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后,她生的五个缩小版大佬瞒不住了_第204章 他的死活与我何干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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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灰色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从副驾驶位置上下来,继而恭敬的打开后排的车门。
  沈浩瑾从车中迈出,一身白色衬衫的他,显得格外干净。
  他抬头望向对面的小女人,精致的五官俊朗且又阳光。
  车中紧接着下车的人是沈婷瑄,相比沈浩瑾的稳定,那丫头就比较娇纵了。
  “曦悦,新闻里的事我们都知道了。盛烯宸他简直太过分了,他怎么能这样做呢?
  他明知道苏小芹那个贱人害了你,还差点害死了你的儿子,他却一味的帮着她。”沈婷瑄跑到时曦悦的身边愤愤不平的说着。“走,跟我们走。
  我们一起回沈公馆,有什么事都有我哥哥替你担着,再也不要回盛家去了。”
  “哎哎……你别激动嘛,事情可能并不是你们想像中的那样……”盛之末见沈婷瑄过激的举行,似乎要直接‘抢’人,惊得他直接把骑着的共享单车扔一边,然后上前去阻止。
  “盛家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滚开!别逼我对你动手。”沈婷瑄指着盛之末,一杆子打翻了一船的人。
  “什么叫盛家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呀?我可是地地道道的好人。
  是不是姓沈的都那么不讲理呀?一上来就想抢人……”
  “姓沈的怎么了?姓沈的碍着你,还是妨着你了……”
  盛之末与沈婷瑄就是对冤家,两人一见面就忍不住想要斗嘴。
  沈浩瑾走到时曦悦的跟前,温柔的问:“你还好吗?”
  他的意思相信她一定明白。
  “我挺好的。”时曦悦显得相当的平静,可能是因为盛烯宸帮了苏小芹太多。
  现在即使突然看到那个女人,从监狱里出来了,还让苏氏的公司比之前更好,她也没觉得有什么好意外的。
  男人若能靠得住,母猪都能爬上树。
  过去的六年里,她学会了一件事,那就是靠人不如靠己。
  “这么晚了,你打算带着孩子去哪里?”沈浩瑾轻声的开口,却又不给她回答的机会,紧接着说:“带着孩子跟我一起回沈家吧,无论发生何事,以后我都会在你的身边。”
  “妈咪,要不……我们先去沈家将就一晚?”时宇临拉了拉时曦悦的手臂说。
  让渣爹知道妈咪在滨市,并不是无依无靠。还有一个忠实的爱慕者,一直都在等待着她,渣爹才会意识到什么叫做危机感。
  时曦悦垂头盯了一眼时宇临,示意他不要乱说话。
  她欠沈浩瑾的实在是太多,既然已经打算跟他只单纯的做普通朋友了,又何必再给他‘希望’呢?
  她不会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利用像沈浩瑾这么好的男人的。
  “不用了,我已经订好了酒店。”
  要是让盛烯宸那个小肚鸡肠的男人,知道她带着儿子住进了沈家。他肯定又会发怒吃醋的登门了。
  “从宸居出来后,妈咪就没有用过手机,妈咪何时订的酒店?”时宇临故意大声的说出来。
  “……”时曦悦因儿子当作沈浩瑾的面说穿她,她显得一脸的窘迫。
  “叔叔就喜欢诚实的小孩儿。”沈浩瑾伸出手去,宠溺的揉了揉时宇临的小脑袋。
  他又盯着时曦悦说:“沈家又不是狼洞虎穴,你至于那么害怕吗?”
  他这是在激她。
  “妈咪,我们就去沈家吧,这么晚了实在不好找酒店,我的腿都走酸了。”时宇临再次说道。
  “不能去沈家。”盛之末听到时宇临的话,大声的嚷嚷起来。
  “曦悦要去哪里,关你什么事。你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沈婷瑄一直拦着盛之末,防止他有机会阻止时曦悦跟自己的哥哥走。
  “曦悦,哪怕我们俩现在只是普通朋友,也希望你不要拒绝我的好意。”沈浩瑾抬起手来,示意想要拉她的手,一起到自己的车边去。biqubao.com
  时曦悦看着他那只修长且又温实的大手,心突然开始有些从容了。
  可就在此时,一束刺目的远光灯,直接笼罩在了他们的身上。
  对面行驶过来一辆灰色的汽车,车速极快。
  几秒钟后,那辆汽车踩了个急刹车,安全的停在了离时曦悦将近一米的距离。
  赵忠瀚从车上急切的下来,他连车门都没来得及关上,就冲跑到了时曦悦的跟前。
  “少奶奶,快跟我回宸居,少爷他出事了。”
  “我大哥出什么事了?”盛之末绕过沈婷瑄的身体,跑过去问道。
  “哼,你说让我妈咪回,我妈咪就得乖乖听话的回吗?”时宇临拦在赵忠瀚的身边,防止妈咪跟着他走。
  “人命关天的事,少奶奶若再不回去,少爷就没救了。”赵忠瀚依旧担忧的说着。
  “他能有什么事?”时曦悦冷漠的质问。
  “我也不清楚,少爷刚回到宸居就像发疯了一样,不是乱砸东西,就是抱头痛苦的呜咽,他一直喊着头疼。
  我跟了少爷多年,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痛苦成这样。
  他的脸色失去了血色,双眼的眼球仿佛都快要突出来了,显得相当的可怕……”
  “曦悦,不要听他的话。”沈浩瑾不希望时曦悦的思想,会因为赵忠瀚的话而左右。
  他拉着时曦悦的手臂,继续说:“跟我走吧,我们一起回沈公馆。
  他一再伤害你,明知道苏小芹那样对待你和孩子,却还要把她救出来。
  他都从来没有为你考虑过,现在他是死还是活,又与你何干呢?”
  “少奶奶,跟我走吧。苏小芹的事不是你想像中的那样,先救了少爷,我再慢慢跟你解释好不好?”赵忠瀚拉着时曦悦另一只手臂,哪怕现在是绑也得把时曦悦绑回宸居,否则盛烯宸的生命绝对堪忧。
  时曦悦听了赵忠瀚的描述,她在心里算了算时间,今日好像是为盛烯宸取脑子里‘精针’的日子。
  若精针不能按时取出来,他一定会丧命的。
  “曦悦。”沈浩瑾是与她一起长大的,他又怎么会看不出来,此时此刻的她已开始在犹豫了。
  他的眼神在告诉她,让她别走,不要再回宸居去。希望她能够跟他走,一起去沈公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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