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时儿拒绝不了,也不在拒绝。 “五哥的演唱会要开到滨市了,他给我发了信息,还给了我几张VIP的票,你跟我一起去吧。” 果果了解时儿,就跟时儿了解她一样。不在提她被绑架的事,特意聊着别的事情。 “这么快?”时儿有些惊。 时宇临开的环球演唱会,早在时儿在M国的时候,就已经到了B市。 她知道还有三个市区才会到滨市,自己才回滨市一个多星期呢,实在是有些快。 “慢吗?我觉得好慢呢,五哥每到一个城市,我都会特意记录,就等着他来滨市呢。” 果果已经太久没有见到几个哥哥了,时宇临能来滨市开演唱会,她自然是很兴奋的。 “那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时儿为果果盖了盖身上的被子,拉着姐姐的手。 “妹妹,你真好。”果果抱着时儿,一想着时儿为了她而冒险,心里就又酸,又心疼。 姐妹二人在家里休息了两天,然后才去的学校。 新的一周,新的气象。之前所有的不愉快,全部都抛之脑后。 上周的两天军训课,全部都是别的教官代理的。今天这节体育课,大伙以为还是那位代理老师,直到看到时儿和果果一起出现,他们才忍不住窃窃私语。 吴芳吟买通混混伤害果果,却被时儿乔装成果果,意外发生的事。虽然学校没有四处宣扬,但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是盛教官和盛果来了。”有同学欣喜的嚷嚷。 “盛教官好。”同学们一致排好队,礼貌的跟时儿打着招呼。 果果到队伍里面去,宫天祺为她留下了一个空位。 “上周的训练因我有事耽搁了,今天的体育课,你们就完成剩下没有做完的训练。” 盛时一脸严肃的对同学们说道。 医学系的班级,刚好与舞蹈系的班级为同一个班主任,他们的军训,还有体育课也就被排到了一起上。 经过一个星期的相处,他们对盛时的了解都很清楚了。没有一个人敢反对,否则只会加重训练。 陆思语跟着盛果一起跑步,她担忧的询问:“果果,你妹妹什么时候回来的?她没事吧?” “当天晚上就回来了,你看她的样子像是有事的吗?”盛果微笑着告知。 不能让别人知道时儿是第二天,被爹地他们从滨市市区交界的小岛找到的,否则别人一定会说闲话。即使那个人是陆思语,她也不会告诉。 不是她不相信陆思语,只是不想陆思语多担心,再则别人要是问陆思语,她也不用去解释那么多。 “那就好,你知道吗,这几天你们俩都没来学校,我都担心死了。 吴芳吟你知道吗?因她买通混混陷害你的事,已经被警察带走了。那种人实在是可恶,不知道会在警察局呆多久。” 陆思语四处环望了一眼,又小声的对盛果说:“还有……听说吴芳吟背后的主使是姓宋的……啊……” 她的话刚说了一半,手臂就被人撞了一下。 撞她的人是王小玉。 盛果迅速搀扶着陆思语,但还是慢了一步,她的膝盖先着地,当场就磕破了。 “她有病吧?”陆思语向盛果指着前面奔跑的三个女人。 宋沁妍跑在最前面,身后紧跟着王小玉和刘倩倩。 之前吴芳吟没出事的时候,他们四个人肯定会同脚连裤一起跑步的。 “我看看……”盛果查看陆思语膝盖上的伤。 “疼死我了,流血了……”陆思语一瘸一拐的蹦哒着。 “怎么了?”宫天祺跑到她们俩的身边。“我送她去医务室吧。” “好,你送她去吧,我去跟盛教官说一声。”果果在学校里,一直都称妹妹为教官,不能因为是自己的妹妹就乱了身份。 “果果,你陪我一起去吧,呆会儿医生肯定会给我打破伤风针,我不想打针,我怕疼。”陆思语拉着果果的手臂,执意要她和她一起去。 “好吧。” 宫天祺抱着受伤的陆思语走在前面,果果紧跟在他们的身后。 医务室里,陆思语躺在病床上,医生和护士围绕在她的身边,她痛得直叫唤。 短裙之下的膝盖,刚好磕在了水泥路上,虽然没有伤到要紧,但磕破的地方面积挺大的。 “痛死我了……医生轻点,我感觉我的腿要废掉了……” “你自己还是学医的呢,这么点小伤,要是能把腿废了,那就奇了怪了。” 医务室外面,医生让她在外面等候消息。 宫天祺给她递来了一瓶矿泉水。 “谢谢。” 当盛果伸手去接的时候,他连瓶盖都贴心的为她拧开了。 “……”果果没在说话,仰头喝了两口水。 天气太热,即使是上午,他们奔跑了那么长时间,此时也是汗流浃背了。 “你妹妹的事我听说了,她没什么事吧?”宫天祺找着机会跟盛果聊天。 那天去宸居的时候,他并不知道盛时失踪的事。 “你看她的样子,像是有事吗?”果果微笑着反问。 “没事就好。”宫天祺拿着手中的矿泉水瓶,面向着教学楼那边,突然不在说话。 两个人一直站在医务室的门口,气氛有点尴尬。尤其是这种沉寂式的场景。 “对了,周四那天你不是去宸居找我爹地吗?你若找他有急事的话,今天中午可以去找他。” “盛总可能很忙吧,我约了他两次,助理都说他没有时间。”宫天祺轻描淡写的回复。 “哦。”盛果点了点头。 此时,医务室的门开启,医生搀扶着包扎好腿伤的陆思语走了出来。 “果果,好疼呀,我就说嘛,医生一定会给我打破伤风针的,痛死我了……”陆思语痛得哇哇大叫。“可恶的王小玉,下次别遇到我,否则我打死她……哎呀……” “既然痛的话,那就少说点,先回教室里休息吧。” 盛果很是心疼她,却又无法代替她受罪。 中午放学后,果果得回家吃饭。时儿因工作上的事,得跟学校的老师做交接。 学校门口,宫天祺背着黑色的背包,站在路口等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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