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郭高参回来了。” “奉孝回来了?赶紧让他们过来吃饭。” “喏” 刘恢立即吩咐厨房多准备两桌。 看到风尘仆仆的一行人,“先吃饭,吃完再说”。 “喏” 跟随郭嘉前往的是二十名护卫,这些人都是军队选择出来的。 “参谋长,你们回来了?”郭嘉坐下后,发现军方几个大佬今天都在。 “昨天才回来。”贾诩笑了笑 “奉孝,这一趟跑得有点远。” “是啊,我们过去主要是要绕开鲜卑人。 这一路上,望远镜发挥了重要作用。” 郭嘉毕竟年轻,有点小孩心性,说完拿出望远镜在大家面前显摆一番。 沮授吃了一口羊肉,眼睛都没看他一眼,“我们准备所有连队都会装备望远镜。” 沮授的话,让郭嘉瞬间觉得望远镜没有那么香了。 “好了,望远镜最重要是他作用,你想拥有一个独特的,花钱找德衡他们,把你名字刻上去都行。”看着郭嘉,刘恢忍不住调笑。 “殿下,这是你刚才点的猪蹄。” 刘恢笑着对餐厅的工作人员说道,“给我们远道回来的功臣,这是奖励他的。” 郭嘉看到猪蹄,就像狼看到肉一样,欢快的啃了起来。 “殿下,今天大家都应该有猪蹄吃。”典韦在一旁,两只眼睛盯着郭嘉手里的猪蹄。 “恶来,今天食堂就剩这一根了。 等奉孝成亲,他不是答应请你吃两根猪脚吗?” 现在的辽东,猪肉成为最受欢迎的肉类,尤其是现在多样的烹饪方式,猪脚价格比肉贵不少。 大家已经习惯这样的方式,并没有人因为郭嘉和典韦的话有什么奇怪,反而,每个人都在大口朵颐。 “公与,腊肉制作出来效果如何?” “殿下,腊肉效果很好,我们打算让轻骑兵随身携带腊肉,就算夏天也不会容易坏掉。” 为了保证将士吃好,刘恢和沮授都想了不少办法。 腊肉是有优点,但是吃完容易让人口干,长途行军本来就消耗体力,加上腊肉,势必会增加水量补充,作战时,补充水并不容易。 为此,辽东实验多次,才找到一个食盐合理比例和腊肉制作季节时间,确保腊肉不太咸,并且短期不会坏。 “殿下,今年战争,让我们大家看到了轻骑兵的重要性,尤其是机动能力。 我们的炒面和馒头,在骑兵机动时,优势非常明显。”贾诩丢下筷子,擦干满嘴的油。 “按照殿下设想,明年主要是骑兵作战,我们已经准备了600万斤腊肉和各种干肉。 干肉主要是战场上战死的马肉制作而成。 炒面制作了2000多万斤,用于制作馒头的精细面粉有1000多万斤。” 沮授继续说道,“目前我们轻骑兵很多人会多项技能。 一个班里面至少两人能做饭的,至少一兽医,至少一人能简单处理外伤的。 这些人战场上是骑兵,这些都是兼职,是为了更好生存而培养下来的。” 大家都知道,为了培养这些人,花费可以说是巨大的,每个轻骑兵那套装备价值至少500000华元。 一个基础轻骑兵:3匹战马、一套战马轻甲、一套骑兵轻甲、一个头盔、一把弯刀《蒙古弯刀改进而来》、一把连弩、一把匕首、一根折叠长矛《矛身全用钢材加工而成,中间两个卡扣,可以收取折叠,为了便于行军》、一个医用急救袋、一个水壶《钢制》、一个行军包裹《专门装运食物》…… 最贵就是其中的马匹了,好在这几年打了太多秋风,否则以辽东财力也难以装备如此精锐的骑兵。 “殿下,对付草原,重骑兵和重步兵我们要在关键时刻给对方致命一击。 两者威力极大,重骑兵冲阵,重步兵防御,二者结合,一定会起到奇效。” 刘恢点了点头,贾诩的建议是对的。 “辽东将士训练,伯平他们募兵训练司付出很多。 我们打仗看上去是前线将士冲锋在前,其实大家都清楚,这里面涵盖了所有人的心血。 从装备、训练到后勤保障,任何一个环节缺失,我们都会付出更大代价。” 贾诩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一点我感同身受。 就拿政教部门来说,大战之前一动员,我们军队根本不需要督战队,大家就会纷纷冲锋在前,攻打三韩时,为了引出对方联军主力,两个营硬是抗住了对方6000人的冲击,没有一个人后退。” 此时,大家都逐渐丢下了碗筷,唯有郭嘉吃得津津有味。 “我们去会议室等他。” 刘恢带着人离开了食堂,郭嘉随即跟了出来。 刚来到会议室,郭嘉拿着一个猪蹄就进来了。 所有人看着刘恢,不是只有一根吗? 刘恢看了郭嘉一眼,不过,想到这家伙出去吃了不少苦,出卖自己也就没和他计较了。 “殿下,丁零和坚昆已经和我们达成合作。 我向他们介绍了辽东政策,那些人都十分向往。 他们愿意主动归顺我们。” 郭嘉吃完后,随即转入工作模式。 “他们怎么会如此轻易同意?” 面对戏忠的疑惑,郭嘉说道,“丁零和坚昆就是部落,这些人非常落后,也没有中原那些复杂的等级关系,长期被匈奴和鲜卑的压迫,使得他们更加渴望光明。 辽东的商品进入丁零和坚昆,各路商队也在讲述辽东的繁荣,原本让他们就心生向外。 对于他们来说,只想好好活下来。” 刘恢来到沙盘前,“我们如果动手,他们会怎么做?” “我留下两人在那边负责联络,那边离西域很近,程司长他们鸽房能够快速传递信息。” 情报司在西域早就建立了鸽房和情报系统,并且就设在乌孙。 乌孙和坚昆接壤,坚昆紧临丁零。 “殿下,我们设在那边联络点,原本就与坚昆相邻。”程昱补充道 “到时他们收到消息后,会率领主力抄北部鲜卑和西部鲜卑的老巢。” 刘恢看着正在思考的众人,“你们大家的意见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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