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拒绝,把沙发上放着的手机递给时曦悦。 “你看信息还只会看表面啊?这是在断章取义吗?”时曦悦看完信息后,把手机屏幕上的文字示意给白杉自己看。 “什么意思?” “信息发送的时间,是我和烯宸准备办婚礼的头一天。也就是浩瑾和玲儿准备代替我们夫妻二人去酒店,参加婚礼前的一天晚上。 那么晚的时间,他都还在给你发信息。如果不是心里重要的人,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你应该也知道,那场婚礼很危险。所以浩瑾和玲儿才会那样做,他们是想要保护我和烯宸。 浩瑾一定是怕自己出事,再也无法走出婚礼的酒店,这条信息是在向你表白,同时也在跟你诀别。 他已经说了‘他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你的’。 末尾说让你忘了他,还要你不要去找他,他可能想如果他真的死了,你们俩就没有必要再有交际,你也不必因为他的离世而难过。” “……”白杉将脑袋倚靠在沙发的枕头上,豆大的泪珠,沿着眼角滑落下来。 “白杉,你告诉我一句话。在你的心里,现在是爱他,还是真的不爱了?” “我……” “如果不爱了,那就结束吧。这样对你,对他都好。 如果爱,那就跟他说清楚,无论结果如何,把话讲清楚最好,不是吗?” “悦悦……我心里难受,我难过……”她有些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在酒精的激发下,她的眼泪如同雨下。 时曦悦起身坐到她的身边,将她拉过来,让她依靠在自己的身上。 “我知道,你很不容易。” 白杉这大半年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普通人是做不到的。 “我爱他……呜呜……”她哭着喃喃着,终于愿意承认了。“我对他的爱从来都没有变过,一丝都没有动摇。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去成人大学读书吗?为什么要拼命的报那么多门补习班吗? 就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好,可以融入到当下的社会,不再像以前在无头山一样,什么都可以让自己随心所欲。 只有我改变自己,有学识,有才华。懂得为人设身处地的思考了,谈吐也有修养了。那样我才能够配得上他…… 可是……呜呜…… 可是我那么的努力,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学习上。但我还是无法得到他的心,甚至让他多看我一眼都办不到……” “……” 时曦悦抱着白杉,手轻轻的拍着她的身体安抚。 不说话,只做一个安静的倾听者,对于白杉来说现在就是最好的安慰了。 “我一次又一次的去跟他表白,我放下了所有的尊严,骄傲,就只是为了他。而我得到的又是什么…… 我害怕,我不想再经历那种被人拒绝的情景了。 悦悦……你知道吗?他每一次拒绝我的时候,眼神都是带着同情,甚至是受伤的。 他是不想伤害我,往往这样却把我伤得体无完肤了。 我求过他和我在一起,真的……我求他了……呜呜……” 沈浩瑾之前把白杉伤得太深了,畏惧得她不敢再将自己的感情,再轻易的交出去。 像尊严与骄傲这种东西,当初人人都觉得白杉是没有的。只当她是一个有头无脑,没心没肺的野丫头。不管大家说什么,她都没有心机去体会,去猜想。 可她也是一个人啊,有血有肉的人。不是没感情的机器,她只是从来都没有对谁说过,她很在乎那些而已。 不代表她就没有自尊和骄傲。 沈浩瑾在家里休养了几天,身体已经大好,但还没有去公司上班。 “今天天气不错,你不打算出去走走?”宫晴晴用手中的筷子,敲打了两下沈浩瑾的碗。 沈浩瑾吃饭似乎没有什么胃口,神色看起来也没精打采,甚至目光都是神游的。 “去哪儿?”他回过神来询问母亲。 “去……去哪儿都行,你别天天憋在家里就好。跟你妹妹学习学习吧,天天跑出去,连个人影都没有。” “妈,你好端端的给哥哥上功课,怎么把我给牵扯进来了。”沈婷瑄享受般的啃着糖醋排骨,刚觉得美味得很,就被母亲的话说得顿时没了胃口。“爸爸,你看妈妈说的什么呢。” “呵呵……多吃一点。”沈耀天笑呵呵的为婷瑄夹了一些菜在碗里。 “每次都这样。”沈婷瑄无奈的叹息一声,父亲在家里就是一个打酱油的和事佬。 要么是一笑而过,要么就是转移话题,他以为谁也不得罪。 反之,偏偏把大家都给得罪了。 宫晴晴那在餐桌下的脚踢了沈耀天一下。 他只是把脚收了回去,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沈耀天,你要儿媳妇吗?”宫晴晴直接大声的问他。 闻言,他只好放下手中的筷子,盯着旁边坐着的沈浩瑾说:“浩瑾,你是一个男人,心应该宽广,大度。 心中所想,不能只是想想,应该有实际行动。 你天天呆在家里愁眉苦脸的,总不能一辈子都不出门。 你也知道白杉并非只是盛家干孙女那么简单了,而是盛家二老爷的亲生女儿。 以前她被别人说是山野丫头,没身份没地位。 今时不同往日,想必追她的人,前去盛家提亲的人,把门槛都要踩破了吧。 白杉的心里有你,不然她一个大姑娘,连男朋友都还没有找。来我们沈家为你宽衣解带的贴身照顾,能图你什么呢? 图你要死不活?还是闲得太慌侍候一个活死人? 听说之前在学校里追她的男同学,到现在都还对她没死心。 你要不怕人家捷足先登,以后永远都不后悔错过她,那就……” “吱呀”一声。 沈耀天的话还没有说完,沈浩瑾突然就拉开坐着的椅子站了起来。 “你……你干什么去呀?”宫晴晴被他突然的起身吓了一跳。 “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我出去一会儿。” 他说完就疾步走出了餐厅。 “呵呵……”沈婷瑄望着哥哥出去的身影,开心得大笑着说:“爸爸你可真行,每次都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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