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妈妈不好……刚知道忆雪宝贝的存在,就……就要离开你了。忆雪……任忆雪,妈妈爱你……你失去不代表没有得到过爱,我……永远爱任忆雪……” 她给了忆雪一个姓氏,一个跟她一样的姓,姓任。是他们任家的孩子! “任家血脉……叔父姑母……子孙健在,你若不愿意……生活在时家,那就回任家……”任若雪希望临死之前,能为忆雪寻找到一个好的归宿。 任家虽然比不上时家的大富大贵,但却是书香世家。每一个人都非常的善良,任家还是以做慈善为主,她深信就算自己不在了。只要忆雪去任家,说自己是任若雪的亲生女儿,他们一定会接纳她的。 “不……”忆雪哭着摇头,她跃跃欲试,嘴唇一张一合,好一会儿终于喊了出来:“妈……妈妈,我不去任家,我哪也不去。你别离开我,你不能丢下我。从小到大我都没有妈妈,你不能刚刚认下我,你就不要我了……不可以,呜呜……” 豆大的泪水,沿着任若雪的眼角,悄然无息的滑落而下。 能听到忆雪叫自己一声‘妈妈’,心愿已了。 她握着时柔和忆雪的手,将姐妹二人的手,紧紧的攥在一起。 “妈,我知道了,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忆雪妹妹的,你放心,我都懂……”时柔不想母亲走得不安心,尽管她再舍不得,她也要学会取舍。 任若雪张口喃喃着,声音极小,几乎已经听不见了。 “妈,你说什么呀?”时柔起身将耳朵俯在母亲的嘴唇边倾听。 “我死后……我与你父亲时德合葬……时家人……不服丧,不挂白,不难过……一切从简。我会在另一个世界,保佑……时家从此幸福快乐安康……” 任若雪低声无力的喃喃着。 时柔听到母亲的话,向时家的子孙复述一遍:“我死后,我与你父亲时德合葬,时家人不服丧,不挂白,不难过,一切从简。我会在另一个世界,保佑时家从此幸福快乐安康……” “妈妈……”忆雪感受到母亲任若雪拉着她的手,突然掉落了下去,哭着大声叫喊。 “外婆……”时曦悦目睹外婆咽下最后一口气,泪虽然还挂在脸上,可她慈祥的面容,却泛着幸福安心的笑容。 “奶奶……” “曾外婆……” 一屋子里的子孙后代,纷纷哭喊着跪在地上。 一个月后…… 任若雪和时德的后事,在M国处理圆满,盛忠业和恶婆婆白湖合葬在盛家陵园的私人墓地。 盛鹤失去唯一的儿子盛忠业,再加上平日里跟他闭嘴的时德也不在了,他老人家郁郁寡欢,一个星期之后也长逝了。 老人们临走之前的遗言,全部都是希望子孙后代快乐,不必沉痛在他们的离世之中,不服丧,一切从简。 为了了却白湖和盛忠业的遗愿,盛之末和沈婷瑄,以及沈浩瑾和白杉同一天结婚。 婚礼在沈家大酒店举行。 忆雪被时曦悦拉到换衣间,将一件粉色的礼服塞到她的手中。 “快快快,快点换上,时间来不及了。”时曦悦催促着忆雪的同时,还去脱她身上的衣服。 “干什么呀?”忆雪一脸茫然。 “今天是浩瑾和婷瑄他们结婚,目前只有我妹妹媛媛当伴娘,还差一位呢。我们当中没有结婚的人,那就只有你最为合适了,你委屈一下,充当一次他们的伴娘吧。” “不行,我不知道怎么当伴娘,我不会……”忆雪有些别扭,身上依旧还是西域那种风格的红色套装裙。 这样的她无论走到哪里,那都是众人的焦点,以为她是个祖籍就是西域的姑娘。 “就是让你帮忙提一下新娘的婚纱,然后为新娘挡挡酒之类的,这种小事是个人都天生会的。小姨你那么聪明,定然也会的。” 时曦悦不管三七二十一,已经为忆雪把身上的裙子脱了下来。 “时曦悦,你知道我是你的小姨,你还对我如此没礼貌,我都还没答应呢,你怎么能这样……”忆雪一脸的抱怨。 嘴上说着不同意,但举止已经在开始穿礼服了。 对于时家和父亲施明龙的事,忆雪已经释怀了。完全融入到了时家那个大家庭当中。 “正因为你是我小姨,我才敢让你来代劳这些事嘛。好了好了,别摆小姨的大架子了,我们不要耽误了两对新人的婚礼。”时曦悦把忆雪的身体转过去,拉着她礼服后面的带子,示意道:“吸气,带子系不上,你最近是长胖了吧?是不是家里的伙食太好了?” “哪有?明明就是标准的身材,四A纸的腰线,是你拿的礼服尺码太小了。”忆雪揉了揉自己的小腹,确实是长肉了。 她深吸一口气,直到时曦悦把带子系上了,她才松懈下来。 “哇哦,我的小姨真漂亮,好在礼服是粉色的,要是白色的礼服,肯定会占尽了新娘的风头。” 忆雪嘟着嘴唇,用异样的目光打量着时曦悦,翻了个白眼说:“时曦悦,你敢把这句话直接当作白杉和沈婷瑄的面说吗?” “说就说呀,本来就是如此,谁让你遗传了我外婆那么良好的美貌基因呢。”时曦悦把忆雪夸上了天,转过忆雪的身体,把她往门口推。“走了,时间真的赶不了。” “听说你和盛烯宸都没有举行过婚礼呢,你们俩不打算办一办吗?”忆雪赖在门口不走,特意询问着时曦悦。 “我们老夫老妻了,孩子都有一群了,还办什么婚礼呀。” 她和盛烯宸真心相爱,没有人能将他们分开,婚礼只是一个形式,完全不重要的,她也不在乎。 “你这女人,真是一点浪漫都不懂。”忆雪颇有种嫌弃时曦悦的感觉。“你得让男人给你一场婚礼,不然他不会懂得珍惜你的。” “我的事就不劳您操心了。” 自从忆雪真心愿意当时家人后,就一直在时曦悦的面前充当长辈,用‘小姨’的身份和架子来压着她。 “信不信我把盛烯宸抢到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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