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殿下说的纸张和印刷书籍,使得成本大降,那么统一语言也是有可能办到的。” 刘恢明白郑玄所说,郑玄所说的统一语言。 就是读书人(世家豪族和落魄世家豪族俗称寒门)之间统一,这和刘恢未来设想南辕北辙,刘恢的目的是未来让所有人读书识字,不过,饭得一口一口吃,短期内全民识字不现实。 “老师,我有一办法,可以提高识字速度,加快语言统一进程”。 二人很是好奇,刘恢究竟有多少新花样? 刘恢为何要把造纸、印刷贴上自己标签,很简单,那就是将来争取读书人(知识分子)打基础。 刘恢不慌不忙从袖口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了郑玄和蔡邕。 两人挨着坐在一起,只是二人打开纸张那一刻,脸上的表情非常奇怪。 二人眉头紧蹙,不断摇头。 “殿下,你这是什么字?”蔡邕忍不住问道,因为自己从未见过这种字。 刘恢轻笑着说道:“老师,我把这些称为拼音字母。 这个a念阿,张大,这个b念波,这个c念吃,这个d念得…… 这个我称为声母,这个是韵母…… 你们看,老师的姓之恩郑zheng……”。 听着刘恢不断的解释,二人心里大为震动,二人太清楚了,如果这个推广下去,识字读书速度会成倍加快提高。 二人极为不解,一个长年深居深宫的少年,何以有如此才华,标点符合、拼音识字,随便拿一个出来,必然名留青史。 二人的激动心情,刘恢非常明白。 “二位老师,这拼音里面还有音调,分别可以用四声来表述……”。 刘恢不断解说,郑玄和蔡邕听得如痴如醉。 二人面色一脸红润,刘恢知道他们是激动,不过,心里也有担心,这种年龄如此激动,恐怕对身体不好。 “老师,不就是一个拼音识字吗,何必如此激动,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听着刘恢如此凡尔赛的话,二人眼睛瞪得老大,恨不得揍刘恢一顿。 刘恢看到二人稍微平静下来,心想,还得这种方法能快速让他们平静下来。 二人可不知道刘恢的好意,只是认为这个学生欠揍,不是因为他身份的话,肯定会揍他一顿。 二人很快就冷静下来。 “你是想让我们两个老头子出面推广?” 郑玄此时彻底明白过来,为何刘恢一个人单独过来见他们,原来是这事。 “学生的确是这样想的”。 “殿下,这种贪天之功,我和康成岂敢据为己有?” “嘿嘿,老师此言差矣,学生的不就是老师的吗? 再说,二位老师是在帮我避祸。” 二人沉默了,更多是内心心痛,如此有才华的少年,居然为了自保放弃天大的名声。 此时,不知怎么安慰刘恢,在他们看来,刘恢表面无所谓,内心肯定是难受的。 为了天下万民,如此天功居然弃之。 此时二人对刘恢有多么心痛,对刘宏和朝中世家豪族就有多么恨。 “殿下,迟早我二人要给殿下正名。”蔡邕难掩失落的心情,他和郑玄并非是贪慕虚名之辈。 名声谁都喜欢,只是这样的名声让他们心里难安。 刘恢干脆的摆了摆手,“不,标点符号、拼音识字都是二位先生之功,走出这个门口后,对着谁都不能提及学生。 先生力求的是公开透明、公正的社会秩序,这种做法是被逼无奈,如果一旦公开,未来我们得公信力何在? 世人并不知道其中隐情,从今以后,就是亲人,也望二位老师守口如瓶。” 说完,刘恢站起来执学生之礼。 二人一脸悲痛的答应了下来。 看着刘恢离开的背影,二人默默流泪了。 “伯喈,殿下太让人心痛了,小小肩膀要扛起如此大责任。” 蔡邕拭去眼角泪水。 “你我二人尽最大能力帮助他,他和我认识的人都不一样。 这是一个从内到外有天下万民的人。 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如果天下落不到这样的人手里,那真是老天瞎眼了。” “嘘……,伯喈慎言。”郑玄此时内心也非常难受。 “伯喈,恐怕你我二人要沾学生的光,在史书上留下一笔了。” “哈哈……”提到此,二人心情也没有之前那么沉重,明显好了不少。 洛阳皇宫,刘宏愈发离不开酒色财气了,除了卖官,就是女人,还有就是美酒。 “这酒是人喝的吗?连马尿都不如。” “嘭”说完后,刘宏把酒碗重重摔在地上。 听到屋内打砸的声音,张让飞快进入室内。 “陛下,发生了何事?”张让一副惊恐模样,如果此时表演评分的话,张让的表情可以获得满分,之所以才满分,那是因为最高才这么多分。 “让父,这酒太差了,辽东王送的酒没有了?” 刘宏有时私下就是如此称呼张让。 “陛下,辽东王总共送了五坛酒进宫,这酒难以酿造。” 张让言外之意,五坛酒都被你喝光了。 “派人去辽东,让他在把神仙醉送一些进宫。” 刘宏醉醺醺的说道。 “陛下,延续大雪封山,只得明年三月后才能进入辽东。” 刘宏:“……?” 此时,一名宦官跑了进来,“陛下,尚书台有一份公文。” 如果是普通事,尚书台可以自决。 刘恢接过竹简,眉头紧蹙,盯着竹简看了好一阵。 “你知道刘元卓吗?” 刘宏看着张让问道。 “陛下,刘元卓现在是谷城门侯,年满53岁。” 张让很快就说明了刘洪现在的情况。 “尚书台接到刘元卓辞呈,文中提到自己年老眼花,不足以担任能一职。” “陛下是同意还是?” “53岁了,刘元卓是鲁王(刘秀侄儿)后裔,让他致仕,享受一下晚年吧。” 刘宏此时内心惊讶的是,刘恢居然真的说动了他。 心中很是惊讶,难道自己还是低估了他? 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刘宏现在已经习惯了酒色陪伴,现在已经到了彻底无法离开的地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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