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出个天尊_第103章 文盲酒词很阴间,白马青牛长生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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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少年时的玩伴,虽是多时未见却毫不生疏。
  正是:久别重逢非少年,执杯相劝莫相拦。锦衣纨扇尽释怀,狂歌消愁眉容晴。
  只言片语中,大家渐渐听明白了,大牦牛曾经去过大瀚的北都求学,在那里认识了漠北宸,他和漠北宸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和沈邵吉、雪儿、子衿等人也都熟悉。
  “你不知道我是鸿雁部的大汗?”大牦牛不可置信的瞪起了小眼。
  “你说你是白马王子啊,我哪儿知道白马能上天变鸿雁了?”漠北宸回敬了一个瞪眼——哎?哎?怎么说?道爷的眼睛是不是比他的大一圈儿?
  “哦,对哈。”大牦牛挠挠头,“当年我也不知道,部落来人说要接我回鸿雁部,我还以为白马部被人家给灭了呢,哈哈哈哈~”
  牦牛笑完,发现气氛有点冷,显然,这个地狱笑话对于鸿雁部的人来说太阴间了,但自家大汗笑的和彪子一样,他们也不能不笑啊。
  难为半屋的壮汉,一个个强行挤出了灿烂的笑容,要多假有多假……
  好在羔羊烤好了,大家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
  那主厨表演了让人惊艳的刀工,按照尊卑顺序将不同部位的肉分给几位客人之后,竟然将羔羊片成一片片的薄片,连骨骼外的肉仿佛都是算准了留的,厚薄一至。
  然后,厨师现场将一个完整的羊架子几下拆碎,放入锅中,就着底汤熬起了鲜美的羊汤,屋内瞬间被羊汤的香气铺满。
  灵儿也不和岚沁雪交头接耳了,一见羔羊分好,直接用手抓着大啃起来,边吃边夸啧啧称奇,就恨自己少长一张嘴。
  岚沁雪第一片羊肉还没放嘴里,灵儿已经完成了小肋排剔骨的全套操作,郡主三根手指拈着那片羊肉,当场看傻了……
  灵儿一边吃,还不忘了说话:“嗯嗯嗯,臭道士臭道士,这个这个,超级嫩!”
  有点噎,喝酒:“咕噜咕噜!呼哈~马奶酒配羊排,简直绝了!”
  说罢,灵儿抓起了整根的大羊蹄子,“不是,你们都吃啊,别看我啊,真的香!”
  不光岚沁雪,周围的风国人也都愣了,阳五国的女子,不都应该是那种“细嚼慢咽、弱不禁风”的……吗?
  灵儿一通操作,刷新了鸿雁部一众汉子对大瀚女子的幻想,不过也让大家都放松了很多,人家都不在乎,咱们在乎个屁?
  吃起来!喝起来!大腮帮子甩起来!
  一刻钟不到,灵儿嗷嗷的炫了个七成饱,美上天,油乎乎的小手抓起酒杯:“大汗!谢谢!敬你!”
  “哈哈哈哈!”大牦牛贵为白马可汗,也在水国见过风浪,如此泼辣的妞儿当真也是第一回见,他大笑着举杯,“弟妹也是性情中人啊,干杯干杯!咱们同归于尽!”
  “呃……”灵儿看着小羊排,灵感迸发,“两肋插刀!”biqubao.com
  大牦牛酒壮文采:“呃……那个!五马分尸!”
  灵儿不让须眉:“含笑九泉!”
  “干!”
  “干!”
  两个不怕死的“文豪”大感相见恨晚,咕噜噜干一杯酒,呵呵呵的相顾傻笑。
  漠北宸和岚沁雪端着酒杯,直接不会了,接不上啊……
  老槐树的嘴唇动了好几次,最后没敢多管……
  大家喝的开心,有女奴走过来给漠北宸倒茶,漠北宸端起茶一皱眉,还是喝了下去。
  风族不产茶,可风族人却酷爱饮茶,他们还发展出了独特的饮茶方式——加入奶或者盐巴调味。
  风族人觉得好喝炸了,可在漠北宸看来,盐茶口味太过浓烈,而奶茶偏香甜,都失了茶叶醇香的精髓,实在是喝不习惯,尤其是奶酒配奶茶,再来几口小奶酪,再吃一口烤出油脂的小羊排……
  那粘稠的脂肪仿佛能直接透过口腔冲进脑子,太上头……
  司空鸿途立即察觉,招来女奴,“我安达不爱喝奶茶,换水国的茶叶——最好的,大萨满爱喝的那种,茶杯茶壶也都换了!”
  “是。”女奴躬身,捧着烧奶茶的小壶缓缓退下,换上了上品的紫砂。
  漠北宸索性放下奶茶杯,等着新茶替换:“哈哈哈,牦牛,你还是这么细心。”
  “那必须的,你安达我这叫心有猛虎,能绣蔷薇!”
  “是细嗅蔷……”
  “你这叫刺毛吹球,我一风族人说的差不多就行了!”
  “是吹毛求疵……”
  “淦!喝酒!”
  有一说一,大牦牛的官话实在是太水了……
  黑茶的清香飘起,漠北宸精神一震,灌下几口热乎乎的茶,压了压上头的酒意,脑中粘稠的奶渍立即被冲刷掉了,神清气爽,又起了八卦的心思:
  “哎,牦牛,我的未婚妻你见过了,那你的未婚妻什么样啊?哪家千金?何时过门?”
  此言一出,大家都好奇的看向白马大汗,司空鸿途也不扭捏,直接笑眯眯地说,“不瞒安达,我的未婚妻,想必是个大美人儿~”
  漠北宸瞬间抓住了重点:“想必?感情您没见过她本人?”
  大牦牛笑的眯起了眼睛,“嗨,这不是和黄金部落结盟需要嘛,人家可是黄金家族的郡主,还是个萨满,名义上我这还算攀高枝嘞。”
  “呦呦呦,刮目相看,政治联姻啊安达,你这牦牛脾气能愿意?”漠北宸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旧相识,当了大汗,婚姻就可以做交易了吗?大牦牛变了啊……
  “开始不愿意。我都单着这么多年了,看谁也都没有雪儿好看……”
  “你怎么就绕不开雪儿?”
  “啊对对对,不提雪儿,说我的未婚妻,哈哈哈。”大牦牛摆摆手,随即一卡,“可是……也避不开雪儿。”
  漠北宸烦炸了,“我了个天尊的,你说说说说,说吧。”
  “老萨满给我求来的那个黄金家的姑娘名字里也有个雪字,嘿嘿嘿,我一听就答应了。”
  漠北宸一脸的鄙夷:“瞧您那点儿出息……”
  “当时我就觉得,这是长生天赐给我的阏氏,我得好好收着,好好疼她。她是青牛,我是白马,在长生天的传说里,青牛和白马本就是一起的,这也是黄金大萨满答应婚约的主要原因之一。”
  此时,突然有些回味过来的漠北宸,表情精彩了。“哎哎哎,牦牛,我们南国有句话叫无巧不成书,你知道不?”
  “不知道,啥意思?”
  “……”漠北宸苦恼的揉了揉自己的脸,“算了,我问你啊,你那位未婚妻是不是叫——岚沁雪?”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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