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计划九月成亲的刘恢,把时间推移到了十月初十。 襄平大雪纷飞,却挡不住刘恢此时火热的心。 今天,是自己成亲的日子,刘恢府邸并不大,为了成亲和宴请宾客,十间卧室的一半临时改为了餐厅。 选择这个时间段,刘恢还有一个目的,通过大雪阻止外地人回襄平,他不想把私事和公事搅在一起。 刘恢府邸已经一片红色,整个府邸显得喜气洋洋。 古代成亲礼仪较多,尤其是王公贵族、世家豪族,刘恢是一个不想麻烦的人,和蔡琰商量,两人对流程进行了大量删减。 这个时代没有钻石,刘恢自己换了一个金币,用金币熔炼了两只戒指。 这个时代其实是有戒指的,只是称呼不一样,戒指最早出现就在秦汉时期。 宫廷,女性戴戒指是用以记事,戒指是一种“禁戒”、“戒止”的标志。 天子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后宫中被天子看上者,宦官就记下他陪伴君王的日期,并在她右手戴上一枚银戒指作为记号。 当后妃怀孕,告知宦官,就给戴一枚金戒指在左手上,以示戒身。 戒指一词最早出现在在元代关汉卿的戏曲作品《望江亭中秋切》的第三折中有:“《正旦云》这个是金牌衙内爱见我,与我打戒指儿罢。这有什么?” 秦汉的“戒指”就是个圈圈,这让刘恢自然不喜欢,为此,花了数天,找匠人按照他标准定制了一对戒指。 蔡府也挤满了不少人,两家虽然相隔很近,但刘恢必须上门接亲才行。 蔡琰母亲早亡,家里只有一个父亲蔡邕和小妹蔡琴。 今天来的人不少,没法,只能开流水席。 流水席是指人们随到随开饭的宴席,历史上最早出现流水席这个名字在乾隆年间。 云蒙山东侧泰宁山下,有处寺院,最早叫静觉寺,后来因为乾隆来过,赐名为泰宁寺。 寺庙为显示佛门慈悲,庙会这天进香的,均发一张贴,舍一顿饭,最早在寺院里,乱哄哄的。 后来,僧人在积翠屏下,沿山行,借山泉流水之势,修了一条石砌的水平渠,一直修到寺院外的空场上。 空场上垒了一排排的石桌,让人们在这里吃饭,厨房建在离饭场1华里的水平渠上端,厨子们盛好一菜一饭,放在木制的条盘内,漂在水渠上,条盘顺着水势缓缓漂流,飘到饭场,前来进香的人们按先后顺序,自个儿端自个儿的十分有条不紊。 人们随来随吃,既方便又新奇,一下子轰动几百里,寺庙香客就更多了。 人们吃完后,纷纷不解这是什么席面,主持风趣的说道:“借流水上席,就叫流水席吧!” 西北地区在隋唐时代民间就有了随吃随走的席面,只是没有名字罢了。 汉代成亲流程: 在汉代,成亲开始是由手捧红烛的侍女成双成对入场,然后才是新郎、新娘一起入场且站立,再者新人向各位来宾行拱手礼,之后夫妻相互鞠躬,男子的左手在上,右手在下,而女子是右手在上左手在下,且手藏在衣袖里鞠躬90°; 在成亲当天,最应该感谢是彼此父母,刘恢年幼时母亲去世,父亲刘宏也在去年离世,祖母远在洛阳,襄平双方长辈只有一个人蔡邕,蔡邕亲自赐酒,并告诫了成亲后需要承担的责任; 成亲时,刘恢需要自己把手和脸洗干净,然后为蔡琰用湿毛巾擦干净脸与手; 刘恢和蔡琰成亲当天,需要吃同一种动物的肉,象征从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接下来,合卺礼必然不可少,合卺礼要求新郎刘恢倒酒,新人各喝一半后交换喝掉,夫妻共饮后愿二人从此能够相互扶持及照顾,夫妇双方一体永不分离; 最后,新郎新娘还要行解缨结发礼,刘恢会在定情之时赠与心上人一缕红缨,在两人成亲礼中由新郎将红缨解下,再各取自己一缕发丝,结在一起,作为永远的美好和纪念;《红缨是用线和绳子做成的穗状装饰品,多用于帽子和武器装饰》 刘恢和蔡琰二位新人分别割下一撮头发,用红绳带绑在一起,意味着将两人牢牢结在一起,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当然少不了拜堂礼,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夫妻对拜,礼成。 “累死我了。”进入洞房,刘恢让蔡琰坐下,随后说道。 “我也是”。 “琰儿,我去让她们送点吃的过来。” “嗯。” 蔡琰比较讲礼仪,刘恢是尊重她的意思,他个人无所谓。 吃完饭。 “夫人,我们该安寝了。” 两人虽然平时很亲密,毕竟没有跨出那一步。 听到刘恢的话,蔡琰的面颊出现两坨红晕。 “嗯,夫君。”良好的教育,让蔡琰很是知书达理。 虽然谈不上绝世美女,在这个时代也是标准美人,看到这里,刘恢痴了。 心里像一股火一样在不断燃烧。 …… 也不知多久,看着白布下面红色的斑点,刘恢知道,自己真正成为一个男人了,除了公事,他还有一个家,还有一个妻子。 两人第二天起床时已经巳时两刻《早上十点》,看着一瘸一拐的蔡琰,刘恢有点恨自己不懂怜惜。 尤其是来到客厅时,看到蔡邕那张黑得滴出水来的脸,刘恢尴尬的笑了笑。 “岳父,您何时来的?” 看到女儿模样,蔡邕没好气的说道,“见你们这么晚了还没过来,我就来看看。” 两家房子中间隔了三户人,就算大雪天也能轻松过来。biqubao.com “父亲,喝茶。” 看到女儿,蔡邕气消了大半。 “琰儿,他如果敢欺负你,老夫帮你揍他。” “噗嗤……” 蔡琰瞬间被逗笑了,主要是看到平时指点江山的刘恢,此时有点手足无措。 “父亲,夫君对我很好,您放心。” “这小子好像偷走我什么东西一样,昨晚整晚都没睡着。” 刘恢贱兮兮坐到蔡邕旁边,“岳父,你可不算吃亏,现在不但有了女儿,还多了一个女婿。 不是有句俗话吗?一个女婿半个儿。” “哎!最好明年让老夫抱上孙子,否则和你没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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