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之前在无头山的时候,虽然恶婆婆总是逼着她认字,学医。她若不听话那就会受到惩罚,可她要真的受伤了,恶婆婆还是会心疼的为她处理的。 恶婆婆嘴上强硬,心却很软。无论如何,她也是她的亲生母亲。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她之外,便再也没有谁对她好了。 她突然好想恶婆婆啊,如果她在她的身边就好了。哪怕是被恶婆婆骂一顿,用毒‘毒’一次,她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的难受。 在盛家老宅不远的地方,白杉停了下来。她坐在花台上,默默的落泪。承受着被雨水的洗礼。 大雨中,一辆黑色的汽车,突然在她的身边停了下来。 雨水里首先出现一根拐杖,紧接着是一双男人的腿。 在男人的身边紧跟着佣人,为他支撑着雨伞。 “白小姐,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白杉看着对面的盛忠业,她赶紧从花台上站起身来。 “我……” “你不是说,你是时曦悦最好的朋友吗?连同她的女儿也是你抚养长大的。既然如此,今晚下这么大的雨。她居然都没有让人送你回去?”盛忠业询问。 “你误会了,我是悦悦的好朋友。悦悦她也说要亲自送我回家的,是我自己不想麻烦她的。”白杉听盛忠业口中的言辞,似乎有点曲解的意思,她赶紧向他解释。 “悦悦他们一家人,坐了那么长时间的汽车。晚上肯定需要好好的休息,我自己能叫车回去。” 白杉说完后,她准备去路边叫车。 “刚好我要出门买点东西,可以送你回去。”盛忠业一把拉住白杉。“这么大的雨,这附近是很难打到车的。” “那……那就谢谢你了。”白杉望了望周围的马路,别说是出租车了,就是连私家车也瞧不见一辆。 他们上车后,盛忠业拿了一条干净的毛巾递给白杉。 “擦擦身上的水吧。” “谢谢。”白杉接过来擦拭着自己的脸。 “对了,中午的时候,你说你家在m国。那为什么想要在滨市长住啊?你的父母愿意陪着你,一起生活在滨市吗?”biqubao.com 盛忠业以随意的口吻说道。 “我爸爸已经不在了,我妈妈她……她愿意让我在这边生活。她说我长大了,应该出远门开阔一下眼界。” “呵呵……”盛忠业听后微笑了一下。 “你笑什么?”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想要开阔眼界的话,那为什么不去外国呢?那里的人金头发蓝眼睛,还说着与滨市和m国不同的语言。 那样应该会学到更多!” “我不想去别的地方,我只想呆在这里。”白杉把毛巾放在汽车坐垫的中间。 “为什么啊?不可能仅仅只是为了开阔眼界吧?” “我若告诉了你,你会笑话我吗?”白杉抬头,通过汽车里的灯光,看向身边的盛忠业。 “不会。” “因为……因为我喜欢一个男人,我真的特别特别的喜欢他。在没有遇到他之前,我觉得只要是一个异性,我就很想要去靠近,并且相处。 甚至无知的觉得,只要对方愿意的话,我就可以嫁给他为妻。 直到遇到了他之后,我才意识到什么是男女之间真正的感情。 爱情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把自己嫁了的,而是得心悦对方。 就像……一会儿不见都会想他,一天不见就想去找他。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可以看到他,知道他都在做些什么……”白杉突然不在继续说下去,还无奈的长长的叹息一声。 “你叹什么气呀?你喜欢那个男人,这不是挺好的吗?” “是挺好呀,可是……他……他不喜欢我呀……”白杉哽咽的喃喃着。 “怎么可能呢?你这么可爱,他若不喜欢你,肯定是他眼光不行。” “他的眼光很好。”白杉反驳着盛忠业的话。“他不仅眼光好,他还长得很英俊,帅气。是我……是我自己配不上他。 我就是一个山野丫头,跟莽夫一样。 说话太直,没有情商。不会打扮,不会化妆,不会很多很多名门贵女会的东西……” 白杉说着这些,心里难受的自卑起来。 “……”盛忠业不知如何才能够安慰她,或许唯有沉默吧。 “我要是豪门家族的女儿,那就好了。我就可以成为天生的千金大小姐了。 悦悦虽然以前在芜城的苏家过得很不幸,可是她现在是时家的千金大小姐啊。有时候我甚至都在幻想,假如有一天我也成为了那种高贵的女子。 受着大家的羡慕与崇拜,那应该有多好呀。呵呵……”白杉说着说着,便苦涩的笑了起来。 “无论自己的身份是什么,只要自己不要把自己想成低人一等,那就是最好的。” 汽车此时停了下来,白杉通过车窗玻璃望向外面,只见他们已经到了沈家的酒店门口。 “嗯,盛二叔,你说得真好。”白杉跟着时曦悦和盛烯宸,一起称呼着盛忠业为二叔。“我到了,我先下去了。” 她打开汽车的门,盛忠业赶紧示意副驾驶位置上的人,让他下去给白杉支撑着雨伞。 “把雨伞拿着。”盛忠业叫着白杉。 “不用了,我皮糙肉厚的,别说是淋一场雨了,就是淋上两天两夜,那也没事儿的。”白杉拒绝。 “你应该记着,自己是一个女孩子。无论在什么人面前,你都应该显得娇弱一些,尤其是在你喜欢的男子面前,那样才更容易让人怜爱。” 盛忠业头头是道的告诉她。 “呵呵……想不到,你居然还知道这些呀?”她感觉跟这个老头聊了一下,心情好了不少。 “虽然我是一个男人,可毕竟我也年轻过呀。” “那好吧,这雨伞我就收下了。过几天若我再去盛家老宅,到时候再还给你。”白杉欣然接下那名佣人手中的雨伞。 当汽车启动的时候,白杉突然凑近车窗边,欣喜的对盛忠业说:“告诉你一件事吧。” “……”盛忠业静静的等候。 “其实我有记忆开始,我就没有见过我父亲。我母亲跟我说他已经死了,不过我很了解我母亲。她讲话的那种口吻,似乎是在说着气话。 说不定我的父亲他还活着呢,还有可能是天底下很有钱,很有钱的富翁哟。 那样一来,我就是名副其实的千金大小姐了,哈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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