经翻篇过去了,以后谁也不用提了,还有一个事,那个车不用你给我买了。
  这个事,既然你找到张毛了,我肯定得给面子,你们是什么关系,我也不打听了,能在四九城找到张毛的人不多,而且能让张毛给我打电话的人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有了,你能让张毛给我打一个电话,说明你们的关系挺硬,挺了不起的。
  我不是惧怕你们的关系,我也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的关系不止于张毛,比他牛逼的我身后还有好几个人,我只是不想再跟你们斗了,没有意义了,这么的,认识也好,不认识也罢,今天这个饭局从现在开始,这个事儿翻篇了,将来以后说再来北京的话,你给兄弟打个电话,咱们以后慢慢交吧,就当朋友处了。
  当时段老三一看,说兄弟啊,三哥也不会说什么话,这几个兄弟呢,跟你们北京的肯定是比不了,咱们都是小地方来的,但是我们能做到啥呢?你们这一伙人,你和你所有的兄弟,谁要是到大连了,要是有啥事儿,你喊一嗓子,你看大连人怎么帮你就完了。
  随后段老三这一歪脑袋啊,跟小平就说了,小平啊,表个态。
  小平那一看大哥说这两句话是真够用,绝对是嘎嘎的,是社会人唠的嗑。
  小平当时就说了,我叫你一声代哥,小平认识一些社会人,也认识一些江湖好汉,北京城,我来之前我瞧不起你们,但是从今天开始,我小平在北京佩服一个大哥,就是你加代。
  代哥,你绝对是个手子。
  代哥在这一瞅,挺会说话的,这个兄弟行,有机会我肯定上大连去吃海鲜去,到时候记得请我吃海鲜,说你代哥我呀,平时不喜欢打仗,但是谁也别欺负我,我今天这一瞅,有你们这帮兄弟,大连也他妈没有人敢欺负我了是不是?
  代哥这一句话,大伙都他妈乐了,段老三也是,哎呀,代弟呀,你真会开玩笑。
  小平也说,那你这么大的关系,谁敢欺负你呀?
  当时大伙在这一唠嗑,这气氛直接就缓和起来了,饭菜啥的八加一也都上来了,加代当时就说了,三哥,从今天开始,咱们好好处就完了,来,咱们干一个。
  这些人把杯一拿起来,啪啪啪一碰杯,这些兄弟喝了一个。
  什么是江湖中人?这就是江湖中人,之前不认识的时候,那是喊打喊杀的,现在转眼之间成兄弟,成哥们了。
  后来段福涛也说了,还要给代哥买一台白色的虎头奔。
  代哥直接就说了,三哥,我告诉你,千万别给我买,你要给我买的话,咱们以后就不是哥们,不是兄弟,我就不认识你了,以后你记住了,我得多去几次大连,你多请我吃几顿海鲜,就完事儿了。
  就这么的,当时段福涛和加代这个事儿就这么就解决了,这个事儿过去之后,这日子又恢复到平静了。
  但是没平静几天,代哥这日子总有事,结果又发生什么事了呢?
  这个时候有人可能就说了,这加代一天咋这么多事呢,不是干这个就是打那个的,咱说句实话,代哥身上的事儿那不全是他的事,身边的朋友哥们的事儿也贼多,代哥朋友太多了,兄弟也多了,你说能没有点事吗?一有事就找加代,所以说就感觉代哥身上全是事儿。
  这个事的起因是在哪呢?代哥另一个朋友身上说起,豪斯红屋夜总会的老板陈红,红姐。
  咱说红姐你别看她是个女的,那做生意的头脑能力各方面的绝对是杠杠的。
  红姐在吉林长春有一个好朋友啊,也是一个女的,叫李琴,当时给红姐介绍一个活儿,说在吉林省吉林市,李琴认识一个开矿的老板叫熊宝财的,在李琴的牵线搭桥之下,红姐和熊宝财他俩就合作了,在吉林市开了一个矿,当时红姐投资了360万,但是没想到米儿投进去了,这就出事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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