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婷婷用特别认真的语气问道: “妈,你说,我从小听你说这些,脑中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了。” “我怎么可能看得上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凤凰男呢?” 这几年,肖盛对她的好,王婷婷不是不知道。 她心里,也不是没有动摇过的。 但每次想到她妈从小教她的道理…… 再加上后来看见江如意嫁得那么好…… 好到超出了她从前的所有想象。 好到让她疯狂的羡慕和嫉妒! 试问,她怎么甘心? “婷婷,你……” 江大姑两口子被她这段话,问得哑口无言。 一时之间,根本找不出反驳的话。 道理没错,但此时这话从闺女嘴中说出来。 怎么,更像是一种讽刺呢? 客厅里,一时间,安静如鸡! “呼……”王婷婷心累地吐出一口气,“行了,爸,妈,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 “明天一早,我就要去乡下祖祠里跪着了。” “你们也早点睡吧。” 王婷婷说罢,直接起身回屋了。 走到今天这一步,她还有别的选择吗? 不。 没有! 如今,肖盛是她想嫁得嫁,不想嫁也必须得嫁的男人! 无关爱情,无关利益得失。 她没得选。 王婷婷没办法忘记,今天离开小舅舅江明远家时,陆北城最后看向她的那一眼。 冰冷、阴森、狠厉、嗜血……让人不寒而栗。 那样凶猛的视线,恐怖如斯。 仿佛在警告她:如果再敢生事?他会直接让她下地狱! * 陆北城的动作很快,不到三天时间,就把江如宝需要的药材,全部找齐了。 别说,其中有两种,还真挺稀缺的。 送到江家时,被江明远不小心看见,都惊喜不已。 “这药,我还是在《江氏脉案》中,见太祖提过两句,看到实物还是第一次呢。” “这可是苗疆一带的稀罕药材,药效也很特别,剂量大一点,有致幻效果,能影响神经系统。” “小宝,你让你姐夫找这药,是干嘛用的?” 江明远平时对小儿子折腾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研究,几乎很少过问。 问也问不过来。 反而闹心。 但涉及到药材方面的事,他就变得敏感多了。 江如宝眼珠子转了转,“哦,我上次听施大哥说,他在临床上需要一些特殊的安抚药剂。” “我就想着能不能帮帮他嘛……” 江明远一听是正事,立马打消了疑惑,“嗯,这药要是用对了,在精神疾病的临床治疗上,还真能派上用场。” 还叮嘱道,“既然小施找上你,你就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专心研究,别辜负人家对你的信任。” 小儿子在药理学上的天赋和研究深度,连他都望尘莫及。 多的建议,他也给不了。 言语鞭策两句,还是可以的。 江如宝肩膀一塌,“好啦,爸,我知道啦,我是那么不靠谱的人吗?” “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让施大哥失望的。” 大不了,他回头多研究几天。 把这药在临床心理学上的应用,一并搞出来。 也算是个新成果。 江如宝三两句话,把他老爸忽悠过去后。 也不敢把东西放家里搞了,全部挪到了他的实验室去。 那里,才是他一个人的地盘。 这就导致大过年的,整天都见不到这小子的身影。 别问,一问就是废寝忘食搞科学研究呢。 家里人敢阻拦他的进步吗? 显然是不能的。 只有陆北城知道这小子在折腾啥,还不忘派人按时按点给送好喝的、好吃的过去。 定时投喂。 * 京城。 凤家。 这个年,过得似乎有点不一样。 就在大家都认为,凤莘要脱离凤家,学当年付家的付邵中一样自立门户之际。 他却突然高调地回凤家了。 一反过去的低调内敛,打扮得跟只花孔雀一般。 还一车一车的礼物,跟不要钱似的,往凤家老宅里拉。 礼物是见人有份。 大方得不得了。 “爷爷奶奶,各位叔伯婶婶,姑姑姨姨,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还有小家伙们,几年不见,大家有没有想我啊?” “哦,不对,这几个小家伙是刚蹦出来的吧?从来都没见过我呢,怎么会想我?” 凤莘笑嘻嘻地抱起地上的一只小团子,忍不住捏了捏小团子圆嘟嘟的小脸蛋。 “这小家伙是谁家的,是该叫我舅,还是该叫我叔啊?” 今天是凤家一年一度的团年之日。 传承上百年的世家大族,人口自然不少。 利益关系也错综复杂。 不管是嫡系的,还是旁系的,但凡能叫得上一点名头的,今天,全都被邀请到了凤家老宅。 一为团圆,二为维系亲族关系。 凤莘的高调回归,不亚于在一大锅温水中,投入了一颗巨大的泡腾片。 噗呲噗呲地不断转着圈,冒着泡…… 瞬间搅乱了表面看似平静的一锅水。 凤家继承人之争,可一直悬而未决呢。 因为凤老爷子觉得自己的几个儿女资质都太平庸,不足以挑起凤家这个重担。 加上他身体一直很硬朗,没有太早放权的想法。 所以,早年凤老爷子就公开对外放话,要直接从孙儿辈挑选继承人。 前几年,代表凤家二房的凤莘提早出局了。 之后,凤家三房四房几个出色的兄弟姐妹,跟凤家大房的凤依兰,可谓是斗得旗鼓相当,不相上下。 只是凤依兰经营多年,又占了一个凤家长房长孙的名头,隐隐的要高出半个头。 但凤老爷子平时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不表态。 谁要是太冒头,就敲打一下。 谁要是犯错,对不起,也一视同仁。 该罚的罚,该撸的撸。 谁也看不懂,他心里,到底属意谁? 此时,院子里,凤莘跟个没事人一样,逗完这个小的,又逗那个小的。 看上去,像是很喜欢人类幼崽的样子。 “哼!”凤老爷子忍不住冷哼了一声,“喜欢孩子,有本事自己赶紧生一个啊。” “看看人家陆北城多有本事,一生就生三个,你以前不是什么都喜欢跟他学吗?” “这次,怎么不好好学学……” 别以为他不知道,上次这小子一回国,就巴巴地跑去帮陆北城的老婆江如意,跟凤依兰打擂台去了。 出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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