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很快,时间来到183年的8月底。 各地移民还在不断增加。 辽东各地,不少百姓笑容满面,因为今年,他们收获不少粮食,能让一家老小吃饱,大豆还有一个月也可以收获了,小麦已经收获。 唯一让大家难过的,是当时没有听取建议施肥,让自己损失了至少两成以上。 在利益带动下,各地百姓开始主动学习沤肥和使用方法。 辽东火炕技术在各地推广,政府并未因此去赚钱。 各个县都建立了红砖烧制厂。 今年大家任务,就是保证辽东不能因寒冷冻死一人。各县组织人一个一个乡村落实。 农村最不缺柴火。 辽东给每家都分有一定数量林地,对一些成材树木进行了登记,如果需要砍伐成品树木《修房盖楼》,需要村里登记,砍伐后,种植不少于同等数量的树木就行。 刘恢日子过得充实,每周辽东大学有三节课程,其余时间处理日常工作。 在刘恢引导下,发明算筹的刘洪,把算盘制作了出来。 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工具的重要性,刘恢自然知道。 冀州 清河郡东武城《今河北省故城县》 一座豪华府邸的书房。 此时二人正一脸愁容。 “父亲,这确定是二弟的信?” 一位二十多岁的男子对着主位男子说道。 主位男子年逾五旬,头发花白,和辽东秘书长崔琰竟然有几分相像。 主位男子正是清河崔氏家主崔密,崔密字文丹。 下面坐着的男子,正是崔琰大哥,也是原历史上曹植的岳父。 崔密点了点头。 “这点是肯定的,里面有我们约定的暗语,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加之笔迹,因此能够肯定出自你二弟之手。” 崔琰兄长名叫崔均。 “二弟这是什么意思?让我们不要寻死,更是要我们远离袁家?”崔均此时脸上露出很多疑问,其中更是夹杂着一丝不满。 “季平,你了解你二弟,他一向处事稳重,绝不是无的放矢之人。” 崔均平复了一下心情,“按照二弟话里的意思,袁本初等人远不如辽东王?” “这点,为父也不清楚。 不过,来人单独送给我一段话,是你二弟单独写的。” “什么话?” “没有永远不会消亡的世家豪族,只有永存百姓心中的丰碑不会消亡。 世之潮流,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崔密一边说,一边加重了吐字。 他心里没气才怪,很多世家豪族都风光上千年不止。 此时,自己的麒麟儿,居然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 只是,他或许不知道,崔琰当时听了刘恢的话没有明白,回去后才想通,刘恢是想借他的口说给崔家听。 崔琰可不敢把这锅扔给刘恢,只得自己背上。 “父亲,你的意见呢?” 崔均也知道,他二弟如此说的话,那就证明,后果比他们想的严重。 世家豪族一直认为,谁想争天下都离不开他们,对他们只能拉拢。 此时的崔家还远没达到隋唐五姓七望的高度。 说到这儿,挺有意思,崔家某种意义上是曹操一手扶持做大的。 崔琰最早袁绍手下做官,最高做到骑都尉《也就是黄巾起义时曹操的官职》,曹操拿下冀州后,发现崔琰是个人才,提拔他做了冀州别驾《也就是一个州的二把手》。 崔琰有个从弟叫崔林,那可是魏国重臣。 逐渐,崔家势力越来越大。 “季平,暂时斩断和袁绍联系,静观其变。 你二弟说了,如果我们继续针对辽东,从此以后,大家成为陌路。” “二弟岂能如此?” 崔密苦笑了一下,“你二弟或许看到了我们不知道的事情。” “二弟不会被要挟吧?” “你应该了解他,他性格刚直,宁死也不会被要挟。” 崔均点了点头,是啊,二弟性格刚烈,除非自己想明白了,谁会要挟他。 “父亲,孩儿明白了。” 看着崔均离开书房,崔密自言自语的说道:“希望你是对的。” 马钧他们最近把纺纱机《珍妮纺纱机》捣鼓了出来。 这点,刘恢对其是佩服的,动手能力是真的强。 纺纱机的出现,会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会让布匹成本大幅下降。 衣食住行,历来必不可少。 羊毛纺线并不难,主要有几个步骤: 一、羊毛清洗和烘干,这一步对于此时的人们是最困难的,羊毛沾满油脂,想要清洗干净并不容易,刘恢使用了草木灰来进行清洗。 接着建一个类似火炕的烘房,将清洗干净羊毛烘干,烘干后羊毛洁白松散。 二、用梳子将洗净的羊毛梳成条状,同时也能把杂草等梳下来,通过梳理和除杂草工序,将羊毛纤维梳理顺直,最后将条状羊毛成球打包,送人下一道工序。 三、将毛球,通过梳条、纺线,将毛条延伸,同时加捻。 四、最后通过并线,将纺成的线,合股成真正的毛线。 在东汉已经出现了纺织机,手摇纺车已经很多人使用,只是效率不高。 珍妮纺织机的出现,可以大大降低纺织成本,可以垄断整个大汉乃至周边的服装市场。 价格永远是最具竞争力的东西,想要价格低,首先得成本降下来才行。 “文渊、德衡,按照现在纺织速度,今年能纺出多少羊毛线?” 此时的公输和和马钧兴奋不已,看着眼前一排排机器,和流水线的生产工艺,就像看着自己儿子一样。 “殿下,今年大概能纺织出10万件毛衣的羊毛线”。 刘恢的计划是这样,为了降低成本,羊毛线只对辽东销售,因为百姓买回去以后,可以自己织毛衣,只需要几根木签子就行。 “一个成年人毛衣用料,大约需要多少钱?” 公输和拿着算盘算了起来。 “大约需要五钱到六钱,这是含人工费用。”公输和很快就计算了出来 “冬天无事,百姓可以家中织毛衣。 今年毛衣满足辽东内部,就不要外卖。” “文渊,明年还得扩大规模,一年至少确保,100万到200万件毛衣的用量。” 两人都点了点头。 马钧不解的问道:“为何外地不卖毛衣,而是成品呢?” 公输和接过话说道:“用殿下的话说,就是把工作机会留在了辽东。 你想想看,这么多毛衣需要大量工人才行。 我们卖出去,肯定是加上人工费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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