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佑,看什么呢?那么入神?” 一名穿着花格子衬衫的男人,好奇的问着他。 他是他的助理兼经纪人阿莫。 “没什么。”他收回视线淡漠的回复,而后往前面靠窗户的餐位走去。 “是不是有狗仔跟踪你?”阿莫坐在沙发上,回头看向李致佑还望着的方向。“我觉得还是应该派几名保镖保护你,这样就可以防止那些不良狗仔对你私生活的偷拍了。” 阿莫说话间把手中一份文件,推向对面的李致佑跟前。 “我今天才回滨市,行程保密工作做得那么好,一两天内肯定不会有狗仔知道的。”李致佑拿起那份文件查看。 那是一份剧本,阿莫刚为他接的一部戏,不过要不要拍摄,还得等他看完之后才能决定。 “那可不一定,狗仔之所以称之为狗仔,就因为他们的鼻像狗一样灵。一旦嗅到一丁点的味道,那就是甩不掉的狗屁膏药。” “这部戏我觉得不适合我,拒绝了吧。”李致佑大概看了一下剧本后,便把本子扔给了阿莫。 “不是吧?清朝皇子大男主,预计五十集。这可是国内流星小生都争相想接的一部戏。 因为你的流星与才能,直接都不需要试镜的。你确定不要接了吗?我可是费了一番功夫才拿到的本子。”阿莫觉得很是可惜。 “不接。”他端起咖啡杯品尝了一下,直接简短明了的回绝。 五十集的ip大剧至少也得拍一年半载,这次回滨市他可不是单纯的回来宣传新专辑的。 “你也别拒绝得那么快,本子你先留着回家慢慢看。反正还有一个多月才能够定下其他的角色,制片人那边我会先为你忽悠一下。”阿莫把剧本又推给了他。 “……”他没有再说话,目光静静的望着咖啡厅前面的那个舞台。 这是休闲与娱乐为一体的咖啡厅,上午在舞台上是有助唱歌手的。 他已经不太记得,自己刚刚出道时的模样了。 “行吧,我先走了,有事找我。”阿莫也不再继续唠叨惹他烦,识趣的起身离开。 舞台上咖啡厅的中年油腻老板,一直喋喋不休的说教着背着吉他的少年。少年因为什么事来晚了,再加上吉他一直调不好音,只能默默的被老板骂。 “我帮他弹唱一曲。” 一股清澈好似山间清泉的声音,回荡在空气中。 中年油腻老板看向对面戴着黑色口罩的男人,脸色显得有些不屑:“你以为自己摇滚歌王李致佑啊,还想帮人家解围。你能弹唱吗?” “能不能试了不就知道了吗?”李致佑大步迈上舞台,伸手向少年示意把他身上的吉他给他。 “那就给你一次机会,赶紧的。”老板焦躁的呵斥。 少年看着李致佑那只长得极好看的手,食指上还戴着枚银色的戒指,戒指上有一个小虎头,可爱又显霸气。 他迅速将目光转移到他的脸上,尽管他戴着黑色的口罩。可咖啡色的刘海之下,那双深邃又充满迷惑的电眼,还是让他一眼就认出了,他就是自己的偶像李致佑。 “嗯。”少年满脸兴奋,但没说太多,赶紧把吉他交给他。 门口一直望着咖啡厅里的时宇临,见刚才那个英俊帅气的叔叔,此时跑去了舞台。他便沿着旁边的屏风跑进去,随便找了一处沙发坐下,静静的观望着他。 那个叔叔长得好好看,他的眼睛与自己的好像哟。 最近哥哥们一直在对比各大医院精子库的dna,还会寻找一些与他们相似的男人,从中获取他们的毛发做实验对比。他是因为这个叔叔和自己长得像,所以才会跟踪他。 希望能够拿到他的头发,然后让哥哥做一下dna对比。反正他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只是死马当活马医,即使叔叔与他们没有关系也没事。 万一叔叔就是他们的爹地呢,那就是他立了一大功。 少年化身小迷弟乖乖的站在舞台下面,努力掩饰心中的激动。 李致佑坐在高凳上,右脚站地,左脚弯曲踩着高凳下的助梯。修长的手指拨动着琴弦,快速的调准音色。光是这坐姿与拿吉他的范,就足以令人痴迷。 即使他不弹奏,这完美的身材比例坐在那儿,便是一道极度亮丽的风景。 此时咖啡厅里已来了很多客人,来光顾的都是老客人,并且几乎都是年轻的学生和少年。只因他们知道这家咖啡厅与别的不同,上午每天都会有助唱歌手。 李致佑弹奏着一曲《星光》,这是他的成名曲。不过自从他出名后,就不会随意弹奏和演唱了。若想再听到就只能够去他的演唱会。 这吉他音乐一出,顿时就让咖啡厅里的气氛活跃了起来。舞台上穿着白色体恤的年轻男子,刹那间成为了焦点。 音乐前奏结束,伴随着空灵又磁性的歌声,一句句感动人的歌词进入人的耳朵,好听得要怀孕。 “他是李致佑吗?” “怎么那么像我的男神……” “这声音是我的欧巴呀。” “他到底是不是李致佑?他怎么会在这儿……” 众人的心情激动不已,跟着音乐的节奏挥着手,拍着掌声。 这把吉他有问题,其中有一根琴弦突然断裂。李致佑只能够通过自己的能力与弹吉他的技巧,拍着吉他的边鼓。可即使如此凡是专业人士,还是能够听得出来这其中的不足。 时宇临看着旁边那架电子琴,心里突然有些痒痒的。能够在这里遇到一个知己,简直就是一乐事。 他把小背包里的儿童卡通小口罩拿出来快速的戴上,从旁边的阶梯跑上舞台。继而坐在电子琴的椅子上,跟着那男人弹奏的音乐合奏。 虽然他是第一次听这首《星光》,但他有过耳不忘的本领,听一遍就会了。 突然融入进来的电子琴音乐,令李致佑本能的转动所坐着的高凳,望向为他‘解难’的人。 电子琴前坐着的可爱小男孩儿,戴着白色唐老鸭图案的鸭舌帽,帽檐特别有范的别往左侧。他那双胖乎乎的小手指,因这首《星光》音乐很摇滚又快速,弹奏的速度自然也很快。 矮小的身子跟着音乐的节奏而摇晃,整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中。 时宇临发现他正在看着他,便向他眨巴了一下左眼,那双眼睛放着电,小小年纪就能给人一种迷死人不偿命的诱惑。 不过,小男孩儿放电的表情,怎么与他那么相似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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