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后,她生的五个缩小版大佬瞒不住了_第312章 我真的喜欢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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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都拒绝得如此直白了,就算眼前的女人再装糊涂,她也应该明白他的意思了吧?
  但凡有一点要脸面的女人,听到一个男人这样的拒绝,那都没有脸再继续纠缠了。
  “那是不是你对我有感觉了,你就会喜欢我,然后娶我了呢?”白杉向沈浩瑾走过去问道。
  “不会有感……”觉的。
  白杉将他的身体推向后面的大树,疾步迈到他的跟前,双手霸道的捧着他的脸颊,继而凑上嘴唇,强势的吻上他的嘴唇。
  沈浩瑾有那么一秒钟发愣,只因他万万没有想到她会突然对他这样。
  当他反应过来时,他用力的推着她的身体。
  “这样呢?你是不是就有感觉了?”她依旧捧着他的脸,严肃的质问道。
  “你……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对一个男人做这样的事。没有感觉就是没有,并不是你……唔……”一吻就会有的。
  白杉不相信自己的魅力,还征服不了一个男人。
  她效仿着在山下市集书店里买的言情小说里面,属于男女主角所发生过的故事情节。
  书里面女主角说的对男主角的‘不喜欢’‘不爱了’,全部都是假话,一旦男主角亲吻女主角,或者再深入的发生点关系。女主角立刻就沦陷了。
  她相信这一招无论用在女人身上,还是男人的身上,效果都是一样的吧。
  “现在呢?”她深吻了一下沈浩瑾之后,再问。“嘻嘻……你的脸红了哟,说明你害羞了吧?”
  “你是不是疯了?”沈浩瑾反感白杉的举动,抬起手来用力的擦拭着自己的嘴唇。
  他这一生只吻过两个女人,第一个是自己的母亲,第二个就是几年前的时曦悦,虽然只是吻了她的脸颊,但那也是他的主动。
  包括他的妹妹沈婷瑄,他都没有亲过她的脸。
  此时此刻他却被一个女人强吻了,这一吻,等于是吻走了属于他的初吻。他保留了整整二十九年的吻啊!
  认识他的人都以为他是一个阳光温文儒雅的男人,可实际上他却是一个相当保守又固执的人。
  若对方不是自己真心所喜欢的,无论怎样他都不会来电,甚至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意。
  “我怎么可能疯了呢?我要是疯了,你不就更不会喜欢我了吗?我的智商可高了,我们俩以后生的孩子,绝对也是最聪明的天才。”白杉知道他生气,但她一点都不在乎,只要自己开心就好。
  “你还没有回答我呢,现在是不是有感觉了?如果还是没有,那我倒是不介意趁着这月圆之夜,直接跟你在这里洞房。全当是证实一下,我们俩结合后,生下来的孩子是不是像我说的一样聪明。”
  “无耻,一个女人怎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她绝对是他见过最无耻,最不知羞耻的女人。
  “哼,骂我?”白杉嘟着嘴唇,脸色突变。“没关系,我不生气。反正不管你说什么,你都是我白杉未来的老公,你一定会喜欢我,对我有感觉的。”
  “现在不可能,未来更不可能。”
  “书上可不是这样说的,你这男人是不是不行呀?软硬都不吃。”
  “你是被那些烧脑的言情小说给误导了吧?书上的男女都是相爱才会这样,而我跟你昨天才相识呢。
  你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刚刚认识,就和他做出这种无耻的举动,你不嫌臊得慌,我都替你恶心。”
  “我白杉想做的事,就没有做不到的。别用传统那些事来绑架我,我可不吃那一套。”语落之后,她直接把对面的沈浩瑾扛起来,将他带回之前那个地方。
  “喂……你放我下来……女人,你干什么……”沈浩瑾感觉自己快要被这个女人给折磨疯了。
  没一会儿,白杉就把他扛到了之前让他等她的地方。
  她把他扔坐在草地上,自己则拾着柴火,快速的把火给点燃。
  沈浩瑾坐起身来满脸都带头上气恼,跑了那么久都白跑了。这女人上辈子是大力士投胎的吗?居然这么大的力气。
  “我知道你不想再吃梨了,所以特意给你晚上开个荤。”白杉一边忙活,一边对沈浩瑾说着。
  她的手中拿着一只处理好的野兔,野兔串在了棍子上,放在火上面烤着。
  “你要是累了的话,就躺在草地上休息一会儿,等我把野兔烤好了之后再叫你。”她盘坐在地,悠闲的转悠着手中串着野兔的棍子。
  山里的生存之道,她和果果都很清楚。想要在这无头山上弄点野味来吃,自然是非常轻松的事。
  沈浩瑾身上做记号的棉花已经用光了,也不知道邢雾他们能否找到这里来。
  不过,这山上的路就像迷宫一样,即便他们能找到最后他放记号的地方,那也未必能够找到此地。
  野兔的香味渐渐的烤了出来,白杉把背包里随身带着的食用盐拿出来,熟练的洒在兔肉上面,然后用匕首把表面上已经熟了的肉割给沈浩瑾。
  “吃吧,可香了。”
  “……”他没有接受,坐在草地上的身子一动也不动。
  “那么傲骄干嘛?亏待什么,那也不能亏待了自己的肚子啊。你跟我呕气,吃亏的岂不是自己的肚子吗?
  吃吧!”她再次示意手中的肉。
  “……”沈浩瑾懒得再理会她,侧过身子躺在草地上,用背对着她。
  “不吃就不吃,我为了你专门去抓了只野兔,你还不领情。早知道就不去给你抓了,害得我的腿都受伤了呢。”
  白杉有点生气,把手里的肉塞到嘴巴里,自己大口大口的嚼着。
  “天底下怎么会有你这么冷酷又无情的男人呀?软硬都不吃。
  难道你的心是石头做的吗?我对你这么好,千方百计的讨好你,你居然没有一点点感动,你还骂我……
  是不是长得好看的男人,都是属于心高气傲的呀?
  我又长得不差,我也是一表人才呀。如果你娶了我,相当我们俩一定会成为天作之合的佳偶……
  小浩浩,我真的喜欢你,你能不能别对我那么无情呀……
  我以前不懂什么叫做一见钟情,现在深有体会……”
  白杉一边啃着野兔肉,一边自我喃喃着。
  她意识到身后的男人,对于她的话一个字都不回复,忍不住回头望着他。
  他倒是躺得自在,完全没把她当回事。傲骄的用背一直对着她,她就那么让他讨厌吗?
  “喂,你倒是吃一点呀,好歹尝一口,全当是领了我的情了嘛……”她又切了一块肉,还特意绕到他的跟前去。
  “……”沈浩瑾闭着双眼,双手环抱在胸前,像是已经睡着了一样。
  “你……”她气得语结。“真的睡着了?没良心的家伙……”她把肉再次塞到自己的嘴巴里,使劲的嚼着,就像在嚼着沈浩瑾的肉一样愤怒。
  “嘶啊……”沈浩瑾的脖子上突然刺痛了一下,他本能的伸手去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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