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儿的美貌,悸动得赵伟嘉的心跳都激动的狂跳。 鼻翼中清晰的感受着,时儿所呼出来的气息。 他嘟了嘟嘴唇,早已忘记了,自己要给时儿喂水。相反还将嘴巴里的水,直接给哽咽了下去。 时儿的嘴唇因之前吐过血,这会儿都还残留了一些,红润得像颗熟透的樱桃,恨不得一口咬下去,尝尝它甜蜜的味道。 他刚幻想出那些坏心思,突然对面的女孩儿就睁开了眼睛。 “咳咳……”赵伟嘉对视上时儿的眼睛,不适的咳嗽起来。 自己的口水呛得喉咙都发着痒。 “喝一口吧,不要跟自己的身体过意不去。”赵伟嘉把床头柜子上的水杯端起来,再一次送到时儿的嘴唇边。“快喝,再不喝的话,我就真的‘喂’你了。” 他对时儿说着狠话,举止却格外的温柔。 或许是真的有些口渴了,这一次时儿才没有拒绝。 她连续喝了两口,赵伟嘉扶着水杯的手,似乎没有轻重,倒在了时儿下巴上。 “我应该慢点的……”赵伟嘉一手端着水杯,另一只手抽取了两张纸巾,贴心的为时儿擦拭着下巴上的水渍。“你的嘴唇上怎么会有血,你是吐血了吗?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你独自一个人在桥头?是不是又遇到了之前那些坏人?” 全程都像是赵伟嘉在唱着独角戏,他一个人在说,时儿则像个漂亮的哑巴一样,一言不发。 时儿将脑袋别向另一边,再次闭上眼睛,她实在是太累了,除了休息之外,什么都不想做。 “行吧,那你先睡一觉,今晚我不回家了,我就在医院里陪你,绝对保证你的安全。” 赵伟嘉的话刚说完,病房的门就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时儿……”盛果跑进来,直奔病床边。 原本已经闭上眼睛的时儿,在听到果果的声音后,立刻睁开了。 她盯了一眼赵伟嘉,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他通知果果的。 这样也好,免得她不在车中,爹地他们不知她在什么地方而担忧。 “时儿你怎么了?哪里受伤了?我就知道你肯定身体不舒服,我不应该再回演唱会的,应该在车中陪你……” 盛果一再自责,满脸都是泪水。 “没事。”时儿握着果果的手,微笑着说:“我就是太累了。” 赵伟嘉破天荒的,终于听到了时儿开口。 “才不是呢,她刚才吐了血,我让医生给她做身体检查,她又不同意。”赵伟嘉说道。 不等时儿说什么,赵伟嘉又说:“我这是为了你的身体着想,你瞪我也没用。” “吐血?”盛果吓得惊呼,反手抓着时儿的手,为她把着脉搏。 时儿自己也懂得一些医术,她知道她的身体情况。 一般情况下,就她目前的情况,不可能被诊断出什么的。顶多是身体有些虚弱,贫血而已。 果果把了一只手的脉搏,没有查出什么,她又握起时儿的另一只手。 “没事,不用担心。我只是……晚上没有吃东西,跟那些人打得太激烈了,一时气急攻心而已。” 赵伟嘉搬了一张椅子过来,坐在床边静静的看着她们姐妹二人。 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性格脾气反差却是那么的大。 要不是盛果的话,他怕是今晚都休想听到盛时说一个字吧。 “我们回去吧。”时儿掀开身上的被子,不能一直呆在医院里,否则妈咪他们还是会担心的。 “你现在虚弱成这样,还能回家吧?既然已经办理了住院,今晚就别回去了。”果果压着时儿的身体,不想她太劳累奔波。 “在外面住不习惯,家里才睡得安稳。”时儿微笑着回答。 演唱会那边的观众,几乎全部都已经相继离开。 盛烯宸和沈浩瑾的手下,依旧没有查到可疑的线索。 两人由此断定,躲在暗处的人,只是想要利用那颗微型的炸弹,将他们全部都炸死在这里。 他们知道时宇临的身份,只要时宇临在演唱会,他们就一定不会离开。这样便可以将他们一锅端。 时宇临在经纪人的团队拥护中,准备去盛烯宸为他安排的汽车回盛家。 “时宇临……”宋沁妍一直没有走,好不容易有接触时宇临的机会,她不想就此错过。 “她是代替舞蹈团c位的那名在校大学生。”经纪人向时宇临解释了一下。 时宇临看了宋沁妍两眼,便示意经纪人他们在门口等他。 刘倩倩和王小玉躲在墙角,远远的望着时宇临,完全不敢轻易的靠近他。 宋沁妍大大方方的向时宇临走过去,她身上穿的,已不在是舞台上的舞蹈服,而自己的粉色长裙。 她长得高挑,身材比例很好。脚上还穿着高跟鞋,站在时宇临的对面,刚好比他矮一个个头,看起来相当的配。 至于她的长相,瓜子脸,贴出来的双眼皮,涂着淡蓝色的眼影,以及那张大红嘴唇。给人的感觉就是妥妥的网红了,几乎看不出任何的特别之处。 “宇临你好,我叫宋沁妍,刚才在舞台上担任过你的舞团主跳。” 宋沁妍伸出手去,示意跟时宇临握手。 时宇临微笑了笑,白色衬衫袖子挽了一半在手臂,精瘦的手随意的放在了黑色的休闲裤子口袋里。 “有事?”面对宋沁妍伸过来的手,他直接给无视了。 宋沁妍只觉得这样很扫面子,但为了搭上时宇临这个国际巨星的线,她又不得不尴尬的把手收回去。 “我虽然还在读书,但我已经拿过好几个,国家舞蹈比赛的奖项了。 无论是国标,探戈,还是恰恰,以及街舞我都很擅长。 我一定不会比你舞团里的主跳差的,如果有机会的话,我想做你的主跳,可以吗?” 宋沁妍直接对时宇临说出自己的意愿。 她的实力想必时宇临刚才在舞台上也是看到了,让她做他的舞团主跳,他一定不会吃亏的。 只要她以后出没在时宇临演唱会的各大舞台上,就不怕没有人欣赏。到时她想要单飞,被什么经纪公司签约也就不难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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