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外两拨人,因为制药过程他们也帮不上什么忙。 再加上各自心里都有些或明或暗的情绪。 睡不着。 只见宋少平掏出一瓶高度白酒,招呼大家围着潭边的篝火,席地而坐,天南海北地畅聊。 方平笑说:“其实那天我们仨人到达医院前,完全不知道这次的保护对象,是个什么背景?” “没办法,这个任务下达得十分仓促,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就被派到医院接人去了。” “还是接到人,上车后,上面才给我们发了一个大概介绍。” “结果我们一看,好嘛,一个是豪门阔太,一个是从小就号称天才神童的无业游民。” 郭小龙“噗”一声笑出来,“你们当时是不是很不爽?” 卓远笑笑,“任务嘛,只有能不能完成一说,谈不上爽不爽,只是心里是有点不舒服的。” “本来嘛,我们平时出生入死、保家卫国,可经常就有那些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哥大小姐,放着好好的富贵日子不过,非要跑到这边来瞎胡闹。” “上次,我们一个兄弟,就是因为救一个不听劝的公子哥,断了一条腿,最后没办法,只能退伍。” “原本,他是我们中间最有前途的一个……” 这话音一落,现场安静了几秒钟。 陶桃轻声说了一句,“也不是所有公子哥都那样。” 至少他们认识的陆北城,还有他身边的那几个人,个个都是好的。 卓远搓了一把脸,把难过的情绪带走,努力扯出一丝笑来。 “是啊,我们刚开始都以为这姐弟俩,一看,就不像是来做正经科考的,都做好此行会被各种刁难的准备了。” “但跟江家姐弟俩一路接触下来,发现他们俩都挺讨人喜欢的。” “如意一点也不像个豪门阔太,就跟家里的小妹一样亲切,而小宝,聪明得超乎想象。” “知识面丰富得犹如一部行走的百科全书。” 这一点,在座之人,没有任何人反对。 那小子,的确聪明得不像话。 看啥都过目不忘。 方平更是捶了身边的郭小龙一拳,“你们几个也不错啊,要是放到我们队里,个个都是尖子中的尖子。” “等这次任务结束,如果有机会,我们找个时间约出来切磋一下?” 宋少平头疼抚额。 为啥这帮当兵的,都这么喜欢找人切磋啊? 前有一个付青豪,今天又冒出三个来。 不过,面上还是答应得很干脆,“行啊,有机会一定奉陪。” 双方都是行事洒脱大方,性格豪迈不羁的人。 也没有出任务的紧张感。 反而大家都很松弛,犹如这是一次普通的野外露营一般。 一天的接触下来,彼此都有点惺惺相惜的感觉。 睡前。 宋少平还悄悄跟卓远说了一声,“你那个朋友如果没找到理想的去处,你让他回头来找我。” “我不敢保证让他大富大贵,但至少能让他一身本事不会被埋没。” 卓远的眼眶,迅速红了。 “……宋哥,谢谢你!” 今晚本来还有一些话,他没有说出来。 但宋少平却看出来了。 那个断腿退伍的人,是跟卓远从同一个地方出来,玩得最好的兄弟。 但是,这个兄弟现在却过得很狼狈。 因为他付出一条腿救回来的公子哥,脸上破了相,他因伤退伍后,反而被那个公子哥疯狂针对。 公子哥认为是他没有保护好自己,才让他毁了容。 而他们的领导得知此事后,也拿那个背景雄厚的公子哥没办法,又无法插手到地方上,只能劝他兄弟隐忍退让。 这世间,不是什么事,都能求得一个公平。 宋少平看见卓远一个铁血的汉子,仰着头,拼命想把眼眶中的泪憋回去。 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不过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重重拍了拍卓远的肩膀。 宋少平再一次庆幸,他跟了一个好头儿。 因为无论什么时候,陆北城都护犊子得很,不会让自己的人受委屈。 …… 第二天。 天还未亮。 一行人便再次出发。 神女崖崖底因为地理环境的关系,常年弥漫着浓雾。 终年不散。 导致这里的空气湿度特别高,气候也偏阴寒。 并不是一个宜居之地。 “真不知道那个村的人,是怎么世代忍受这种生存环境的?” 走到昨天那片瘴气林前,江如宝一边嘀咕,一边从背包里掏出一个药瓶。 倒出一颗黑色小药丸扔进嘴里。 然后把药瓶递给江如意,“你们每人先吃一颗药,在24小时内,就不会再受空气中致幻剂的影响了。” 宋少平一行人知道江如宝的实力,闻言,直接就吞了。 章林三人见状,也没多说话,跟着吞了一颗药。 有点苦涩的药丸子滑入喉腔,很快,就从喉间弥漫出一股特殊的芬香。 大脑在顷刻间,就变得十分清明。 方平诧异地看了眼江如宝,这小子,可真有能耐。 昨晚,就看他随随便便用药汤子加了一些粉末,搓吧搓吧,就随手塞进药瓶子里了。 原来,药效这么好。 章林也惊讶了一瞬,然后特意把江如宝昨晚采摘的几种药材,都看了一眼,记在了心里。 心想,以后要是遇到同样的情况。 说不定,这些东西,能用得上。biqubao.com 可他哪里知道,光知道药材根本没用,每种药材之间的配比,细微之差,谬之千里。 十年前,国外那支科考队哪怕准备得那么充分,还是栽在了这片瘴气林中。 损失惨重。 因为这片林子里的迷魂草生长了多年,早已经发生了变异。 江如宝看似简单几步功夫,就把解药做出来了。 但是换个人来,估计一整个研究团队,花上几年时间,都不一定能达到这个效果。 等见大家都把药吃了后,江如宝又一人发了一个可以挂在身上的移动香盘。 “把这个香盘点上,迷魂草中的伴生虫特别讨厌这个味道,能防止他们近身。” 最后,江如宝还让大穿上了全套防护服。 郭小龙好奇道:“小宝,你不是说点了这个香盘,就不怕伴生虫了吗?穿上这个防护服,会拖慢我们的行进速度。” 江如宝抿了抿唇,没有多说,只说,“多一重防护也是好的。” 他都这么说了,众人只能照办。 武装完毕后,就看见一群大白钻进了前方的瘴气林。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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