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贤的话让纳士白有点失望,为了让纳士白还心存幻想,赵贤便开口道: “一下子投资这么多产业,可能造成资金不足,就有可能利用合伙投资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到时候如确需这么做,我就与白掌柜联系。” “那就这么说了,如果少府大人要找人投资,一定要首先与我联系。” “行,这个没问题。”赵贤开口道。 天气越来越暖和了,终于到土豆收获的季节,李广非常激动,几个月前他种了四亩的土豆,准备分批次进行采挖,以确定土豆最佳的收获季节。 他准备先采挖一亩地,看看土豆的品质和产量。 今天可以说是全家出动,这也是土豆在大北朝的土地上成功种植后,第一次收获,意义非凡。 一锹挖开后,众人一阵惊呼。 在刨开的土壤里,全是大大小小的土豆,众人一拥而上,拾起土里的土豆,认真的打量起来。 这些土豆个头不小,大部分都有拳头大小,还有许多小土豆,只有鹌鹑蛋那么大,甚至更小。 这些大土豆要保存好,可以作为种苗,小的土豆不适合做种,只能送上餐桌。 “这些小土豆叫芋子,不适合做种,这可是非常不错的美味,中午我们就吃芋子,品尝这个来自海外的美味。”赵贤开口道。 众人一阵欢呼,他们已经相当期待了,不知道这个土豆味道如何。 由于来干活的人非常多,用不了半天时间,一亩地的土豆就收获完毕。 此次收获不小,这些土豆堆满了农庄里两个房间。 赵贤粗略的计算了一下,这些土豆至少有两三千斤,还不算那些小土豆。 李广看着这些土豆,满心欢喜,这只不过是一亩地土豆的产量,如果将剩下的土豆全部收获,应该有一万多斤。 有这么多土豆作为种,明年就可以大面积的种植了。 秦诗语和秦盈盈也过来帮忙,她们对土豆的产量并不关心,而是想品尝一下土豆的味道。 她们装了一筐子竽子,准备带回家交给大厨,这样中午就能吃上这种美味了。 见姐妹俩要离去,李广赶紧开口: “我中午也回去吃饭,给我留一点,不要将我忘了。” 秦诗语笑了笑,开口道: “放心吧,你是种植土豆的大功臣,一定等你过来,我们才开饭。” 为了将土豆更好的保存起来,李广准备在农庄里挖几个地窖,用来储存土豆。 很快,到了吃午饭时间,大厨将一筐芋子全部做成了美味。 芋子的做法非常简单,先将其去皮洗净,先在锅中翻炒一会,加少量的水烧煮一会儿,差不多就熟透了,要想芋子味道更好,最好与肉一起烹饪,会更加入味。 为了让芋子尽显原汁原味,大腿基本上没有加什么调料,这样才能品尝到原味土豆。 终于开饭了,每个餐桌上,都放了一大盆芋子,众人有点迫不及待了。 无需等待,李广早就过来了,可以开饭了。 在尝过芋子之后,众人赞不绝口,这确实是一道难得的美味,他们是这片土地上,第一批品尝土豆的古人。 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李广在油灯下认真的研究《谷禅策》,这本书奥妙无穷,书中的每一段话都值得推敲,反复的思考才能理解其中的含意。 要想将这本书全部读懂,并学以致用,绝非一日之功。 就这样,李广白天在田间辛勤劳作,与小黑和雨红进行训练,晚上潜心攻读史书,时间过得很快。 这天中午,李广正在与小黑在农庄门前摔跤,训练完成后,李广看向周围的人,除了几个家兵和干活的人外,还多了两个穿着少数民族服饰的人,他们皮肤黝黑。 李广一愣,这两人不是古堡的人吗,难道孟瑶瑶来了。 李广一阵惊喜,这时一个家兵走了过来,开口道: “李广,这两人刚刚来到村里,自称是来自南刹古堡,要见你,我就将他们带过来了,刚才你与小黑摔跤,就没有打扰你了。” 此时两人还没有缓过神了,他们第一次见人与山熊摔跤,这也太震憾了,怪不得田将军不是李广的对手。 见李广向他们走来,两个才缓过神来,赶紧朝李广躬身施礼。 “见过少爷。” “不必多礼,少主来了吧。”李广急切的问。 “少主还在路上,她让我们提前过来通知,两天后,少主就能到达水仙村。” “好的,我知道了,你们辛苦了,快进屋歇息。”李广说完,便将两人带进农庄。 这段时间,他非常思念孟瑶瑶,古堡三天的生活,让他记忆犹新。 此时已到了午饭时间,陈潇潇已将烧好的饭菜端上了餐桌。 这里的饭菜太香了,南方虽然富庶,但古堡毕竟处于莽荒之地,无法吃到这样可口的饭菜。 两人也不客气,坐下之后,就吃了起来,他们确实是饿了,一大碗饭,三两口就吞了下去。 “你们俩别光着吃饭,多吃些菜,这些菜在古堡是吃不上的。”李广开口道。 两人不好意思笑了笑,开始大口吃菜。 孟瑶瑶还有两天就要过来,一家人立即行动,开始忙碌起来。 在古堡时,李广告诉孟瑶瑶,自己一直住在农庄里。 农庄里还有两个小家伙,熊和小狐狸,它们也是农庄的一员,与自己朝夕相处。 两人约定,以后就在农庄里生活,长相厮守,永不分离。 布置新房的事情,自然落到几个女孩的身上,前段时间,朝廷赏赐了不少锦绣,这回就派上用场了。 农庄的房子比较多,根据秦诗语的建议,她们装饰了三个相连的房子,并添置了一些家具。 赵贤对孟瑶瑶的到来也非常重视,他找到了里正,商量相关事宜。 两人决定,村里所有的工地停工一天,并从村里挑选二十个女孩作为迎亲队出村迎接新娘子。 在距离村子两里的距离,沿途插满了彩旗,还邀请本村和邻村的一些艺人,穿上节日的盛装,在村里载歌载舞,迎接新人的到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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