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出个天尊_第101章 道士招来白马汗 三句不离慕容雪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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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马城。
  城中居民喜欢称白马城,大草原也习惯了白马城的叫法。
  因此,白马城并没有随着白马部的更名而成为鸿雁城,似乎也在向着草原宣誓——草原的白马终不是南飞的鸿雁。
  目前的白马城已然成型,经过司空怀南、司空鸿途十年的规划改造,白马城俨然已成为了缩小版的洛都。
  学馆开始兴起,商业日渐繁华,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农田稀缺,城市人口和规模很难扩张,但即便如此,白马城的繁华在草原也是很少见的。
  漠北宸的面子比众人想象的都大,一张纸,一句话,一盏茶,一彪人马风驰电掣的冲了出来。
  为首的风族汉子声如洪钟,让灵儿莫名的想起了那个咋咋呼呼的烧鸡哥哥——臭道士的兄弟怎么都如此的激情四射?基…呸呸呸他才不基,他是大色狼~
  一彪人马,清一色的白马骑兵,马上汉子放声大笑,“漠北宸?安达!哈哈哈哈是你吗我的兄弟?!”
  “嘿~”漠北宸的嘴角,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这一声称呼,让岚郡主的内心彻底破了防,她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能力了,为什么自己就没有猜到呢?
  漠北宸,这个名字就算是风族人也听说过,他是七品了吗?风国水国二代之间的差距如此巨大了吗?
  白马青牛苍狼白鹿,四位草原新秀…至今没有一人到二阶巅峰,最强的就是眼前的白马,六品……
  岚郡主的嘴角泛起一抹苦涩,多看了漠北宸几眼,又回过神专心的观察飔钦都日。
  壮硕的二b……呃,白马可汗长得不甚高大,比漠北宸要矮大半头,可两个人的身高差完全来自于司空鸿途那粗短有些向外弯的罗圈腿——草原的男儿自幼骑羊,大了骑马,所以大多是罗圈腿的。
  这位白马大汗有一张圆鼓鼓的大脸,小眼睛浓眉毛,没有棱角,却不知哪里来的英气,没有明显的肌肉轮廓,没有伟岸的身姿,却就是能给人以雄壮英武的感觉。
  他穿着兽皮铠甲配着战刀,脖子上挂着的铁牙挂坠证明了他是草原公认的最强勇士。
  司空鸿途的相貌是标准到不能再标准的草原人,唯一不同的是他并没有蓄草原式大胡子,更没有把胡子编成辫子,而是像中土人一样精心的修剪了胡子。
  能将不甚浓密,却有着野马般不羁灵魂的络腮胡子收拾的服服帖帖——这在风族男人中就是很有本事的了……
  以水族人的审美来看,这位白马可汗太过于敦实了,智慧的虎看起来也不太有智慧的样子。但按照风族人的标准,这位绝对是风中的美男,白马王子,一位力量与健美的化身。
  随着马队靠近,两边的风国人纷纷抚胸弯腰行礼,白马汗翻身下马,激动的一个趔趄,三两步冲到漠北宸跟前。
  “哈哈哈哈!漠北宸!我的安达!”
  “大汗。”漠北宸微笑着弯腰行礼。
  “大什么汗?!不认我这个兄弟了?”司空鸿途想都没想,对着漠北宸胸口就是一拳,砸的哐当一声,笑的“大眼睛”都找不到了。
  对于风族人来说,这位美男子就是大眼睛了,对水族人来说这比漠北宸还要小的眼睛勉强在接受范围内,而对于浓眉大眼的羽人来说——他眼睛呢?
  好在无羽人经过千年的审美洗脑,现在的岚沁雪至少觉得司空鸿途的形象已经远超过了她的预期了。
  漠北宸揉着吃疼的胸膛,笑道:“呵呵,大牦牛,我的安达。你…还是那么壮啊…”
  “这就对了嘛~哈哈哈~”司空鸿途开怀大笑,和漠北宸搂在了一起,哐哐的拍着对方的后背。
  显然,漠北宸很吃亏,高瘦的二少爷只能从上而下环住胳膊,拍打对方结实的斜方肌和大小圆肌,而对方的双臂却从漠北宸腰间肋下绕到身后,拍的漠北宸相对薄弱的肋下背阔肌群砰砰作响……
  漠北宸招架不住,赶忙制止,“咳咳咳…打住打住!再拍你安达就没了…我还没给你介绍人呢——收!”
  要不是七八年前这莽货也是如此重手,漠北宸几乎以为这位是自己的仇家……
  见着对面终于停手,漠北宸赶紧介绍起身后的人,“这个是我的未婚妻百灵儿,这两位是我的伴当、这位是我未婚妻的大管家、这一位是同路的萨满。”
  “未婚妻?!”司空鸿途一愣,上上下下打量灵儿一番,突然蹦起来用粗壮的胳膊夹住漠北宸脖子……
  漠北宸的腰都被压弯了,白马可汗把漠北宸勒到一边,漠北宸赶紧舞扎着双手示意灵儿、冷冽和老虑稍安勿躁,他曾经早就习惯了,如今可能还得适应一下……
  二人的骚操作看得众人一头雾水。
  远处,司空鸿途压低声音问漠北宸,可那浑厚的声音根本压不住的,“你未婚妻不是雪儿吗?”
  “什么雪儿?”漠北宸一脑袋黑线——这就是他不想见司空鸿途最大的原因了,雪儿。
  “慕容雪儿啊,你给我装傻是不是?”司空鸿途又锤了漠北宸一拳,这一拳是真疼了,打得漠北宸龇牙咧嘴地闪开。
  漠北宸又气又恼又有点心虚地看了看身后的灵儿,看灵儿笑眯眯的样子,是……听见了。
  漠北宸觉得自己血都凉了:“雪儿好好的在北都呢!她也不是我未婚妻,今儿你别给道爷犯彪啊!”
  “你不是要娶她来着!?”
  “喂喂喂喂喂大牦牛,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贫道我什么时候说要娶她来着?再说她是道宗的天女啊……”漠北宸使劲摆手,一肚子憋屈,三十六计是不是?借刀杀人是不是?
  “屁!她满心都是你,当的哪门子天女?!”司空鸿途全然不买账,声音都提高了,有些怒道。
  “我了个天尊……”漠北宸咬牙切齿。
  耳力同样好的老虑已经琢磨着要不要后退一点保平安了,万一少奶奶发飙,溅一身血多没意思。
  司空鸿途气咻咻地逼视漠北宸的眼睛:“好!你不娶!那我离开北都的时候怎么说的!不是要你照顾好雪儿吗?”
  “道爷我照顾得挺好啊!”
  “照顾成个老女人嫁不出去就叫挺好?”
  “她是……”漠北宸皱着眉头本想说什么,可是突的也着实来了几分火气,“不是,我说你那么看得上我雪儿妹子,你倒是去求婚啊,怂了快踏马二十年,当了大汗还怂?你就知道锤我,有个屁用,你在这儿捶死我她就能嫁出去了?!”
  “我!她!嗨!她不喜欢我啊……”司空鸿途一下卸了劲,随即又激动起来,冲着漠北宸道,“除了你,雪儿妹子眼睛里有过谁啊?我这才叫爱她,你他娘的真不是男人。”
  “我不是男人,你是?我最起码没祸祸雪儿,我自己喜欢的女人我自己追来了,自己护在身边了,你呢?你就知道在大草原上吹着西北风说风凉话,现在你知道了,我有未婚妻了,雪儿没嫁人,有本事你自己想办法去,草泥大爷。”
  漠北宸为了保命也是管不了了,张嘴就吼上了,听得鸿雁部的人双眼发直,听的灵儿眼睛笑成一条线。
  老虑搓搓手,这一幕北都坊间有相关文献论述,叫《论泷家爷们儿的求生欲强度》和《再论泷家男人看似沉默外表下的求生之魂》,作者……都是漠千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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