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之百姓天下_第387章 刘恢成亲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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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计划九月成亲的刘恢,把时间推移到了十月初十。
  襄平大雪纷飞,却挡不住刘恢此时火热的心。
  今天,是自己成亲的日子,刘恢府邸并不大,为了成亲和宴请宾客,十间卧室的一半临时改为了餐厅。
  选择这个时间段,刘恢还有一个目的,通过大雪阻止外地人回襄平,他不想把私事和公事搅在一起。
  刘恢府邸已经一片红色,整个府邸显得喜气洋洋。
  古代成亲礼仪较多,尤其是王公贵族、世家豪族,刘恢是一个不想麻烦的人,和蔡琰商量,两人对流程进行了大量删减。
  这个时代没有钻石,刘恢自己换了一个金币,用金币熔炼了两只戒指。
  这个时代其实是有戒指的,只是称呼不一样,戒指最早出现就在秦汉时期。
  宫廷,女性戴戒指是用以记事,戒指是一种“禁戒”、“戒止”的标志。
  天子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后宫中被天子看上者,宦官就记下他陪伴君王的日期,并在她右手戴上一枚银戒指作为记号。
  当后妃怀孕,告知宦官,就给戴一枚金戒指在左手上,以示戒身。
  戒指一词最早出现在在元代关汉卿的戏曲作品《望江亭中秋切》的第三折中有:“《正旦云》这个是金牌衙内爱见我,与我打戒指儿罢。这有什么?”
  秦汉的“戒指”就是个圈圈,这让刘恢自然不喜欢,为此,花了数天,找匠人按照他标准定制了一对戒指。
  蔡府也挤满了不少人,两家虽然相隔很近,但刘恢必须上门接亲才行。
  蔡琰母亲早亡,家里只有一个父亲蔡邕和小妹蔡琴。
  今天来的人不少,没法,只能开流水席。
  流水席是指人们随到随开饭的宴席,历史上最早出现流水席这个名字在乾隆年间。
  云蒙山东侧泰宁山下,有处寺院,最早叫静觉寺,后来因为乾隆来过,赐名为泰宁寺。
  寺庙为显示佛门慈悲,庙会这天进香的,均发一张贴,舍一顿饭,最早在寺院里,乱哄哄的。
  后来,僧人在积翠屏下,沿山行,借山泉流水之势,修了一条石砌的水平渠,一直修到寺院外的空场上。
  空场上垒了一排排的石桌,让人们在这里吃饭,厨房建在离饭场1华里的水平渠上端,厨子们盛好一菜一饭,放在木制的条盘内,漂在水渠上,条盘顺着水势缓缓漂流,飘到饭场,前来进香的人们按先后顺序,自个儿端自个儿的十分有条不紊。
  人们随来随吃,既方便又新奇,一下子轰动几百里,寺庙香客就更多了。
  人们吃完后,纷纷不解这是什么席面,主持风趣的说道:“借流水上席,就叫流水席吧!”
  西北地区在隋唐时代民间就有了随吃随走的席面,只是没有名字罢了。
  汉代成亲流程:
  在汉代,成亲开始是由手捧红烛的侍女成双成对入场,然后才是新郎、新娘一起入场且站立,再者新人向各位来宾行拱手礼,之后夫妻相互鞠躬,男子的左手在上,右手在下,而女子是右手在上左手在下,且手藏在衣袖里鞠躬90°;
  在成亲当天,最应该感谢是彼此父母,刘恢年幼时母亲去世,父亲刘宏也在去年离世,祖母远在洛阳,襄平双方长辈只有一个人蔡邕,蔡邕亲自赐酒,并告诫了成亲后需要承担的责任;
  成亲时,刘恢需要自己把手和脸洗干净,然后为蔡琰用湿毛巾擦干净脸与手;
  刘恢和蔡琰成亲当天,需要吃同一种动物的肉,象征从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接下来,合卺礼必然不可少,合卺礼要求新郎刘恢倒酒,新人各喝一半后交换喝掉,夫妻共饮后愿二人从此能够相互扶持及照顾,夫妇双方一体永不分离;
  最后,新郎新娘还要行解缨结发礼,刘恢会在定情之时赠与心上人一缕红缨,在两人成亲礼中由新郎将红缨解下,再各取自己一缕发丝,结在一起,作为永远的美好和纪念;《红缨是用线和绳子做成的穗状装饰品,多用于帽子和武器装饰》
  刘恢和蔡琰二位新人分别割下一撮头发,用红绳带绑在一起,意味着将两人牢牢结在一起,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当然少不了拜堂礼,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夫妻对拜,礼成。
  “累死我了。”进入洞房,刘恢让蔡琰坐下,随后说道。
  “我也是”。
  “琰儿,我去让她们送点吃的过来。”
  “嗯。”
  蔡琰比较讲礼仪,刘恢是尊重她的意思,他个人无所谓。
  吃完饭。
  “夫人,我们该安寝了。”
  两人虽然平时很亲密,毕竟没有跨出那一步。
  听到刘恢的话,蔡琰的面颊出现两坨红晕。
  “嗯,夫君。”良好的教育,让蔡琰很是知书达理。
  虽然谈不上绝世美女,在这个时代也是标准美人,看到这里,刘恢痴了。
  心里像一股火一样在不断燃烧。
  ……
  也不知多久,看着白布下面红色的斑点,刘恢知道,自己真正成为一个男人了,除了公事,他还有一个家,还有一个妻子。
  两人第二天起床时已经巳时两刻《早上十点》,看着一瘸一拐的蔡琰,刘恢有点恨自己不懂怜惜。
  尤其是来到客厅时,看到蔡邕那张黑得滴出水来的脸,刘恢尴尬的笑了笑。
  “岳父,您何时来的?”
  看到女儿模样,蔡邕没好气的说道,“见你们这么晚了还没过来,我就来看看。”
  两家房子中间隔了三户人,就算大雪天也能轻松过来。biqubao.com
  “父亲,喝茶。”
  看到女儿,蔡邕气消了大半。
  “琰儿,他如果敢欺负你,老夫帮你揍他。”
  “噗嗤……”
  蔡琰瞬间被逗笑了,主要是看到平时指点江山的刘恢,此时有点手足无措。
  “父亲,夫君对我很好,您放心。”
  “这小子好像偷走我什么东西一样,昨晚整晚都没睡着。”
  刘恢贱兮兮坐到蔡邕旁边,“岳父,你可不算吃亏,现在不但有了女儿,还多了一个女婿。
  不是有句俗话吗?一个女婿半个儿。”
  “哎!最好明年让老夫抱上孙子,否则和你没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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