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中,忘了她吧,她已经在国外跟人结婚生子了,一家人过得很幸福。” 付国兴把手中的资料,丢到了付邵中面前。 付邵中看着上面的结婚日期,只觉得晴天霹雳。 那个时间,就是在他们说分手后没多久。 想到一年前,文怡当时说要分手,还有要嫁人时的决绝神情。 付邵中颓废的瘫坐在了椅子上,他知道,文怡骨子里是个刚强的女人。 说得出,做得到。 既然她已经从这段感情中走了出去,寻找到了新生活。 他又有什么理由,再去打扰她呢? 那之后的两年时间,付邵中回到了警界,然后疯了般把所有精力都花在了工作上。 步步高升。 整个付家都在为他感到骄傲。 考虑到他早些年因为工作而耽误了婚姻,如今年岁已经不小,不能再耽误了。 于是精心挑选,给他介绍了很多名门闺秀。 付邵中应付了一段时间,后来直接跟父亲摊牌。 “不管文怡是不是在我身边,我心中的妻子,只有她一个。” “这辈子,我不打算结婚。” 那么多年,文怡的感情,是他在国外那种步步为营的灰色生活中,唯一的一抹亮色。 是他能咬牙坚持下来的情感支撑。 已经成为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没办法放弃。 后来,因为这事,他与父亲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心情苦闷的他,思念文怡快到发疯的程度。 压抑了好几年的感情,一旦井喷,根本收不住。 付邵中偷偷的跑到国外,打算远远的看她一眼,就回来。 绝对不会去打扰她平静的生活。 可当他看见那个完全陌生的女人时,直接傻眼了。 明白被父亲欺骗了好几年的他,回国后,火速辞职,循着曾经的各种蛛丝马迹,去寻找他的女人。 可付国兴出手,怎会让他那么容易找到。 而付国兴也是完全没有想到,儿子对那个女人,居然执着到如此地步。 想想也是,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内心超乎常人的坚定。 当年,也不会精挑细选的选上他,去执行那么危险的任务。 但付国兴并不希望儿子把这份坚定,用在女人身上。 眼看着几年过去,儿子还是初心不改。 付国兴不愿看着儿子就此跟家里离心离德,还放弃了大好的前途。 这也才有了今天的摊牌一说。 茶室里。 “砰”的一声巨响之后。 三个男人都沉默了,谁也没有说话。 付邵中赤红着双眼,盯着眼前他曾经最尊敬的父亲和最亲近的大哥,幽幽的开口问道, “当年,你们安排的人,是什么时候去找的她?” 付国兴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他就知道,回到这个问题。 只会两败俱伤。 大哥付国松蠕动了一下嘴唇,好半晌后,才破罐子破摔的说道,“是两天后。” 付邵中怒急攻心,直接抓起旁边的水壶往地上砸去,丝毫不管热水是否溅到了他的腿上。 “为什么要耽误两天?为什么不当天就派人去把她接走?” 他当时还有重要任务在身,抽出时间去见文怡一面,已是极限。 否则,他不会把文怡交给别人。 一定会亲自送走她,才放心。 付国兴心累的闭了闭眼,然后才目光如炬的看向二儿子。 “邵中,我看你是越活越糊涂了,你不知道规矩的吗?” “那么多年,你瞒着组织就罢了。” “你怎么能在跟组织提要求的时候,不给组织预留时间去做背景调查。” “万一那女人的身份有异,你知道你那么做的代价,会是什么吗?” 代价就是他多年的蛰伏失败,直接暴露身份,甚至可能会遇到生命危险。 “……”付邵中正是知道这些,此时,才如此愤怒。 他恨! 恨自己的无能,恨家人和组织的无情。 那么多年,他拼死拼活,为自己换来了什么? 头一次,付邵中心中的信仰开始动摇。 他为家族,为国家,为人民,舍生忘死。 做了那么多,真的值得吗? 不愿再看眼前的两人一眼,付邵中跌跌撞撞的往门外跑去。 他此时,只想去一个无人的地方,独自舔舐伤口。 这么多年,他已经习惯了,什么事,都自己一个人扛下来。 因为,身边的人,都不能依靠。 靠不住。 只有文怡。 只有跟她在一起时,才是自己最轻松的时刻。 ~ 就在付邵中刚打开车门,准备上车时,从旁边车上,突然下来一人。 惊喜的叫道,“二叔!” 付琦芸脸上带着温和乖巧的笑容。 付邵中听见大侄女的声音,抬手捂住双眼,遮住了眼中的悲伤和狼狈。 深吸了一口气,他才转头看向付琦芸。 “琦芸,你什么时候回京的?” 付邵中有四个兄弟姐妹,除了他和大哥,下面还有两个跟他差了五六岁的妹妹。 小时候,付国兴就看出来,两个儿子里面,他是最有天赋的一个。 所以从小就让他跟着付老爷子,在部队里长大。 全方位培养。 他平时待在家里的机会,并不多。 跟大哥还能偶尔在部队里见见,跟两个妹妹,就只能在重要年节,才一起聚聚。 关系真的很生疏。 再加上他成年后,就直接接受高难度挑战,改名换姓做卧底去了。 这一去,就是十好几年。 跟家里人的关系,更是疏远。 七年前,他回国后,整个付家人,他唯有对大哥的这个女儿会多几分温和。 原因无他。 当年,文怡曾很悲伤的跟他说过,“台义,我刚回国时,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他当时听了,心里一喜,接着就是一惊。 然后就听文怡自嘲的说,“不过,当时的条件,不允许我生下这个孩子……” “台义,你知道吗,那是一个女孩……” “如果,我把她生下来,你会喜欢吗?” 付邵中当时看见文怡边说边流眼泪,心里难过得要死。 “喜欢,当然喜欢……只要是你生的,男孩女孩,我都会喜欢。” 他把心爱的人抱进怀里,“文怡,对不起,是我不好。” “你再等等我,给我一点时间,等将来时机合适,我们再生一个,好不好?” “到时,我一定会如珠如宝的待她,给她世上最好的一切。” 可惜他没能等到那一天。 回国后,他每次看见大哥家这个大侄女,心中都会多一分奢望。 如果当初他跟文怡的孩子还在,应该也会这般乖巧懂事吧。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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