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古代,我成了穷酸秀才_第442章 赵小山结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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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王爷看着李雪,叹了一口气,开口道:m.biqubao.com
  “雪儿,自去年年底,你回到京城,过得并不快乐,那你就去水仙村吧,过一段时间,本王也去一趟水仙村,去那里看看。”
  “那就这么说定了,雪儿在水仙村等着父王。”
  李雪说完,便上了马车,侍卫们驾着马车,离开了王爷府。
  看着一前一后离去的马车,四王爷又叹了一口气。
  一出京城,李雪便活跃起来,很快将这几日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
  这段时间,赵贤正为赵小山和刘璇的婚事而忙碌。
  两人的婚事本来在过年之后举行,可这场大雪,打乱了所有的计划,两人的婚礼也被推迟到现在才举行。
  赵贤将老房子的一个房间进行了装修,作为二人的洞房。
  考虑两人以后将在庆安府生活,赵贤就没有在水仙村为他们盖房子的打算。
  此时刘璇已经回到自己的家里,结婚当天,赵贤将安排人去刘璇家迎接新娘,用花轿将她接回水仙村,与赵小山完婚。
  婚礼的酒席已经安排好了,只等大喜的日子到来。
  为了将婚礼办得更热闹一些,赵贤让作坊制作一些喜糖,到时候让村里人都能吃到喜糖。
  结婚当天,村里非常热闹,人们听说新娘子非常漂亮,都夸赵小山有福气,更想目睹一下新娘子的风采。
  今天要赵小三最兴奋了,所有的人都为他在忙碌,一大早赵小山就穿上了新郎服,身上几个口袋装满了喜糖,见人就发。
  这样一来,他所到之处,身后都跟着一帮小屁孩。
  在人们期盼中,新娘子的花轿进村了,村民们全部涌向村口,想在第一时间里看到新娘子。
  迎亲人见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将道路堵得严严实实,他们也不担心,事前就想到了解决的办法。
  见花轿已经抬了过来,迎亲人立即将身上携带的喜糖撒向四周。
  村里人没有任何犹豫,立即冲向四周,去争抢洒落一地喜糖。
  迎亲的见这么多人去抢喜糖,也来了兴趣,将几个口袋里携带喜糖奋力抛洒,好像不要钱似的。
  地上到处都是糖果,人们激情高涨,疯狂扑过去抢,哪还有心思去看新娘子。
  很快村口让出一条道,花轿顺利进村。
  刘璇被迎进赵家,便开始了传统婚礼的四个流程,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最后一步是送入洞房。
  新娘子被送入洞房之后,婚宴便开始了,此时亲朋好友开始入场,等所有人到齐之后,便可以开怀畅饮。
  就在赵贤忙着照顾客人时,有人来报,李雪郡主驾到。
  赵贤没有想到李雪郡主竟然在这个时候来了,此时婚宴刚刚开始,客人还没有到齐,李雪来的正是时候。
  赵贤拉上李广,出门迎接。
  李雪正从马车上下来,她刚刚进村时,发现村里非常热闹,便知道是村里的那个大户人家在举办婚礼,因为这个排场可不小。
  当马车来到赵贤的家门口,才知道是赵贤家在举办婚礼,他家到底是谁要结婚,难不成是赵贤讨了个二房。
  正在纳闷之时,赵贤和李广迎了出来,见到赵贤的打扮,便知道赵贤不是新郎官,李雪似乎松了一口气。
  “见过郡主,今天是三弟赵小山大喜的日子,婚宴刚刚开始,郡主来得正巧,赶快进屋落座。”
  “姐,没想到你也来了,真是太巧了,快进屋吧。”李广开口道。
  “看到本郡主今天确实来巧了,撞上了这样大的喜事,不知道与赵小山结婚的新娘是谁。”
  “新娘是他的表妹刘璇。”
  李雪听说过赵贤有个表妹叫刘璇,但没有见过,听说她长得非常漂亮,才貌双全。
  “恭喜赵小三和刘璇喜结良缘。”李雪开口祝贺。
  赵小山和刘璇举办婚礼,自己正好赶上,那必须是要随礼的,李雪考虑了一下,便到马车旁边,从马车上拿出一个小盒子。
  这个小盒子非常精致,里面装着一副玉手镯,李雪准备将这副手镯送给刘璇,作为新婚礼物。
  这是一副非常珍贵的手镯,是用极品玉石打造,非常珍贵,没有几百两银子是买不下来的。
  李雪拿着手镯,来到赵贤的跟前,开口道:
  “此次来水仙村,根本没有想到今天是赵小山和刘璇的大喜的日子,没有带什么礼物了,这是一副手镯,就送给刘璇妹妹吧。”
  赵贤知道,李雪随身带的物件都极其珍贵的,这副手镯,绝对不是普通的手镯,可自己又不能不收。
  赵贤没有办法,只得将手镯接了过来,开口道:
  “那我替赵小山和刘璇谢过郡主。”
  此时客人来得差不多了,可以开席了。
  李雪随着赵雪和李广进入屋内,今天来参加婚宴的大部分都是村里人,村民都认识李雪郡主,纷纷过来问候。
  李雪非常兴奋,她已经将自己视为水仙村的一员,一时忘了烦恼,融入了这种浓浓乡土气息之中。
  由于参加婚宴的人太多,一次根本接待不了这么多客人,村民只得分批吃席。
  第一批吃酒席的人都是一些重要人物和亲戚,他们受到的礼遇是最高的。
  这批人在酒足饭饱离开后,下一批吃席的人便很快上场,与此反复,这就是农村里的流水席。
  这种流水席可把大厨累坏了,他们没完没了烧制饭菜,从早忙到晚,忙个不停,打发走一批又一批的客人。
  就这样,一直吃到黄昏,才打发走所有的客人。
  李雪是在第一批酒席上场的,那时正好是吃午饭时间,吃完酒席后,便去了客栈。
  当初赵贤在装修这个客栈时,就为李雪装饰了一套客房,这套客房不接待任何客人,当初李辉来水仙村,这套客房都没有拿出来。
  即使李雪一年之中也住不了几次客房,赵贤都让人每天对客户进行打扫整理,
  李雪每次走进客房,这里都是一尘不染。
  这间客房给她一种家的感觉,十多天来,李雪风尘仆仆,马不停蹄,非常辛苦,这会儿要好好休息一下。
  这一觉,李雪睡得昏昏沉沉,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才被侍卫叫醒。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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