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后,她生的五个缩小版大佬瞒不住了_第1127章 伴郎和伴娘的人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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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吧。”恶婆婆拉着白杉的手,冷漠的催促着她。
  “妈……”白杉蹙着眉头看向母亲,脸上的神色似乎有些不愿意离开。
  “走啊。”
  看着女儿这没志气的熊样她就更加生气。
  能轻易得到的东西,那必然不是好东西。只有觊觎,想要得到又往往难于上青天的那种感觉,日后才会更加的珍惜。
  “明小姐……明小姐你怎么了?”
  不远处的邢雾搀扶着躺在地上的明岚,因明岚口鼻中流出了鲜血,吓得他大声的惊呼起来。
  白杉听着声音看过去,反手握着母亲的手,轻声的说:“妈,把解药给她吧。”
  “她一心想致你于死地,你却想要她活?”
  “……”
  明岚现在弄成这样,那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可这里是滨市,是法治社会。她若真的因此死了,母亲也会受到牵连的。
  为了那么一个恶毒的女人,赔上自己的一生,实在是太不值得了。
  恶婆婆拿出衣服口袋里的一个黑色瓶子,朝着明岚那边扔了过去。
  玻璃材质的药瓶被摔碎,里面好些颗灰色的药丸与地上的泥沙滚在了一起。
  恶婆婆强拉着白杉离开这里,白杉则望着邢雾急切的说:“赶紧把那药给她吃了,一日三次,每次一颗,连续服用三天就好。”
  这一次沈浩瑾没有再去追她们,可能是觉得他已经伤了白杉的心,连同恶婆婆也不会答应他们在一起吧。
  当他回过神来时,却发现地上蜷缩着的黑蛇,还停留在他旁边上面一台阶梯上。
  “你怎么还不走?”
  “嘶嘶……”
  他把那条黑蛇当成是一个有灵性的人了,竟忍不住跟它说了起来。
  “总裁,明小姐她看起来像是不行了……”邢雾给明岚服用了解药,可她的嘴角边却流出了黑色的血渍。
  沈浩瑾不再理会那条黑蛇,小跑到那边去。
  “浩瑾……救……救我,我不想……死……”明岚用力的抓着沈浩瑾的手臂,痛苦的乞求着。
  她才刚刚从监狱里出来,特意来这里找沈浩瑾,为的就是要把沈浩瑾挽回。甚至还策划好了,这一次一定要让白杉永远离开沈浩瑾。
  可事事如常,那个下作的村姑的老妈,居然会意外出现在这里。她连一丝防备都没有,突然就被毒蛇咬伤了。
  “放心吧,你不会死的。”沈浩瑾没有蹲下身,而是站在她的跟前,以居高临下之势,冷漠的回复着她。
  “咳咳……我好难受……扑哧……”明岚的口中吐出了大量的黑色血液。
  “总裁,怎么办啊?”
  邢雾一时着急,完全不知道如何是好。
  “送她去医院。”
  “可我担心,还没有送到医院她就已经……”死了。
  “你听不见我的话吗?”沈浩瑾心里堵得难受,一怒之下大声的打断了他的话。
  “是……”邢雾把明岚抱上车离开。
  恶婆婆既然给了明岚解药,那么明岚就不可能会中毒而死。
  她之所以会吐出那么多的黑色血液,明显是因服用过解药,把身体里的毒给排了出来。
  沈宅。
  客厅里沈婷瑄拿着一件粉色的礼服,在自己的身上开心的比划起来。
  “拿去楼上试试吧,只有上身之后才知道,到底好不好看。”
  宫晴晴催促着女儿。
  “婷瑄穿什么都好看。”盛之末坐在宫晴晴的身边,一脸宠溺的笑道。
  “你就宠着她吧,还没有过门呢,当心以后有你好受的。”宫晴晴笑着说。
  “妈,之末宠着我不好吗?难不成我未来要嫁的老公,是天天打我,凶我的男人,你才高兴吗?”
  沈婷瑄嘟着嘴唇嚷嚷。
  “呸呸呸,说什么胡话呢。”她自然希望儿女都能得到幸福。
  “哥哥……”沈婷瑄还想说什么,只见客厅门口出现了沈浩瑾的身影。
  宫晴晴抬起左手,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
  这会儿才上午九点多,儿子怎么突然回家了?他不应该在公司里工作吗?
  “浩瑾,你怎么回来了?脸色还那么差?”宫晴晴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向沈浩瑾走了过去。
  沈浩瑾在公司的办公室里,坐了将近一个小时,无心处理任何一件事。心情焦躁不安,避免把工作搞砸了,这才拿着外套就往家跑。
  “又买新衣服了?挺好看的。”沈浩瑾没有回答母亲的话,只是淡漠的夸赞着婷瑄手中拿着的礼服。
  语落之后,他的目光又停留在了,旁边坐在沙发上的盛之末身上。
  他有些羡慕盛家的男人,更羡慕自己的妹妹吧。
  妹妹从小就过得无忧无虑,无论发生什么事,那都有父母,以及他帮忙处理。
  逛街,购物,与小姐妹嬉戏。心性永远都是天真烂漫的。
  “这不是我买的,是悦悦让之末送过来的。是伴娘的礼服。”
  沈婷瑄向哥哥解释。
  “伴娘……”沈浩瑾蹙着眉头喃喃着。
  “是啊,是伴娘礼服。”盛之末走过来解释:“一样的礼服还为白杉也准备了一套。
  七个小朋友到时候也会以花童的身份出场。
  既然你这么早回来了,那我……可否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沈浩瑾淡漠的问道。
  “就是现在有三个伴娘,两个伴郎。还差一个伴郎,不知……你愿不愿意与白杉为一组,和我们一起参与那场婚礼啊?”
  盛之末知道大哥还在为缺席的那个伴郎头疼,实在不行的话,那就只能让赵忠瀚顶上去了。
  沈浩瑾跟时曦悦曾经有过一段,现在要让他做自己曾经爱人的伴郎,这实在是太残酷了一点。
  “说什么呢?”沈婷瑄故意拍打了一下盛之末的手臂,还不悦的瞪了他一眼。
  “呵呵……当然了,这不是我大哥他们的意思,我就只是随口一问。”盛之末尴尬的笑了笑。
  这沈浩瑾和白杉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现在都还是云里雾里的,若沈浩瑾真心愿意去为大哥大嫂做伴郎,那就证明着他对大嫂的心思,彻底已经断了念想了。
  “浩瑾,你今天不是在公司里,有很重要的会议吗?你怎么突然回家了?”
  宫晴晴见沈浩瑾的脸色不太好,特意叉开那个话题。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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