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之百姓天下_第839章 大战前的准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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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明年将进行大选,还有另外两名候选人一起参加。”曹操心里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作为炎黄子孙,他希望这片土地百姓过得好,作为魏国国王,他不想华夏走这条路,因为长此以往,华夏的政治制度必将对他统治造成影响,因为人在黑暗中,哪怕只见到一点光明,都会奋不顾身向前,只靠阻拦是拦不住的。
  “我们和华夏边境已经封锁,有什么担心的?”丁氏说道。
  “能封住大家的口,但是能封住大家人心吗?”曹操问道。
  “父亲如果依然不愿意过来,就把安民送过去陪他。”丁氏说道
  “安民机灵就留在我身边,等子脩回来以后再定。”
  丁氏想调开曹安民,是她不想这小子天天想着给曹操找女人,出来三年,家里女人都超过十个了。
  “哎,你们这些男人………”丁氏边说边离开书房。
  恢都城的一栋实验室里,毕岚两眼正在盯着眼前的东西,他对机械结构有很高天赋,在华夏,他可以算得上这方面最顶尖专家之一。
  鹅毛笔在华夏很普及,因为取材方便,制作简单,价格低廉,让大家逐渐都喜欢上了他,笔尖小,字体也就小,比毛笔更加节约纸张。
  鹅毛笔缺点十分明显,不耐磨、不便于携带、握在手里感觉太差等。
  这让毕岚谋生了想研发一种全新的笔出来。
  他发现,鹅毛笔笔尖是其优点,他想到通过人工仿造同样的笔尖出来。
  历史上1822年,英国人约翰.米切尔首先发明了一支可以再充墨的钢笔,接着一位罗马尼亚商人帕特里奇.福伯斯基把这支钢笔的设计进行改进申请了专利。
  1860年代,美国人啄木鸟.凯斯.沙巴提雅将钢笔设计完善了,1884年,正式发表了万力钢笔。
  钢笔的发明带来了一场文明革命,因为它设计精美、轻巧、易于保存、墨水可以储存在笔体内,这让其一上市就受到热捧。
  毕岚带领团队,经过三年不断改进,终于接近万力钢笔水平,看着眼前的笔,这让他激动不已。
  “所长,这笔如何命名?”
  毕岚看了看,“这笔全身采用钢材制作而成,就叫钢笔吧!”
  刘恢听说以后,一脸唏嘘,他实在没想到,毕岚真的把钢笔做了出来。
  “刘科长,这钢笔价格如何?”刘恢拿着手里钢笔问道,拿在手里有点沉。
  刘和笑了笑,“价格可不便宜。”
  “多少?”
  “科研院会将专利授权给中标公司生产,一支钢笔将收取1华元专利费,预计钢笔零售价不低于20华元。”
  华元在华夏购买力很强,得益于农机的推广,华夏现在粮食平均产地价格大约在0.6华元/斤,也就是说,一支钢笔可以购买33斤粮食。《现代度量衡计算》
  “这是好事,随着产量和技术提高,应该会逐渐便宜下来。”
  刘和赞同的点了点头。
  “笔还你。”刘恢丢给了刘和。
  “大统领,这支笔是毕岚私人送你的。”
  刘恢眉头一皱,“他付钱没有?”
  “付了钱的,这是样品,有纪念意义,特意赠送给您。”
  “先登记以备查询,我再来领用。”对于刘恢来说,自己是制度的参与设计者,如果自己游离制度之外,那么其他人都会跟着学。
  “好,我马上去办。”
  刘恢放下手中的鹅毛笔,笑了笑,这笑容是欣慰,看来自己判断没错,华夏人并不笨只是被人教育成了笨蛋,让人给教育成了不敢去思考和创新。
  十二月初十
  沃格加西斯五世看到华夏没有什么后续反应,他决定立即出兵拿下叙利亚和巴勒斯坦。
  十二月十五
  猎人城的指挥部里坐着华夏这次出兵的主要指挥官,今天,团级以上都有参加这次会议。
  赵云一身军装走到了会议室的地图前。
  “安息帝国无视华夏警告,国王沃格加西斯五世率兵十五万攻打叙利亚和巴勒斯坦。
  天策院命令,即日出兵攻打安息帝国。”
  “喏”
  军人喜欢战争,因为战场他们才能立功,这一刻,无数人眼睛里充满了兴奋之情。
  “下面由南方战略区的副参谋长法正布置战斗任务。”
  法正缓缓走上台来,“华夏海军第一舰队除了运送攻打安息帝国的军队以外,还得以最快速度抢占安息帝国海边停靠之地。
  拿下以后,我们会派两个团来守卫,同时修建港口,这里将成为华夏大军接下来重要物资补给线。
  抢占港口由海军周瑜舰队长统一指挥。”
  “喏”周瑜随即站了起来。
  “轻骑兵第十七师将作为整支部队的先锋部队。
  主要任务是,登岸后第一时间截断安息帝国的补给线,由骑兵十七师师长张绣统一指挥。”
  “喏”
  加入华夏以后,张绣历经一年学习,成长很快,从三年前的旅长升职为代理师长,叔父张济转为文职,成为中部战略区后勤副局长。
  “特战大队此次任务艰巨,就是找到沃格加西斯五世指挥中心,尽一切可能将其斩首。”
  “喏”
  南方战略区特战大队的骨架是华夏特战大队挑选的十多人组建发展起来的,他们执行最艰巨任务,享受最高荣誉,对于他们来说,军方定位就是尖刀,直接插入敌人心脏的一把利刃。
  ………
  南方战略区这艘巨舰就这样悄然发动。
  攻打叙利亚、巴勒斯坦的沃格加西斯五世,此时还在想着将两地纳入进来的美梦。
  “大王,连日行军,我们离叙利亚边境不足二十里了。”一名将军此时感到有些疲惫,为了突袭,此次行军速度很快,快到边境时,以防敌军察觉,采取了昼伏夜出的方式。m.biqubao.com
  “有什么异样没有?”
  “探子报告,叙利亚边境最近来往的人有所增加。”
  沃格加西斯五世眉头一皱,“知道原因吗?”
  “据悉,听闻华夏调停失败,他们担心我们攻打,军事上作了调整。”
  “无论怎么调整,这次我们要以最快速度拿下这两个国家。
  到时派出使者到华夏,请回驻军,想必他们也不会计较。”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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