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大人走到田埂边,将田地里每个人都打量了一遍,并没有发现李广。 他抬头看了一下四周,农庄就在旁边。 李雪说过,农庄旁边有一块三百亩的荒地,是李广开垦出来的,她去年还在这里干过农活,帮李广种过蔬菜。 李广应该在农庄里吃饭,如果此时去农庄,见到李广,自己不一定能控制住情感,让其他人看见就不好了。 想到这里,姚大人准备对这里的土壤先作些研究,这也是自己来这里一个重要的目的。 这块地既然是刚开垦出来的荒地,就看看地里的土质怎么样,这样的土质在这个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 他将肩上的背篓放下,用小铲子取了一些土壤,抓在手心里,开始察看起来。 荒地里的土壤在正常情况下是非常贫瘠的,一开始并不适合种植农作物,必须经过长期的改良。 可是这里的土壤明显经过改良,似乎是多年的熟土,看来李广对这块土地是花了不少的功夫。 李广博学多才,有治国安邦的才能,可是却躲在这个旮旯里来种地。 姚大人看着眼前这块土地,思绪万千。 这里从农庄里走三个女子,她们每个人手中都提着竹篮子,向这边走来。 几人走到蔬菜地里,干活的人立即放下手中的活,围了过来,原来她们是来送饭的。 “少主,中午吃什么?”有人问道。 “少主。” 姚大人不由得一愣,李雪向他提过,几个月前,她带李广南下,意外被南衣族族长的女儿看中,二人已结为夫妻。 难道前面这个女子就是南衣族少主,当初抓获纳士白时,她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馒头、包子和红薯,还有泡菜,快趁热吃。” “还有红薯,太好了,都说红薯好吃,可是没有吃过,这下要好好品尝一下。” 姚大人在旁边听着,觉得不可思议,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知道农民非常辛苦,干的是最苦活,吃的是最差食物。 可在这里干活的人,竟然能吃到包子和馒头,至于红薯,他也刚刚听说过,别说尝了。 见干活的人聚在一起,吃起了午餐,姚大人感觉肚子有点饿了,他在田埂上坐了下来。 他将腰间的鞑袋打开,拿出了干粮和水。 所谓干粮,就是几块烙饼,是出门在外必备的食物。 姚刘大人一边嚼着烙饼,一边喝着水,吃得津津有味。 姚大人啃干粮动作,被孟瑶瑶看见了,她不明白怎么有一个老农坐在田埂边吃干粮,他为什么不回家吃午饭呢。 变凉了的烙饼非常硬,吃起来很费劲,只有不停的嚼,不停的喝水,才能下咽,这么大年纪了,光吃烙饼怎么行? 孟瑶瑶又拿了几个馒头包子,还拿了一个红薯,放进碗里,然后整了点泡菜,向姚大人走过去。 姚大人正在专心致志的吃烙饼,并没有注意到孟瑶瑶要向他走来。 直到孟瑶瑶来到跟前,姚大人才发现,见她手中端着一个碗,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大爷,吃点这些吧,还是热乎的。”孟瑶瑶说完将碗递了去。 姚大姚站起身来,本来还想拒绝,可见到碗里的红薯时,立即兴奋起来。 “谢谢姑娘。”姚大人将碗接了过来。 此时,姚大人是第一次与红薯近距离接触的,由于红薯太大,被切成数块蒸熟,一种特有的香味进入他的鼻孔。 “这是不是红薯。”姚大人开口问。 “对,这就是红薯,大爷应该没有吃过,味道不错,大爷尝尝看。” 姚大人放下吃了一半的烙饼,抓起一块红薯,尝了起来。 红薯里淀粉含量丰富,香甜可口,是一种非常不错的农作物品种。 孟瑶瑶见姚大人吃薯时非常兴奋,便开口道: “大爷喜欢吃红薯,可以买一些种苗回去种植,红薯的产量非常高,种上一亩地,就能保证一家人一年的口粮。” “谢谢姑娘,我是外乡人,前段时间买了一些红薯种苗,不知道如何种植,听说这里有一位公子会种红薯,特过来讨教。” 姚大人没想到自己怎么就编出来这样一个理由,来忽悠孟瑶瑶,一时还感到过意不去。 “大爷说的是我家相公吧,今年他种了一千亩地的红薯,喜获丰收,明年将大面积推广。 相公说了,大北朝了有红薯,将不再有饥荒。” 孟瑶瑶的话让姚大人一阵感动,他看向孟瑶瑶,开口道: “你家相公在那里,我能见见他吗。” “他不在这边,吃过午饭后,去了湖边的那块地,那里有不少的地,刚收获过红薯。 他想在那块地里种上冬小麦,现在去那边察看,准备整地。”孟瑶瑶开口道。 “我想见见你家相公,讨教一些种植技术,怎么去那里。”姚大人急切的问道。 “大爷先去农庄那边,就会看见有一条通往北边的路。 大爷沿着这条路,往北边走,就能看见一个湖,那块地就在湖边,你就能看见我家相公。” “谢谢姑娘,我现在就过去找他。”姚大人说完,就将碗递给孟瑶瑶,转身就走。 “大爷,包子和馒头您还没有吃,吃完再过去吧。”孟瑶瑶开口道。 “不用了,我已经吃饱了。”姚大人一边回答,一边急速离去。 在红薯地里,当初村民为了在地里挖红薯,将这块地刨了多少遍,整片土地已被弄得面目全非。 这样也有好处,地里的土壤被整得松软,对种植冬小麦有利,不过对这块地要重新整理一番,才能种冬小麦。biqubao.com 李广拿着一把铁锹,在地头埂挖出一道道浅沟,回头再请人根据这些浅沟,整地就行了。 李广在低头认真的干活,丝毫没有注意到姚大人向他慢慢走近。 姚大人站在李广的侧面,看着李广,心潮澎湃。 此时距离李广逃亡,已经过去了两年多。 两年前,李广还是个文弱少年,如今已变成了一个壮实的小伙子。 经历了这么长时间,李广吃尽了苦头,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小皇子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317/72985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