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北城揉揉三小只的脑袋,眼神也变温柔了几分。 “爸爸没有说你们的初衷是错误的,但你们的方式方法错了。” “你们现在还太小,单单从身高和体力上来说,就跟成年人相差太大,你们应该把这事交给我们大人来做。” “等以后你们长大了,有了更多本事,爸爸就不约束你们了,好不好?” 难得看到爸爸低头示弱,三小只若有所思。 好一会儿后,才点点头。 “爸爸,我们知道了,以后有什么事,会跟你们大人说的。” 父子四人,达成了一致意见。 这一场风波,算是暂时渡过了。 远在京城的付邵中,接到陆北城电话后,想了很久。 随后,他开车回到老宅,找他爹付国兴,两人在书房里,详细商讨了一番。 等付邵中离开后。 付国兴望着墙上付家先祖的画像,静静地发了一会呆。 好一会儿后,他才拨出了一个电话。 “上次让你们做的培养计划,提前两年……明年开春,我就把人给你们送过去……” “还有,这次,不是一个孩子,而是三个孩子……” “嗯……全用最好的资源……" 他们付家对天赋最佳的孩子,自古以来,就有一套特殊的培养体系。 一般等孩子三四岁,开始启蒙时,就开始系统地教学了。 教学内容,文武兼具,学贯中西和古今。 且与时俱进。 那是付家延绵几百年,潜藏的底蕴,不足为外人道也。 付国兴敢拍着胸脯说,这世上,没有哪个大家族的精英培养体系,能比得上付家。 看付邵中就知道。 他就是从小严格按照这套体系培养出来的。 多出色啊。 从小就是他最大的骄傲。 虽然中途走了岔路,但最终,还是回到了正道。 这样的人,将来不管在哪个领域,都一定是佼佼者。 只是付国兴没想到,江如意的三个宝宝,比他想的,还要出色。 既然三小只的天赋都那么好,陆北城也愿意让他们都接受付家的培养。 付国兴求之不得。 不管将来三小只中的谁,选择来继承付家的家业,他都没有意见。 小辈都有出息,这是大家族最渴望见到的场面。 * 这厢,三小只、江如宝、郭小龙,不知被陆北城怎么惩罚了一通。 反正,各自都老实了一段时间。 时光匆匆而过,盛夏来临,天气越来越热。 但…… 江如意毕业啦! 这半年来,她一边读书,一边跟着黄宛如做生意,一边带娃。 生活着实充实不已。 大学毕业,代表她即将迈入一个新的阶段。 正好,陆小姑继成功生女,坐月子,身体各项指标都完全恢复后。 也准备带着宝贝闺女,回国探亲了。 陆家老宅。 今天在举办宴会。 一是庆祝江如意毕业,二是欢迎陆小姑回家,三是向亲朋好友介绍陆家宝贝外孙女。 哦,对了,还有一件喜事。 陆家出国多年的养子,林康,这次也回国了。 他身边还跟着一个跟陆小姑长得颇为相似的男人。 陆小姑抱着自家满百天的小闺女,笑得一脸明媚。 虽说她是高龄产妇,但丝毫看不出产后臃肿,身材恢复得很好。 果然是跳舞的,很懂得保持身材的秘诀。 甚至,她的气色,比之前,更红润几分。 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陆小姑一边抱着小闺女向所有亲朋展示,一边介绍身边跟着的男人。 “这是我这次出国,在国外认的干弟弟,他叫罗思如,是不是跟我长得很像?” “我跟你们说啊,这就叫缘分,在地球的另一边,总会出现一个跟你相似的人……” “而且,他跟林康还是好朋友。” “这缘分啊,就是这么奇特……” 陆小姑用着她一贯张扬又明朗的语气,热情地给所有亲朋好友介绍罗思如。 林康不动声色地守在一旁。 脸上保持着既得体又妥帖的微笑。 看得出,两人关系,是真好。 罗思如一张跟陆小姑相似的脸蛋,此刻,也是浅笑嫣嫣。 这本就是一张漂亮的脸蛋,加上他神态举止,自有一股风流雅痞姿态。biqubao.com 令人赏心悦目。 试问,谁看了不喜欢啊。 在这种温馨的氛围下,在陆小姑不动声色地穿插引导下,罗思如顺理成章地融入了陆家的圈子。 陆老爷子看见这一幕,也开心不已。 年纪大了,谁不喜欢合家欢啊。 家里人越多,越热闹! 宴会上,陆老爷子当场宣布: “我一见罗思如这小子啊,就觉得他跟我们陆家有缘。” “说不定他祖上,跟我们陆家本就有渊源,我们陆家早年,本就有好几支旁支迁移海外……” “虽然罗思如说自己从小就是个孤儿,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但他能跟我们家小闺女相遇,又长得这么像……这就是缘分……” “而且他跟我们家林康,还是好朋友。” “再加上我也怜惜他从小没了父母,自己挣扎着长大,却能创建出如今一番事业出来,也是难能可贵了。” “所以,今天,我决定喜上加喜,直接认罗思如为义子。” 陆老爷子这一番话说出来。 不说陆小姑,林康和罗思如愣住了,就连陆北城都愣住了。 陆老爷子笑呵呵地看向罗思如,“孩子啊,你愿意认我当干爸吗?” “从此以后,你跟林康一样,都是我们陆家的一份子。” “你尽管安心把这里当成你的家,把我们当成你的家人。” “你,愿意吗?” 林康看着一脸真诚的陆老爷子,喉头一堵,眼眶突然有点湿润。 他知道陆老爷子为什么会这么做? 大概,是为了成全他。 虽然他在国外,已经跟罗思如领了结婚证。 但在国内,这种小众的情感关系,还是不能被大众所接受的。 陆老爷子给了罗思如一个义子的身份,从此以后,罗思如跟他,就真成了契兄弟。 这在华夏的古时候,不是没有这种先例的。 相爱的两人,结成契兄弟,互相扶持着走完这一生。 这,未尝不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良计。 也是代表陆家,变相承认了罗思如的身份。 罗思如,是他林康的爱人。 陆家承认的,养子的爱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325/729953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