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面面相觑,都没说话,继续听魏金往下说。 “据我所知,去年番国来使,想与大北朝和谈,朝廷并没有给番国使臣的面子,将他赶了回去,并下了最后通谍。 番国不想向大北朝写降书递顺表,但又害怕我们发兵攻打,便想其他办法摆脱困境。 番国人清楚,如果此时番国选择与大北朝继续对抗,那番国只有亡国的命运。 所以他们想到在大北朝的边疆挑起事端,让大北朝无暇顾及。 这样一来,番国就得到了喘息的机会,趁机发展他们的国力。 这次楼掖和兰威两地势力发生叛乱,应该番国介入的结果,他们在两地散发传言,造成局势紧张,番国再借机介入。 一旦朝廷发兵平叛,番国的目的就达到了,他们帮助楼掖和兰威两地的势力与朝廷对抗。 这次霍将军在兰威遭袭,可以断定是番国人在幕后操纵,并指挥这次偷袭。 此次大军遭袭,损失惨重,但他们并不想赶尽杀绝,而是放幸存者一条生路,目的是让他们给朝廷报信,希望朝廷再派大军平叛。 在番国的操纵下,大北朝便陷入无休止的征战之中,即便最后平叛成功,朝廷也因耗资巨大,导到国力下降,番国也就达到了他们的目的。 借此机会,番国可以趁机发展,时间一久,他们便又有了与大北朝继续对抗的实力。” 魏金说完,堂下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魏金分析得很道理,这样一来,朝廷就陷入了非常尴尬的境地,再次出兵平叛就落入番国的圈套。 如果不出兵平叛,时间一久,让两地羽翼丰满,一旦形成气候,不排除他们有立国的可能。 皇帝沉默良久,终于开口。 “魏爱卿言之有理,可有应对之策?” “目前,对朝廷来说,继续出兵平叛就上了番国的圈套,如果不出兵,番国还会制造事端,逼着大北朝出兵。 微臣有一计策,可以打乱番国的计划,那就是出兵原西,在原西驻军,建立总兵,可化解当前危机。” 魏金话音刚落,文武大臣便议论纷纷,在原西驻军,可以与楼掖和兰威两地势力形成抗衡,一旦时机成熟,就可以消灭掉这两个势力。 皇帝点了点头,他觉得这个办法可行,便继续听魏金说下去。 “目前原西治理得非常好,虽然原西城有防御设施,但没有驻军,很容易被楼掖和兰威的势力盯上,有番国为他们出谋划策,不排队他们有将原西拿下的想法。 一旦原西落入楼掖和兰威势力之手,那朝廷就被动了。 如果朝廷在原西驻军,那情况就不一样了,这支大军就像钉子一样嵌在大漠之中,楼掖和兰威两地势力便不敢轻举妄动,番国也会无计可施。” 魏金之言,让皇帝和众大臣眼前一亮,此时番国应该制定了周密的计划,等待大北朝平叛大军再次来临。 如果朝廷按照魏金的计划,将打乱番国的部署,他们想利用楼掖和兰威两地的势力,抗衡大北朝的想法,将难以实现。 很快,朝廷根据魏金的思路,制定出一套出兵原西的驻军方案,事不宜迟,方案制定好后,皇帝立刻召见魏金。 魏金非常高兴,皇帝在御书房里召见自己,说明皇帝对自己非常信任,应该有重要事情让他去做。 果不所料,皇帝让他带兵两万,前往原西,并宣布圣旨。 原西知府金刚,被任命为原西总兵,官居四品,负责原西一切军务和政务。 这样一来,金刚仍然是原西知府,同时兼任原西总兵,官位由五品升为四品,这在大北朝还很少出现过。 魏金被封为五品参军,协助金刚处理原西军务,待平叛完成,局势稳定下来,魏金便赶回京城,接受朝廷重新任命。 这是何等殊荣,魏全年纪轻轻,就由七品小官直接升为五品参军,可谓是一步登天。 三天后,魏金带着皇帝的重托,率领两万大军,离开京城,前往原西。 在皇帝的眼里,魏金武艺高强,有胆有识,皇帝这次重用魏金,也是无奈之举,希望他能成就一番大业。 这天,朝廷接到庆安府的一个奏折,说是有一个叫刘桥村的村庄,村里许多人感染了伤寒,官府将这个村庄封锁起来,不允许人员进出。 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李雪郡主从这个村庄经过时,竟然感染上了伤寒,此事很快被四王爷知道了。 四王爷大吃一惊,赶忙了解情况,得知李雪伤寒已被治愈,顿时放下心来。 伤寒病的凶险,四王爷是知道的,他没想到李雪在途中竟被感染伤寒,可能与李雪体质下降,身体虚弱,抵抗力下降有关。 李雪在京城的那段时间,过得并不舒心,上次李雪轰走了媒婆,四王爷一怒之下,狠狠的训斥了李雪,想起这件事,四王爷非常内疚。 四王爷坐不住了,他来皇宫,告诉皇帝,自己想去水仙村,看看李雪。 见王四爷要去水仙村,皇帝点头应允,并让四王爷带上一棵八百年的人参,让李雪服用,补补身子。 一切准备就绪,四王爷带着几个随从,离开了京城,前往水仙村。 在水仙村,李广正陪着李雪在湖边的栈道上散步。 湖面上,已经有尖尖的嫩荷钻出了水面,再过几个月,湖面上将长满了荷叶,开满了荷花,到时候这里将非常美丽。 此时气温已经上来了,但湖水的温度并不高,锦鲤怕冷,大部分锦鲤还藏在深水区,有时候可以看见几只锦鲤游出水面,很快又潜了下去。 就在这时,李雪发现距离岸边不远的水面上,有几株非常好的水产植物,她从来没有见这种植物,便开口问道。 “李广,你看这是什么,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李广看了一眼,便开口道:“这种水生植物叫菱角,小河沟里到处都是,没想到湖里也开始生长这种植物。” “原来这就是菱角,在京城里我吃过,脆生生的,非常好吃,可惜菱角非常小,比我的手指头还要小。”李雪开口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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