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我们大约需要运输500万石左右到沓氏。” 此时南方居住人较少,很多地方没有开发,益州交通极为不便利,在刘恢看来500万石都多了。 南宋以前,北方一直是经济和政治中心。 糜竺点了点头说道:“估计差不多,按照船只从扬州来往时间,一个月来往一次,一年可以往返8到10次,因为沓氏冬天太冷。 现在我们的船只,一条船大约能装130石粮食,一条船一年运输大约1200石粮食,需要400条船就可以了。” 这个时代的船其实都很简易,刘恢点了点头。 船只设计生产没有一到两年根本无法完成,现在只能用现有船只。 “殿下,剩余的钱都留下来吗?” “不,大部分全部换成金子,有多少换多少。” “金子现在市面上不流通,只有世家豪族之间才流通,他们主要拿来陪葬。” 刘恢是知道的,这时代流通货币就是铜钱(五铢钱),汉代有银器,但是银还未成为货币,银子成为货币是从唐朝开始的。 银子真正成为主流货币是明朝中期。 古代货币主要是铜钱。 “这点我知道,接下来我有一个全新计划。 你经商应该知道,当货物总量不变,但是钱增加了会发生什么?” “殿下,这样一来,粮食价格肯定上涨。” 说实话,刘恢还真是佩服糜竺。 看看,什么是人才?这就是人才。 “不错,假如埋在地下的钱都进入市场流通,会出现什么?” 糜竺惊呼道:“如果是真的,那粮食价格转眼就会变成天价。 不过,殿下,这种情况会发生吗?” 刘恢笑呵呵的继续问道:“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刚才那种情况?” 糜竺在思考,突然眼睛一亮,说道:“殿下,如今天下太平,恐怕……” “哈哈,子仲不必掩饰,大汉什么情况你难道看不明白吗? 直说便是。” 糜竺对刘恢的大度甚是佩服。 “殿下,如果发生战争,这种情况定然会出现。” “啪啪……” 刘恢鼓起掌说道:“子仲主管商业是上天之选。 不错,就是战争,除了战争还有就是灾害,比如:干旱、洪水、蝗灾等也会出现。 现在大汉看上去平静,其实底层百姓已经活不下去了。 就像一堆干柴,放在墙角不引人注意,遇到大火将会冲天而起。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未雨绸缪,做最坏打算。” 糜竺听完刘恢的话,立即起身行礼:“殿下胸襟智慧无人能及。” “哈哈,子仲也学会拍马屁了?” “竺乃是肺腑之言。” “子仲,接下来就要辛苦你了,你知道这些商人的能耐。 你可以按照各个州各个郡拍卖经销权。” “殿下,何为拍卖?” “你把所有商人集中起来,进行竞价,价高者得。 我们这是定价的,那就是量大者得,前提是粮食运输到我们指定地方。” “殿下高明”。糜竺立即明白这其中的好处,他是真佩服刘恢,随便一个主意都能赚到大钱。 “子仲,你弟糜芳今年多大?”biqubao.com 糜竺大感诧异,殿下为何知道子方? 不过,糜竺并未表露出来,作为皇子,刘恢自然有自己信息渠道。 “殿下,愚弟今年16岁。” “听说令弟喜欢军武?”刘恢很是好奇,历史上这位葬送荆州之一的人是什么人。 “是,子方喜欢舞枪弄棒。” 刘恢不是知道历史,还会把糜竺当成一个弱不禁风的文人。 历史上糜竺一路跟随刘备,在刘备落难时,不但拿家产支持他,还把自己妹妹嫁给刘备。 刘备也没有辜负其在身上投资,拿下益州后,糜竺地位极高,成为刘备手下第一人(安汉将军),其弟糜芳为南郡太守。 刘备入蜀以后,荆州军政大权交给了关羽,糜芳为南郡太守,同时又是关羽麾下高级将领,由于关羽性格孤傲,历来对上层人物没得好感,二人关系一直不好,因为未完成供给军资任务被关羽责骂,心中不安。 关羽公达曹操,吕蒙袭取荆州,将投降的傅士仁展示给糜芳,糜芳心里极度不安,他知道以关羽性格,自己恐难活命,于是糜芳选择投降,导致关羽兵败被杀。 糜竺听闻自缚到刘备身边请罪,刘备安慰糜竺,并未任何轻待,后糜竺一直活在内疚中,不久于人世。 刘恢对于糜竺是极度欣赏的,非常忠义。 不过糜芳做法虽然不妥,不过也是被逼迫所致,人在遇到危险时,首先想到的是自保。 “子仲,我们最近开设了一个讲武学习班,让糜芳也过来学习。” 糜竺大喜望外,“谢殿下。” 刘恢摆了摆手,“糜芳还未及冠,已经有字了?” “是家父在世时就已经取好了。” 糜竺走后,刘恢让人通知荀彧、贾诩、戏忠、沮授、郑玄、蔡邕、田丰、毛玠、审配、崔琰议事。 大家居住都很近,虽然有积雪,但是门口一直清扫,没多久,一行人就来到刘恢王府里。 刘恢把郑玄和蔡邕让到上位,大家已经习惯刘恢的做法了,就连郑玄和蔡邕也没有过多推辞。 大家坐在一张长15尺,宽10尺的一张大炕上。 刘恢说道:“今天请大家过来,主要是商议一下接下来的事情。 那就是土地问题。” 听到这儿,荀彧和崔琰互相看了看对方一眼,心想,担心的事情终于来了。 “在谈这个问题前,先让正南介绍一下他们调查情况。” “喏” 审配说道:“9月底开始,我们对襄平周边的乡村进行了一次摸查。 说实在的,用触目惊心一点不为过。 襄平城西有个村,名叫西华村,全村113户,大约635人。 之所以用大约一词,那是因为豪族家的人数我们不清楚。 这个村总计13000亩土地,然而百姓手里一亩没有,全在豪族手里。 西华村一户豪族,姓刘……” 说到这儿,审配看了一眼刘恢,刘恢说道:“正南,尽管直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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