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领完了小吃,接下来就是几位先生了。 见到几个漂亮的女孩,几位老先生顿时心情大悦,阮芳走过去,给几位老先生介绍起来。 时光过得很快,快到晌午时,几个老先生清点了一下人数,然后带着他们回到了学堂。 回到学堂后,先生开始给孩子们布置作业,让他们将今天游玩的经历和感想写出来。 几位老先生自己也没有闲着,他们将上午的创作全部整理出来,配上一篇游记,准备出一部诗集。 几个老先生,名气都不小,房东流和伍浩都是教育界的名士,他们诗集一旦发表,肯定会引起轰动,到时候水仙村想不出名都难。 没几天,他们撰写的诗集便发表了,一时间引起了文人的关注,纷纷购买,相互传阅。 几个老先生,文学功底深厚,尤其是赵贤的那首诗,文学修养已超过几位老先生,这极大的引起了众文人的好奇。 赵贤随口念出来的优美诗句,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大北朝竟有这么一个博学多才的诗人。 很快文人们了解到了这首的作者,他是一个秀才,一年前,被朝廷册封为九品录事。 几个月后连升三级,现为六品少府,这是一个励志人物,为众多学子作出了榜样,增强了众学子寒窗苦读的信心。 不用先生们过多的宣传,单凭这首诗的意境,就知道这个景点美不胜收。 渐渐的,来这里游玩的人多了起来,到后来竟有许多学子结伴而来,除了赏荷,他们希望结识这个博学多才的六品少府。 游玩的人一多,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状况,为了保护湖边的基础设施,赵贤在湖边立了一些告示牌。 他想以此来告知游客,对这里的一切要爱护珍惜。 为了让来这里的游客有更好的体验,这里出售的小吃不再限于凉粉和凉茶,其他的一些风味小吃在这里也能品尝到。 赵贤建设这个景点的初衷,并不是为了赚钱,而为村里的二期工程造势,提高水仙村的知名度,增加村里市场的人气。 这段时间,李广非常辛苦,经过多天的忙碌,三百多亩冬小麦终于收割完毕,晒干入库。 李广计算了一下,这些小麦差不多有十万多斤,这在当时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收成。 李广征求赵贤的意见,如何处理这些冬小麦,赵贤考虑了一下开口道: “工坊建成后,将有一些粮食深加工的产业,这些小麦将派上用场。” 李广点了点头,这段时间,红薯已进入生长旺季,为了提高红薯的产量,李广加大了对红薯的管理。 这次红薯种植的面积可不小,有一千多亩,由于红薯的产量很高,这么多红薯一旦收获,数量绝对不少。 看着这一大片红薯,李广再也忍不住了,他拔起一棵红薯,将土刨开,看看有没有长出红薯。 很快他刨出五六个小红薯,已经有萝卜那么大了,更多的小红薯才刚刚成形,这让李广心疼不已。 都怪自己手贱,此时去刨红薯,这不是糟蹋粮食吗。 当看到手中几个红薯时,又立即兴奋起来。 李广回到农庄,陈潇潇和孟瑶瑶正在灶房里忙碌。 此时饭菜已经做好,两人正将做好的饭菜端上餐桌,见李广手中拿着几个红红的东西,上面还沾满着泥土。 “这是什么东西,上面怎么还有泥土。” 孟瑶瑶盯着李广手中的红薯,感到非常好奇,便开口问道。 “这是红薯,刚从红薯地里刨出来的,可惜个头太小,还没有长大,现在将它们挖出来,还是不时候。 此时红薯正快速生长,过一段时间长得会更大,不知道刚从土里刨出的红薯味道怎么样。 之前赵哥将红薯从南洋买回来作为种苗,没舍得吃,现在可以品尝红薯的味道了。” 李广说完,将红薯递给孟瑶瑶。 孟瑶瑶接过红薯,便拿去清洗,洗净的红薯颜色鲜红,非常好看。 “红薯怎么吃,要煮熟吗?” “赵哥说了,生吃或熟吃都行,那就生吃试试看吧。” 两个女孩非常好奇,她们将红薯放进嘴里,咬了一口。 红薯脆生生的,甜甜的,很有嚼劲,她们已成为大北朝第一个吃红薯的人。 “很好吃,很甜,感觉比水果还好吃,李广,你也尝尝看。”陈潇潇开口道。 李广看了看还剩下了三个红薯,他还真有点舍不得吃,只是咽了一下口水,开口道: “我还是先吃饭吧,等会儿再品尝。” 红薯生吃,感觉还是不错的,两人吃得津津有味。 “红薯生的都这么好吃,不知煮熟了味道怎么样,要不晚上我们将红薯煮了吃,潇潇姐,你会煮红薯吗。”孟瑶瑶开口问道。 “我也不会煮,晚上准备吃馒头,就将红薯与馒头放在一起,将它蒸熟,你看怎么样。” “行,那就这么办,将红薯蒸熟了吃,味道一定不错。”孟瑶瑶开口道。 这天上午,村里热闹非凡,在一阵密集的鞭炮声响过之后,村民们终于拿到了店铺的钥匙,开始拥向自己的店铺。 虽然客栈还在建设之中,但不影响这些店铺的交付使用。 店铺到手后,人们便开始进行规划,要么自己开店,要么做将店铺租出去,收取租金, 如果自己开店,就在考虑对店铺进行装修。 赵贤在里正的陪同下,对二期工程的店铺的交付情况,进行察看。 拿到店铺的人兴高采烈,有的已在规划开店,具体经营什么,他们心里应该都有一本账。 见此情景,赵贤感到有一股压力,自己肩上的担子还很沉重,村民对此并不知晓。 自己新规划的十多个产业必须尽快投产,将产品生产出来,出现产销两旺的局面后,才能带动市场上的店铺,只有这些店铺都有生意做,二期工程才能火起来。 如果村里没有足够多的产业作为支撑,就难以聚集人气,即使这些店铺都开起来,生意也不会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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