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林的脸色立即严峻起来,过了半晌,才缓缓开口。 “在番国的北部,有两个国家,分别是罗国和金国,这两个国家与大北朝疆土并不接壤。 由于两国地处极寒,生存环境恶劣,这两个国家与番国一样,对大北朝的疆土早就垂涎三尺了。 朝廷得到消息,这三个国家有意联合出兵,入侵大北朝。 尤其是罗国和金国,他们厉兵秣马多年,更是举国之力,这次入侵,是志在必得。 这次在水仙村建立地方军,也是从战略上考量,由于朝廷兵力有限,这次我们主要采取招募的形式,招兵买马,进行组建。 估计今后几年,大北朝都不会太平,小皇子必须趁机发展自己的势力,要有自己的军队。 郡主对我说过,朝廷的那些军队,是无法与三国联军相抗衡。 朝廷里有一些保守派,他们为了自己的官位和荣华富贵,主张朝廷议和。 这实际上就是投降,一旦议和,就必须答应他们的条件,也就是大北朝向他国年年进贡,岁岁来朝。 这样一来,大北朝的子民将会受尽屈辱,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愿意见到的。 现在郡主和姚大人将希望寄托在小皇子身上,再有赵少府这样的奇人相助,大北朝不一定会败。” “姚将军,你说的话我都记下了,我知道怎么做了。”李广开口道。 就在这时,孟瑶瑶带着两个随从回来了。 这几天,工坊里十分忙碌,孟瑶瑶每天都要过去帮忙。 见孟瑶瑶回来,李广便向她介绍起来。 “瑶瑶,这里京城来的姚将军,将在水仙村组建地方军。” “见过姚将军。”孟瑶瑶热情的上前问候。 姚林打量了一下孟瑶瑶,不愧为南衣族的少主,英姿飒爽,身段极佳。 “原来是少主,在下有礼了,当初少主夜擒纳士白,在京城已广为流传,今日终于得见。” 姚林的夸奖,让孟瑶瑶有点不好意思。 “姚将军过奖了,我哪有那么神。” 孟瑶瑶说完,便去准备晚饭。 李广见时间还早,便开口道: “姚将军,我们现在过去看看,建设军营,我们不能只局限于三千人的规模。 考虑将来要对付外敌,至少要驻扎数万人的军队。” “我也是这个意思,目前我们至少要建设一个能容纳三万人的军营,以后我们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军营进行扩建。” 两人很快来到荒滩,再次对这里的地形进行勘察,目前可以在广场旁边建设军营,利用这个广场进行练兵。 如果将来扩大军营,可以向山脚方向发展,那里的地势平缓,可以一直延伸到大山深处,就是驻扎数十万的兵马,都没有问题。 他们来到后山高处,方圆几十里尽收眼底,如果在这个上面修建一个暗哨,将起到非常好的预警作用。 直到天黑的时候,两人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第二天,姚林带着陆御史对建设军营的所在地又察看了一番,陆御史认可了姚林的建议,军营建设工作正式开始。 建设军营,并不复杂,组织军队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招募当兵人员,由于朝廷兵力不足,调兵过来,是不现实的,唯有招兵买马。 此时正值腊月,水仙村的人气非常旺,李广与姚林一商量,直接在村里招兵买马。 很快两个月过去,今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 此时春耕已经开始,田野里到处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在众人的努力下,军营已经建好,三千名新兵已招募完毕。 在军营前面的广场上,新兵正在进行操练,赵贤和李广站在操练场旁边,心潮澎湃。 赵贤走到李广的身边,开口道: “这支军队是在郡主和姚大人极力的主张下建立起来的,目前大北朝的形势不容乐观,也许不久的将来,这支军队将起到保家卫国的重大作用。 这是支新兵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训练,才能形成战斗力,你是鬼谷子的真传弟子,以后这支队伍的实力将不可估计。 这是你的第一支队伍,以后会有千军万马,哥是你的强有力的后盾,放心大胆做你该事情。” 赵贤的话,让李广热血沸腾,他看着赵贤,认真的点头。 “赵哥,我会努力的,有你的支持,我们不会亡国。” 接下来的几个月,一切似乎很平静,李广和姚林一直都在认真的操练兵马。 这些士兵,都来自于穷苦人家的孩子,他们吃苦耐劳,训练时格外用功。 为了提升训练效果,提升实战能力,赵诚和陈大牛经常过来帮助训练,有时小黑也过来凑热闹,与士卒们练习摔跤。 由李广还有大量的田地需要耕种,这支三千人的队伍,农忙时帮助干农活,农闲时进行练兵,真正做到了干活训练两不误。 春去秋来,转眼又到了红薯收获季度,这次红薯种植面积达三千多亩,加上周边庄稼人种植的红薯,整个红薯种植面积已达到数万亩。 有了这么多红薯,就可以向全国推广了。 就李广准备收获红薯时,姚大人和李雪同时来到了水仙村,这让李广喜出望外。 这里李雪事隔一年之后,再次来到水仙村。 李雪变化不大,只是瘦了一些。 一行人来的时候,已近黄昏,赵贤吩咐大厨,杀鸡宰羊,给他们接风洗尘。 饭后,赵贤和李广想与他们好好聊聊,可是二人显得非常疲倦,赵贤便让人将他们送到客栈休息。 经过一夜的休息,姚大人和李雪的状态好多了,他们将赵贤和李广召集到一起,商谈一些重要的事情。 这次李雪是陪同姚大人来的,姚大人来水仙村的主要任务,就是推广红薯。 “赵少府,今年的红署能收获多少。” 赵贤大致计算了一下,开口道: “目前李广种植红薯有三千多亩,加上周边几个村种植的,总面积超过两万亩,保守计算一下,总收成不少于七八千万斤。 如果将这些红薯集中起来,作为母本,基本上可以在我朝大部分地区推广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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