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曦悦把她手中端着的汤碗放在茶几上,握着她的双手,温柔的问:“赵忠瀚现在这种情况,他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来调整,你也不要太难过了。 还有……你是不是已经和赵忠瀚在交往了?” 王雪和赵忠瀚的事,时曦悦和盛烯宸都知道一些,可他们俩的感情在明面上都很避讳。确切的说,他们应该只是想自己谈个简单的恋爱。 等到恋爱成熟之后,他们俩就自己选择结婚,一辈子都生活在一起了。低调的不想人尽皆知,只要自己觉得很幸福就足够了。 “呜呜……”王雪一想到赵忠瀚失去的那条手臂,她就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难受得直哭。 时曦悦哽咽的难受,下意识的把身边的王雪拉过来,抱着她的身体安慰。 谁不希望自己的爱人健康平安?谁不想拥有幸福的生活?可惜人生就是这样,一生下来就是吃苦受罪的,不是心里想怎样,那就可以怎样的。 如果可以重新来过的话,时曦悦真希望当初王雪没有因为照顾她的几个孩子,而从m国来到滨市。 又或者,就算王雪带着孩子们来了滨市。她能趁早让王雪回m国的时家山庄,她也不可能与赵忠瀚有深入的交集,更不会爱上对方了。 可就算王雪没有遇到赵忠瀚,她也会喜欢上别的男人。谁又能保证,她喜欢的那个男人,就会一辈子不会出事呢。 “小姐,是我的错,都怪我……呜…… 赵忠瀚是为了保护我,他的手臂才会断掉的。 如果他当时自己逃走的话,他不管我,他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怎么办呀…… 他没有了手臂,他以后怎么活呀? 我要怎么办?他一定怪我,一定会恨死我的。我宁可自己死,我也不想他弄成这样,呜……” 王雪自责恨不得自己能代替赵忠瀚承受这一切。 “傻瓜。”时曦悦正视着王雪,抽取茶几上的纸巾,贴心的为她擦拭脸上的泪水。“不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会愿意为了你豁出去自己的命的。 赵忠瀚是因为心里有你,他喜欢你,他爱你。他才会不要命的去救你。 如果你在这场意外中死了,他可能比你现在还难过,他会痛不欲生。 他没了手臂……我也很难过。可我们都已经尽力了,真的没有办法……为他保住那条手臂。 要是非要保住的话,那他的身体就会中毒,感染太严重他是会死的。 他死了,与他活着失去了一条手臂,成为了一个残疾人。两者之间,让你必须做一个选择,你要怎么选?” “那当然是他活着了。”王雪想都没有想便脱口而出。 “那他现在没有了一条手臂,你会嫌弃他吗?”时曦悦又问。 “他是为了救我才会弄成这样的,我怎么会嫌弃他呢? 我现在只想好好的照顾他,尽量去弥补他。 如果可能的话,等一切都尘埃落定后,我就嫁给他。 他没有了左手,我就是他的左手。不管他想做什么,我都永远是他的左臂。”m.biqubao.com 时曦悦没想到王雪对赵忠瀚的感情,已经达到了这一步。 她再一次抱着王雪安慰:“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赵忠瀚他是一个好男人,是个真男人。你和他在一起肯定会幸福。” 她本以为赵忠瀚醒来之后,一定会因为自己失去了一条手臂,整个人颓废,情绪失控的自暴自弃。 可她完全想错了,他跟了盛烯宸那么多年,早已学会了什么是冷静。什么又是凡是都要以大局考虑! 他还那么虚弱,强支撑着自己的身体,隐忍着断臂之痛都要帮着她一起处理盛氏集团发生的事,这种人得有多大的内心承受力啊。 “大嫂……” 盛之末疾步来到书房。 “怎么了?”时曦悦问。 “刚刚婷瑄给我打电话,说是吴志松找到了。沈大哥正带着人准备去抓呢。” “他在哪儿?”王雪情绪失控,猛然从沙发上站起身来质问。 她要杀了那个畜生,她要替赵忠瀚报仇。 “他……”盛之末被王雪那双嗜血的眼神给吓了一跳,毕竟王雪在盛家也只能够算得上是照顾几个孩子的佣人,他是盛家的二少爷,王雪以前可从来没敢这样跟他讲话。 “我问你,他在哪儿?”王雪冲跑过去,撕心裂肺的向盛之末吼道。 她不是什么佣人,而是当初时清宇在世的时候,他特意为时家几个孩子在外面请的营养师。时家的人也不会把她当成佣人。 现在对于她来说,没有什么是比抓住吴志松,把那个畜生五马分尸拿来解恨更重要的。 “说话呀。”时曦悦见盛之末愣住了,她提醒着他。 “是芜城。” 盛之末回答。 “我要去杀了他……” “王雪。”时曦悦拦住她。“你冷静一点。” “小姐,我要去杀了他,你让我怎么冷静?那个畜生想玷污我的清白,要不是这样……忠瀚他不会为了救我断了手臂的……” “我知道,我都明白。可你是吴志松的对手吗……” “大不了我和他同归于尽。”王雪激动的打断时曦悦的话回答。 “傻子。”时曦悦骂道:“为了一个畜生,你丢了自己的命值得吗?还有你要是死了,赵忠瀚怎么办? 他现在还躺在床上不能处理呢,你去找吴志松报仇,谁来照顾他?” “我……”她倒是没有考虑那么多。 “听我的话,你好好照顾赵忠瀚。至于吴志松那个畜生,我一定把他活抓回来,让你和赵忠瀚随意处置的。” 吴志松抓了王雪要挟赵忠瀚,再利用赵忠瀚在盛氏集团的职务陷害盛烯宸。这本就是一个循环,吴志松是罪魁祸首。 既然当初他没有死,那他们就新仇旧恨一并给清算了。 芜城,苏家。 吴志松现在已经称得上是芜城的天王老子了,苏家落败,吴氏本就是一个大公司。短短一两年的时间里,吴志松就垄断了整个芜城的商业中心。 佣人报告吴志松,滨市的沈氏集团执行总裁沈浩瑾相见,他一直闭门不见。 沈浩瑾不打算跟他讲武德,有意让身边的保镖硬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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