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一千八百年以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这个观点依然如此。 “华夏打算成立一个最高科技奖,奖励为人类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不限国籍、种族和性别。”刘恢端起茶杯,缓缓说道。 “殿下,如果是面对人类的话,恐怕不能以华夏官方的名义。”公输和立即想到了其中利弊。 如果以官方形式,公平必然受到质疑。 另外他也想到了,刘恢要形成一套华夏独有的价值观和文化,要用这套东西,吸引全球各国最顶尖人才和最多的钱到华夏,有了人才和钱,华夏就有了未来。 民族国家有未来,谁来管理又有何区别? “嗯,文渊说得不错。”刘恢赞许道,他心中也明白,这种事情,官方参与的话是下策。 毕岚微笑着说道,“殿下,张让、赵忠和骞碩三人,他们捐款准备凑足2.5亿华元,这段时间,他们了解了下来,三人想把钱投入到技术研发当中来。” 刘恢嘿嘿一笑,他如何不知毕岚那点小心思?那就是替三人和子孙后代争名声。 刘恢并不介意,因为天下已经和解,这三人和其他百姓并无区别。 其他人也没有什么不正常?对于他们来说,有人出钱总是好事。 “老毕,2.5亿实在太多了,我初步想了想,有1亿华元足够了,其余的1.5亿华元捐给竺逸兹慈善总会。”刘恢微笑着说道。 “你们的意见呢?” 众人吐槽,你都决定了,我们能说什么?不过,大家还是认可刘恢的做法,这会让很多人更加愿意捐款。 刘恢继续说道,“设立华夏让硕忠科技奖,他也将是人类最高学术奖。 此奖,奖励那些对人类技术推动的基础科学。 每个奖项奖金30万华元。 同时成立让硕忠基金会,用这些钱去赚取更多的钱。” 刘恢心里清楚,真正推动人类进步的是基础科学研究,正是因为有了基础科学,大家才能在此之上建造高楼大厦,因此,他必须要重视基础科学。 毕岚没想到,刘恢不但同意,还以三人名字命名。 刘恢想法很简单,除了天下和解以外,他也想借此传达一个信号,那就是华夏重贡献,也好让留下来的人彻底安心。 …… 第二天,华夏日报刊登了设立让硕忠科技奖,同时解释为何如此取名? 有人赞同,也有人反对,更有不少人为此在辩论馆辩论。 郑玄拿着报纸,“伯喈,殿下究竟怎么想的?居然给这些人如此高名声?” 蔡邕心里也有气,“康成,老夫也不明白,当初,这些人是如何整我们士人的?” 两人此时显得有些激动,让他们活着,已经是天大恩德了。 “二位院长,能否听备说几句?”此时,一旁的刘备缓缓说道。 刘备人品学识都不错,最主要的是,他尊重人才,处理事情不偏不倚,这让二人心中好感很多,郑玄无数次在想,文教院将来由刘备接手最为合适。 “玄德,你说。”郑玄此时语气明显温和不少。 “殿下曾经在报纸上公开刊文,表示要天下从上到下和解。 张让这些人曾经对付过士人。 不过,正如殿下所说,这些人无外乎是皇权手里的刀,没有他们也会有其他人来做。 皇权和世家豪族矛盾由来已久,到了朝廷后期,愈发难以调和。 二位院长不就是世家豪族手里的刀吗?” 刘备的话很难听,不过,二人却没法反驳,刚认识刘恢时,刘恢也说了同样一番话。 蔡邕示意刘备继续说。 “天下和解,听上去就几个字,但要真正和解?何其困难? 他们三人,不要说后来对华夏的功劳,就算没有,他们也是华夏百姓。 华夏一直提倡法治,请问二位院长,何为法治?” 刘备没有顾忌二人表情,而是微笑着继续说道,“殿下在之前有几句话说得很好。 法治社会,那就是只要你不犯法,不需要向任何人屈服。 而人治社会,那就是无论你是否触犯法律,你都必须向权力屈服。 法治国家的人是站着的,而人治社会的人是跪着的。” 说到这儿,刘备的眼角有些湿润,他曾经为刘家天下没有而夜不能寐,也想过有什么办法改变这一切? 而当他真正到了辽东以后,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因为他站在百姓角度看待天下时,此刻,他发现这是一条康庄大道。 郑玄惭愧的说道,“哎!老夫糊涂了。” 蔡邕点了点头,“康成,今日不是玄德,你我必将铸成大错。” 刘备继续说道,“二位院长严重了,你们有此反应,那也是人之常情,毕竟你们也是曾经受害者。 正如殿下常说,角度不同,结论则大相径庭。” 刘备看了一眼二人不断好转的脸色,继续说道,“张让、赵忠、骞碩三人的事情,殿下处理得非常高明。 天下和解,然中原十二州《幽州早租借给辽东》的世家豪族、地主、王公贵族何其多? 想要这些人融入进来,就需要一件足以打动大家的事情,他们才会真正相信和解。” 郑玄不断点头,“嗯,殿下借用此事告诉所有的人,只要不犯法,在华夏任何人都是自由的,无须向任何人低头。” 郑玄现在想来,自己真的老了,很多想法跟不上时代了,不过,想到有个如此出色的学生,郑玄心中就有一丝骄傲和自豪。 “玄德,此事多亏你的提醒。”蔡邕此时也彻底明白了,刘恢是想减少内耗,为接下来改革和华夏发展打基础。 想要做到这些,首先就是法治,树立法治不易,然,要破坏他,或许只需要一件不公平的事情,或许只需要一件不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的案件,就会将长久以来建立的法律秩序撕得粉碎。 几人彻底明白了刘恢,想要法治,第一步就是打破权威,最早辽东和现在华夏,最有威望的就是刘恢自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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