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自己的决定,盛烯宸和时曦悦肯定不会反对,同样还会大力的支持。 他们之间有文,有武。在学习的时候,还能劳逸结合。对身体不会有害,反之更会有利。 上午九点…… 盛皇国际新闻发布会。 盛家的长辈全部都到齐,只因白杉在成为盛家的一员,整个盛家的人都是很重视的。 然而,盛家的人对白杉越好,她就越紧张,甚至是自卑。 她明明不是盛家的人,却马上就要成为盛家的千金大小姐了。这简直比做梦还要狗血,比幻想还要梦幻。 “别紧张,你呆会儿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点头,微笑,就可以了。” 时曦悦握着白杉的手,微笑着安慰她。 “是啊是啊,杉姑,你别怕,果果一直陪在你的身边。”果果坐在白杉的另一边,同样拉着她的手,为她打气。 “悦悦……我……我没想过要做盛家的小姐,我觉得如果我成为了盛爷爷的干孙女,岂不是更如外界那些人所说的一样。 是我攀龙附凤,我从一个村姑变成了盛氏的小姐了吗?” 白杉很紧张,明明今天的温度刚好。她还穿着华贵的礼服,可她却热出了一身的冷汗。 “杉姑,我怎么觉得你现在变得实在是太多了?都有点……让我不太认识了。 以前的你往往都是自己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去吧。 自己的事管别人什么事呀? 谁要是有本事能攀附上盛家,那他也可以来做太爷爷的孙女,或者是孙子。”果果嘟着嘴唇奶声奶气的安抚她。 “没错,果果说得对。”时曦悦附和着宝贝女儿的话。 “……”白杉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只有真正的步入过人心险恶的社会之后,才能够体会这其中的酸甜苦辣。 “我来了……” 休息室门口一个甜美的身影小跑进来。 沈婷瑄身着白色的雪坊衬衫,搭配粉色的A字短裙,头顶扎着一个可爱的丸子头。简单又大方,她故意没有穿着礼服,是不想夺了白杉的风头。biqubao.com 今天的主角是白杉,不能有人超越她的。 沈婷瑄瞧着时曦悦的打扮,她也是一身简单的连衣白色长袖装扮,披着一头黑色的海澡卷发。没有多余的装饰,却怎么也掩饰不住她高贵,又绝美的魅力。 她们俩不愧是好闺蜜,知道白杉是主角,都打扮得很简单。 “哇哦……”沈婷瑄站在对面的茶几,看着坐在沙发上的白杉,忍不住惊呼起来。 白杉身着淡黄色长款抹胸礼服,紧身的礼服将她凹凸有致的身材,展现得淋漓尽致。 乌黑的长发被造型师,梳理起了一个精准的发髻。将她的瓜子脸显得更加的绝美。 原本白杉拥有一百三的重量,身高不过一米六八。给人的感觉臃肿,皮肤还特别的黝黑,如同是一个非洲人。 自从沈浩瑾彻底拒绝了她之后,她就在外面租了房子,发奋图强。 本来只是在努力学习,却因太过辛苦。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硬是将重量减到了两位数。 学会了对自己的皮肤做管理,保养。 有了学识的修为,谈吐的修养。这一身淑女的打扮,活脱脱就是千金大小姐一位。 “好美,好看,好漂亮啊!”沈婷瑄连用三个‘好’字来夸奖白杉。 “……”白杉被她的话说得有些尴尬,羞涩得脸蛋都红了。“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我说的是实话,你若不相信,呆会儿到了发布会上之后,自会有人发自肺腑的对你进行赞美。 如此绝美的小仙女,我哥要是再不行动,那就只能注定一辈子打光棍……”找不到老婆了。 “婷瑄。”时曦悦刻意打断沈婷瑄的话。 “时间差不多了吧?”沈婷瑄也意识到此时不应该提起她哥,她附和着时曦悦的话,把话题给转移掉。 “少奶奶。”赵忠瀚从外面走进来,恭敬的说:“少爷让我请你们去现场。” “走吧。”时曦悦搀扶着白杉的手臂。 旁边的果果搀扶着白杉的另一只手。 “你们快去吧,我去台下。”沈婷瑄在他们走后,她才拿出手机给自己的哥哥沈浩瑾打电话。 早上吃早餐的时候,她就特意跟哥哥说过了,今天盛家会为白杉举行一场认干孙女的仪式。大家都是好朋友,哪怕他和白杉真的最后走不到一起,他们也可以做朋友。 既然是朋友,来现场为白杉祝贺那也是应该的。 她连续打了两个,沈浩瑾的手机都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九点半,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始。 各大电视台,媒体,在同一时间都在争相报道。连同杂志,还有新闻报纸也在加速的制作。 盛鹤已经很久都没有出席在人前了,滨市商界枭雄盛鹤愿意收一个女子为干孙女,那绝对是极大的荣耀。 沈公馆。 “耀天……”客厅里宫晴晴大声的嚷嚷。 今天是周六,父子二人都不需要去公司里。 宫晴晴故意大声的嚷嚷,就怕在楼上的沈浩瑾听不见。 “怎么了老婆?” 沈耀天从书房里走出来,沿着楼梯下楼。 “你快来呀,白杉……瞧瞧那丫头。就上次去警察局的那位,盛家可真有眼光,居然收这丫头为干孙女了。” 沈耀天坐在妻子的身边,一起看对面的液晶电视。 “这盛鹤怎么好端端的要收白杉为干孙女呢?” 沈耀天有些琢磨不透。 白杉是一个山野女子,对于这件事他在明家没少听过。 盛家是何等的身份,就算要收干孙女,那也应该收一位门当户对的吧。 “你傻呀?白杉这丫头那么好,难道不值得盛家的人收为干孙女吗?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人家是身份低微,但人家心地善良,光是冲着这品质,那就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 婷瑄跟盛之末在一起了,如果……有一天我们家儿子跟白杉在一起了。 那岂不是是亲上加亲?” 宫晴晴想想都觉得心里开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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