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后,她生的五个缩小版大佬瞒不住了_第1315章 这是我见过最漂亮的阳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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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加上午餐,一直进行到了下午四点多。
  时清风的身体力量已经严重透支,张依晗看得出来,他还在强撑。
  于是她找到时曦悦,希望他们可以劝劝他。
  哪怕他的生命已经不长了,那也不能到最后是累死的。
  时清墨身为他的大哥,直接把他抱进了,旁边那个草坪上搭建的一处被鲜花包围的帐篷。m.biqubao.com
  那是时曦悦和时沁亲手为时清风和张依晗准备的婚房。
  时清风有十几年的时间都在黑暗中度过,他心里一直向往的就是光明。在帐篷的顶上有一处天窗,可以看到天空的阳光。
  左侧还有一道窗户,一旦到了傍晚的时候,时清风和张依晗就可以通过那道窗户,携手一起看夕阳晚霞。
  大红色的喜被,平整的铺在床上。一对新人平躺在上面。只需要睁着眼睛,天空的阳光便尽收眼底。
  前几分钟,草坪上还热闹非凡。
  后几分钟,连同空气都变得安静了。周围寂静得没有一丝声响,再也听不到孩子们与大家的欢乐嬉戏。
  他们的开心都是装作出来的,内心的难过,比表面上的开心要多数倍。
  “老公,我们一起喝杯交杯酒吧。”
  张依晗将小桌子上的两个红色的酒杯满上。
  “嗯。”时清风轻声的答应。
  他用手支撑在被子上,吃力的靠近对面的小女人。亲手为她把头上戴着的珠花新娘头冠取下来。
  那头冠因戴的时间太长,把她额头周围都压出了一道痕迹。时清风捧着她的脑袋,手指轻抚着她的额头,轻轻的吹着风。
  “不疼。”张依晗像是在回答他一样,她端起其中一个杯子递给他。
  他接过来后,两人的手臂挽在一起,将杯子里的‘酒’喝下。
  “这不是酒?”
  时清风一口喝下,明显是白开水。
  “对,你现在的身体是不能喝酒的。”
  “没关系。”时清风拿起桌子上的一个酒瓶,打开上面的盖子闻了一下。
  里面是酒的味道,他为自己和张依晗满上一杯。
  那是喜杯很小的,就算喝一杯也没事。可时清风现在的身体情况,却不能与常人相比。
  “这是我们的喜酒,不可以掺假水的。”他见张依晗满脸都是担忧,又说:“相信我,这点酒真的没事。”
  “嗯。”她犹豫了一会儿后才点头同意。
  这确实是他们俩的喜酒,新婚之后入了洞房,夫妻二人就必须得喝上一杯。只有这样才会寓意着一对新人,未来一定会长长久久的。
  一杯酒下肚,时清风顿时感觉心脏狂跳得厉害。他坐着的下身,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上身重量了。
  “依晗,我……我想躺一会儿……”他连说话的口吻都有些喘。
  “你……还叫我依晗吗?”
  时清风握着她的手,微笑的脸蛋上泛起了一抹羞涩。
  “老……老婆。”
  这称呼一出,他脸上的红晕就更加红润了。
  他在婚礼场上就叫过她老婆了,只不过当时有几个孩子在起哄。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此时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这帐篷还被阳光直晒着,气氛还有温度都在逐渐上升。
  “热吗?”张依晗利用自己的衣袖,贴心的为他擦拭额头,还有脸颊上的汗水。
  “还好。”
  “我帮你把外套脱了吧。”
  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注视着她。
  帐篷里面是真的热,时清墨说要安装一个空调的,盛烯宸故意打消了他的念头。
  时清风和张依晗结婚了,干柴烈火最需要的就是那一把火热。
  他身上的红色喜服被脱下来,里面还有一件白色的衬衫。她解着他领口的衬衫扣子,刚解下了三颗,他就迅速抓住了她的手。
  “不热了。”
  他现在的皮肤难看致极,即使他们俩已经是夫妻了,可是在张依晗的面前,他也依旧会感到自卑。
  他想要死得体面一点,更重要的是……他不能和张依晗有夫妻之时。
  今天这场婚礼只有张家,还有盛家内部的人知晓。滨市以及芜城外界的人都不知道,他要死了,张依晗若重新找到自己所爱的人,她想要结婚就没有顾虑和妨碍。
  张依晗想要跟时清风办理结婚手续,时清风故意说自己的户口本在m国。等他们俩办了婚礼后,他会带她回m国去办理登记的。
  然而,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他的借口。盛烯宸可是滨市的商界之王,时清墨在m国的势力又不容人小觑。
  区区一个结婚登记,岂能是他们俩搞不定的。
  “可是我热,那你帮我。”张依晗向他靠近而坐,示意自己身上的红色唐装喜服。
  “好……”
  他利用那戴着黑色手套的手,为她把身上的喜服脱下来放在一边。
  “还是热。”
  她强调着身上剩下的那件与时清风身上同款的情侣白色衬衫。
  “心静自然凉。”他微笑着回答。
  然而,她却抓着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脖子上。教着他如何为她解开身上的衬衫扣子……
  “咳咳……”时清风不想再继续解下去,他故意低声咳嗽。
  “你怎么了?”她担忧的拍着他的后背。
  “我……我想躺下来休息。”
  张依晗把旁边的枕头拿过来,然后搀扶着他的身体躺下。
  她不逼他,再则他现在的身体怕是也经受不住。
  她躺在他的身边,两人一起枕着同一个枕头。手将他的手臂,紧紧的环抱在自己的怀里。
  “这阳光……可真灿烂……”
  时清风盯着天窗之上的天空,太阳已经在往西落了。不过它的光辉还依旧绚丽,夺目。
  “……”她没有说话,脸颊埋在他的颈窝。
  再好看的阳光,在她的心里,那也不即他半分。
  “老婆……”他轻声的喃喃着,抬起另一只手,挡在了自己的头顶。
  阳光透过他的指缝,形成了四道光线,直射而下投影在了他们俩的身上。
  “这是我见过最漂亮的阳光,原来‘触手可及’的意思,指的就是这个……”
  一抬手就能够抓到阳光,睁着眼睛就能够见到太阳。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最正常不过的了。
  可对他时清风不一样,他有十几年都未见过阳光。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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