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古代,我成了穷酸秀才_第306章 神奇的食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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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午,姚大人来到农庄。
  原本堆在院子中间的红薯不见,那些红薯大部分被当作种苗卖掉了。
  有一部红薯存放在新建的地窖中,这些红薯要保存好,作为明年的种苗。
  还剩一些红薯放在几个房间里,为店铺提供货源。
  虽然农庄里有大量的红薯,还是不轻易去食用,希望这些红薯能更多的作为种苗。
  在石桌子旁边,孟瑶瑶在认真的煮茶,李广则是在烤红薯。
  这个时候,红薯和红茶的香味已飘荡在院子里了。
  此时的天气非常凉爽,李广在石凳上放了一个蒲团,让大人坐下。
  孟瑶瑶端上茶水,放在姚大人面前。
  “姚大人请喝茶,李广在农庄四周种了不少的茶树,我用这些茶叶制作出红茶,发现煮出来的红茶的味道更加纯正。”
  姚大人端起茶盏,品了一口,茶香浓郁,有丝丝的甜味。
  这时,李广将烤好的红薯端了过来,放在石桌上。
  “姚大人,刚烤出的红薯是最好吃的,您品尝一下,别烫着。”
  此时的姚大人有一种在家感觉,这是一种久违的感受,他感觉眼前的李广就是曾经的姚剑。
  姚剑非常孝顺,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给他沏一壶茶,放在他的面前,还叮嘱他一声:别烫着。
  李广拿着一根烤红薯,将皮扒掉,递给姚大人。
  姚大人接过烤红薯,开始品尝起来。
  一点没错,烤红薯味道确实不错,比蒸熟的红薯好吃。
  小黑蹲在烤炉旁边,流着口水,看来它也喜欢吃烤红薯。
  姚大人看着院子里的一熊一狐,开口道:
  “它们就是小黑和雨红吧,我听郡主说过,它们俩太神了。”姚大人开口道。
  “对,它们从小就生活在农庄里,早已是农庄的一员了,农庄几次遭遇危险,都是它们化解的,它们是农庄的保护神。”
  姚大人一边吃着烤红薯,一边喝着红茶,很快就吃饱了。
  见姚大人确实吃饱了,小黑也眼巴巴的看了半天,李广便将剩下烤红薯全部给小黑,自己没舍得吃一个。
  雨红对红薯不感兴趣,它对肉食情有独钟。
  接下来,李广带着姚大人去了几个房间,察看里面的红薯。
  几个房间里堆满了红薯,姚大人见状,异常兴奋。
  如果将红薯种植推广开来,家家户户都有成堆的红薯,何惧饥荒。
  接着李广将地窖打开,让姚大人查看存放里面的红薯和土豆。
  姚大人当了这么多年的大司农,还是第一次见识用地窖存放粮食。m.biqubao.com
  “都知道地窖是用来储存粮食的,可大北朝建国一百多年来,粮食就一直短缺,即使有地窖,也派不上用场。
  可你做到了,你是我朝第一个用地窖来存粮的人,是大北朝的希望。”姚大人激动的说。
  “姚大人放心吧,要不了几年,大北朝的庄稼人,家家都会用地窖来存粮。”
  接下来,李广带着姚大人离开了农庄,开始察看地里庄稼种植情况。
  “目前我种植的土地比较多,面积大的土地有三块,其中较小的那块地面积有三百亩,是用荒地开垦出来的,已全部种上了蔬菜。
  这些蔬菜收获后,将全部用来制作泡菜,供应市场。
  还有两块地分别是八百亩和三千亩,其中三千亩良田是朝廷赏赐的,准备全部用来种冬小麦。
  等到小麦收获后,正好赶上种植土豆和红薯季节。
  这样种植,就不误农时,也能让土地有更大的产出。”
  姚大人点了点头,开口道:
  “三千八百亩土地,全部种上冬小麦,那收成将超过一百多万斤,这么多小麦怎么处理。”
  “这些小麦,将会派上大用场,荒滩那边有许多工坊,有些是用来加工食品的,这么多小麦,能够用上一段时间。”
  “一百多万斤小麦,只能用上一段时间,这个用量也太大了,不知道小麦能加工成哪些食品。”
  “加工出来的食品种类繁多,在市场上供不应求。
  这些生产出来的食品,全部送往村里二期市场,那里开立了许多食品批发店铺,生意火爆。
  工坊里生产出来的商品,基本撑起了二期市场的半边天,也让村里的二期市场彻底火了起来。”
  “赵少府真是奇才,竟然用小麦加工成这么多食品,有机会一定要品尝一下。”
  “那是当然,赵哥还研制出一种食品叫压缩饼干,只要吃上一块,就能饱腹一天,这种食品非常神奇。
  前方的将士,如果能带上这种饼干,就不怕断粮,打胜仗的几率便大大增加。”
  李广的话,让姚大人吃惊不已。
  “真有这种神奇的食品,你快带我去看看。”
  很快,李广带着姚大人来到荒滩,这里是成片的建筑群。
  中间是一个山庄,左边是连片的工坊和作坊,右边是一个巨大的广场,目测面积有两三百亩,正在建设之中。
  见此情景,姚大人震惊不已,此处地势特别,背靠连绵的群山,前面一马平川,从军事上来说,这是一个战略要地。
  作为朝廷的大司农,姚大人的足迹踏遍大北朝的山山水水,让没有想到的是,水仙村竟然还有这样一块风水宝地。
  见姚大人吃惊不已,李广开口道:
  “上半年,朝廷赏赐给赵哥三千亩良田,这是这片土地,这块土地与群山之间,有一千多亩的荒滩,被赵哥买下了。
  一开始,赵哥在这里建了一个山庄,想让我和孟瑶瑶住在这里。
  可我不想离开农庄,赵哥就将这个山庄给赵小圣和陈潇潇作为婚房。
  这些连片的工坊和作坊是赵哥发展的十多个产业,目前已全部开工,产销两旺,有一千多个帮工。
  这十多个产业支撑了村里二期工程的火爆,水仙村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商品集散地。
  右边是一个巨型广场,目前正在建设,以后村里和家里一些重要的事情,都可以在这里举行。”
  看到这个广场,姚大人兴奋不已,这个广场可同时操练上万人的兵马。
  李雪曾经让自己帮助李广,发展自己的势力,看到眼前的情景,他似乎有了想法。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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