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来到滨市的盛家之后,我们俩就一直在吵呀吵的,我们还真是适合做冤家。 可上天却偏偏让我们做起了亲家,下辈子我们俩都不娶妻生子,我们单着身子,打伙过日子吧。” 时德在盛鹤的手背上轻轻的拍了拍。 “你想得倒是美哟,我还得结婚。我把罪赎完了,上天就会给我安排幸福的日子了。 我还得抱孙子呢,还得有像欢儿他们那几个可爱的宝贝曾孙子才行哟。” “嗯……”时德哽咽着点头。 是得结婚,不结婚,那就没有那几个可爱又惹人疼的小家伙了。 “呵呵……”盛鹤笑着拍了拍时德的手。 客厅门口那边,孩子们玩得可开心了。 “红包不够,那就不能进去哟。而且还得是必须把钱放进红包里,不能直接给钱的。 只有钱在红包里才会更加的喜庆。” 佣人们今天也嗨翻了,盛烯宸一大早就已经向他们下了话,今天没有主仆之分,大家都是平起平坐的身份。无论做出有多出格的事,那都没有关系,只是前提必须是跟婚礼有关的。 “好,红包多得是。要吗?要的话那就赶紧来捡吧……” 盛之末提着一个大口袋,里面全部都是红包,他抓了一把出来朝着空中抛去。 红包雨从空中降落,拦着大的那些佣人都跑了出来。 “快快快……”李致佑催促着盛烯宸,他们合力把轮椅上的时清风推进去。 本以为进了客厅,一路就可以畅通了,没想到大厅里还有重要的在等着他们。 地板上摆放着好多一次性的纸杯,里面装着的是冰红茶,并非是酒。 “这什么呀?”盛之末询问站在楼梯口的时清墨。 “冰红茶呀。”时清墨回答,心里难受,但因弟弟时清风就在对面,他只能在脸上带着开心的笑意。“你们得把这些都喝完才能够上楼。” “大哥,你可是我们这一边的,你应该站在男方,怎么跑女方那边去了?”李致佑想要策反时清墨。 “我要是也站在你们一边,那岂不是太欺负我弟妹依晗了嘛。 我这个当大哥的,在他们俩婚前就必须得站在她那一边,只有这样……他们婚后清风才会更好的珍惜她。”时清墨意识到这话有点不太好,又说:“悦悦不是也在你们那一边吗?” “好了,我们不要磨叽了。你们几个大男人,难道还帮我三表哥解决不了几杯冰红茶嘛。”时曦悦装作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一样,正常的与他们玩这场婚礼游戏。 她端起地板上的一杯冰红茶,直接递给了盛之末。 “你是他们之中最小的一个,你先带头喝。” “大嫂,不能这样吧?”盛之末囧着一张脸抗议。“为什么要从最小的开始喝呀,应该从最大的开始,为我们小的打个样嘛。” 他示意身边的大哥盛烯宸,大嫂这是在正大光明的偏袒大哥呀。 “快喝。”盛烯宸低沉着嗓音,一本正经的命令着他。 “好嘛,喝就喝……” 盛之末就知道那肯定不是冰红茶那么简单,他只是小小的抿了一口,那股刺鼻的味儿,差点让他直接吐出来。 “感情好,一口干,喝完之后大吉大利,红红火火。”时清墨提醒着盛之末。“一对新人平平安安,幸福永久。” “……”盛之末是真的想吐的,这杯子里面加了有芥末。 可他听到时清墨的话,哪怕是辣死,难受死。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喝下去,希望他把这杯冰红茶喝了之后,时清风的身体就真的能像时清墨所说的那样了。 盛烯宸上前一步,俯身亲自把地板上的纸杯端起来。微笑着说:“祝福一对新人新婚快乐,永结同心,幸福安康。” “好。”沈浩瑾也上前端起了一杯,并与盛烯宸端着的杯子碰了一下。“我们一起祝福新人。” “还有我。”李致佑也端了一杯。 时曦悦自然也不会退缩,她与大家一起干。 哪怕是穿肠的毒药,他们也会一起喝掉。他们把难受的东西都解决了,幸福就会留给时清风和张依晗。 “不就是几杯冰红茶嘛,喝……”盛之末喝完一杯,又一杯。 满地板的纸杯茶水,他们一一解决掉。 “最后一杯……给我吧。”时清风看得出来,他大哥肯定在冰红茶里面加了料。 他们都是他的家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吧。 “行呀,这是你的新婚茶,你也必须得喝的。”盛之末把最后那一杯递给时清风。 “喝什么呀,你喝……” 李致佑抓着盛之末拿着的杯子,试图把最后一杯灌进他的口中。 “我不……唔……”盛之末下意识的反抗。 “喝吧喝吧。”沈浩瑾也豁出去了,他上前去帮李致佑的忙,把盛之末给挟持住,两个人合力把杯子里的冰红茶灌入他的嘴里。 既然要祝福时清风和张依晗,让时清风真正的看到幸福,那么他们就不能扭扭捏捏。随意,自然,这样才是真实的快乐。 “别急,这里还有呢。” 一名女佣示意楼梯上摆放着的杯子。 好多的杯子,直达二楼的走廊。 照这样喝下去,即使里面不是酒,是水的话,那都能把他们的肚皮给撑死。 沈浩瑾和盛烯宸相视看了一眼对方,与此同时,盛之末和李致佑也明白了何意。 “太多了,意思意思就行了吧,三表哥可是你的亲弟弟呢。”时曦悦向时清墨求着情。 “正所谓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今天我在他的婚礼上搞这样一出,为的是等到以后我结婚的时候,我弟弟也可以加倍奉还呀。”时清墨回答的寓意特别好。 他是时家的老大,他还没有成亲。弟弟清风一定会长命百岁,亲自参加他的婚礼。 “来……碎碎平安哟……” 李致佑和盛之末往前面冲,把楼梯上的那些杯子全部都踏翻。 楼梯上守护的都是女佣,在他们的身后全部都是男佣,想要成功的破掉这一关很轻松的。 “碎碎平安,接新娘子了……” 沈浩瑾和盛烯宸两个人抬着轮椅上的时清风,紧跟在盛之末他们的身后上楼。 “你们……”时清墨明显有故意放水,不然他肯定强行拦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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