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耶,你怎么会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一个男人把时宇喜高举起来。 “放开我……放我下来……” 男人忽略掉了时宇喜的挣扎,还把他抱放在了舞台上。 时宇临盯着喜哥愣站在那里,他正在唱的歌下意识的停了下来,连同手上敲的鼓也停了。 “怎么回事……”舞台下的人都显得很震惊。 时宇临反应得很快,他把架子上的话筒拿起来。迅速到时宇喜的身边去,向大家介绍:“让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双胞胎哥哥宇喜。 我们兄弟二人第一次以兄弟的身份出现在舞台上,希望大家能够像喜欢我一样的喜欢我哥哥宇喜。” “欢迎……” 面对大家的热情,时宇喜只是尴尬的笑了笑。 “我们继续刚才的歌曲,大家一起唱啊。”时宇临把时宇喜拉坐在舞台一侧的椅子上坐下来。 时宇喜趁着大家不注意,偷偷的从舞台上跑了下来。 “你们喜欢李致佑的歌吗?就是那个摇滚歌王李致佑的。” “喜欢!” “那接下来我们一起唱摇滚歌王李致佑的成名曲好不好?” “好!” 时宇喜独自一个人从酒吧里出来,对于这种热闹只会让他此时的心情变得更加沉重。 他突然又想爹地和妈咪了,他坐在酒吧的门口,双手支撑着自己的下巴,眼睛毫无焦距的望着远方。 妈咪他们这个时候在做什么?一定和爹地还有三个哥哥,一起陪着果果聊天吧? 又或者是他们陪着果果睡觉了。 他们现在有了果果,就再也不会记得他和临弟了。 以前他总是想早一点找到爹地,他们一家七口就可以幸福的在一起了。可是爹地找到了,却多了一个妹妹。 那个妹妹还不是他的亲妹妹,更重要的是,连同他都不在是妈咪的孩子了。 他和临弟是谁的孩子呀?是野孩子吗?因为妈咪的两个女儿没了,太姥爷为了不让妈咪难过,就特意在外面捡了两个双胞胎男孩儿回时家吗? 街道上经过的一辆白色的汽车,此时踩了一个急刹车。 车窗缓缓下降,驾驶室里的阿莫定盯看着坐在酒吧门口的小孩儿。 为了确定自己看到的小孩儿是时曦悦的儿子,他特意拍了一张照片。 “李少,睡了吗?哎……你先别骂我,看一下我给你发的微信再说话好不好?” 阿莫听李致佑那不耐烦的声音,便知道他已经睡觉了。刚听到他开口骂他,他赶紧打断他的话解说。 “给我发个定位过来,看着他别让他乱跑。” 李致佑得知照片上的人是时曦悦的儿子,他失去了睡意,穿上衣服立刻出门。 这时家的孩子还真是让人不省心,隔三差五的就乱跑。真不知道时曦悦是怎么看孩子的。 大约十分钟后,李致佑来到了酒吧的门口。 “人呢?”他询问在这里守着的阿莫。 “刚才已经进去了。” “进去了?这个小酒吧里面?”李致佑难以置信的看着酒吧的牌子。“你怎么能让一个孩子进去呢?” “我……”阿莫想要解释,可李致佑压根儿就没有给他机会,他都还没有说完,他就已经跑进了酒吧。“李少,等等我。” 阿莫紧跟着李致佑到酒吧里面,真不知道是他们跟时家有缘,还是跟时曦悦的孩子有缘。 无论在滨市还是m国,总能那么巧合的遇上。 酒吧里面的面积大概有两百平米左右,这样的规模对于李致佑来说自然是小酒吧。biqubao.com 刚到里面就被这嗨翻全场的惊爆音乐给感染了,再加上小孩子那童声的说唱,直接把李致佑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时曦悦那五个儿子长得很像,但舞台上的小家伙,他却能一眼就认出是时宇临。 只有时宇临才有这样的音乐才能,不过他却不明白,为何这么晚了,小家伙不呆在时家,却要在这里唱歌。 莫非……在这舞台之下还有时家的人? 李致佑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来,避免被人认出来,他还刻意将头上的鸭舌帽拉低,黑色的口罩把脸给捂严实了。 舞台下的时宇喜对着时宇临做着手势,示意他驻唱一个小时已经到时间了,他们现在应该拿钱离开这里了。 时宇临收到了哥哥的手势,一曲即终后,他恭敬的对热情的粉丝鞠躬感谢。 “谢谢大家的热情,因为时间的问题,下面有请酒吧长期签约歌手继续为大家献唱……” “不行,再来一曲……宇临继续……” 他们不想让时宇临此时结束,一再欢呼要求他再唱。 舞台旁边的老板对时宇临示意,他手中先拿了一百块钱,紧接着又拿了四张一百的。仿佛在告诉他,只要他继续唱下去,这五百块钱都是他的。 这么一点小钱,时宇临压根儿就瞧不上。若不是今天晚上被逼迫至此,他也不会来这个小酒吧谋生。 换作平时的话,他随便接一场商演那都是六位数呢。 时宇喜则让临弟赶紧下来,他们有一百块钱今天晚上就够了,没有必要再继续唱下去。 “下次吧。”时宇临从舞台上跑下去,来到老板的身边说:“我只要一百块就好,你赶紧给我吧,我得走了。” 时宇临一下台,整个酒吧就乱了。 老板为了自己的生意,岂能这么容易就放时宇临离开。 “要么你给我继续唱下去,要么你一分钱都别想要。”老板冷酷的威胁着他。 “原来你是黑心老板呀?”时宇喜跑到临弟的身边拉着他的手,把他护在自己的身后。“做人别太过分,得寸进尺对谁都不好。” “小东西,你敢说教我?干我们这一行的,若在社会上没有一点势力,你以为我能把酒吧开下去吗?” 老板说完后,用眼神示意身后的保镖,把他们给围绕起来。 “你在威胁我吗?我可不是被威胁长大的哟?你知道我表叔是谁吗?他可是时清墨!” 在m国黑白两道的人,几乎对时清墨这个名字都不会陌生。 “你表叔要是时清墨,那我就是时清墨本人。不唱就给我抓起来!”他命令着身后的保镖。 然而,老板的语音刚刚落下,他连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胸口就迎来了一脚,导致整个人都摔倒在了地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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